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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度烟花爆竹企业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录入:雁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加强2018年度烟花爆竹企业防雷防静电设施

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烟花爆竹企业导静电设施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川安监函〔2018〕104号)要求,结合市安全监管局关于烟花爆竹企业防雷防静电检测工作的部署安排,现将我区2018年度烟花爆竹企业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检测工作作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检测标准和检测频次

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烟花爆竹防止静电通用导则》(AQ4115-2011)等标准规范的要求,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本单位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检测每年不少于两次,其中一次检测应在汛期来临前完成。

二、加强隐患整改和日常维护

在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中发现问题的,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未完成前,相关设施设备严禁投入生产使用。各企业还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三、加强结果报送和执法监督

2018年10月30日前,请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检测结果报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将检测结果报区安全监管部门备案。11月,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将开展烟花爆竹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检测专项执法检查,对经复检仍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烟花爆竹企业导静电设施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川安监函〔2018〕104号)

附件: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烟花爆竹企业导静电设施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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