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中和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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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场镇2016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6-01-06   录入:乐至县中和场镇

为切实保护我森林资源,迅速、妥善、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半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二)森林防火实行责任追究制。镇长、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分别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山头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哪个村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将直接追究驻村干部、村支书、主任、包组干部责任。林业工作站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村应在领导的指挥下积极参与预防扑火工作,统一指导,明确责任。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一)森林防火涉及18个村147个社,按防火区级别划定我为三级火险区。

(二)森林防火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地交错、人为活动多等特点,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每年的春节前后和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烧香的习俗,五月份小春作物收获前后,农户有烧地边、烧秸秆的习惯,而群众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识,4-5月气温回升,地被物干燥,着火点高,五一节、春节大假,回乡人员多,学生放假期间,这些时候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

(四)根据乐至县护林指挥部规定,我的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5月31日。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3月30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4月1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三、森林防火机构

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村居委会及镇直相关机关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秦里军任组长,负责领导和指挥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负责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周文武兼任,副主任由林业站邓伟兼任,做好上传下达,信息联络,负责传达领导和上级指示,对村、组的预防扑救提供法律、法规和材料,并及时向县护林防火办公室报告情况,协助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四、森林火警的监测和发现

(一)干部群众;

(二)毗邻乡镇及村组监测,互通情况;

(三)在森林防火期间,护林防火办公室要24小时值班,及时发现了解,报告火警,并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五、灭火力量的准备

(一)政府、武装部及属各单位联合成立一支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人员30名。

(二)各村组建一支灭火队,每队15人,由各村落实。

(三)各村扑火队由政府组织培训,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有责任向全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灭火知识,安全注意事项等。

(四)护林防火办公室统一储备、调配灭火器材,各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也应自行配备、存放灭火工具。

(五)各村组分别以村、组建立专业和非专业扑火队,负责发现火情和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六、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就近组织扑救。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的原则,科学扑火,及时有效地扑灭森林大火,将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扑救的基本要求: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力量打火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

(二)就近组织力量,发现火情后,、村、组要立即组织扑火队扑救,并争取邻近乡镇支援,同时报告县防火办。

(三)抓住小火初起,风小、火弱的有力时机,集中力量。

(四)从火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指挥,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

(五)根据火情,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妇、幼人员参加扑火防止扑救人员自身伤亡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安全。

七、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采取必要的扑救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二)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到达火场,组织防火抢险队,村、组灭火等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报告。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首先保证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村、组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在扑救的同时将情况随时报告防火办,以便防火指挥领导能够及时了解火情进展,派人检查,并根据情况作出支援决定。

(五)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镇防火指挥部或县防火办检查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六)发生森林火灾后,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树种、株数、蓄积、扑救情况、经济损失、人员安全、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检查,计入档案。

(七)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坚持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火灾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火灾隐患整治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八)对扑救森林大火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由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表彰,特别突出的,报上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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