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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2-06-01   录入:雁江区民政局

  1、哪些人员符合申请城乡低保条件?

  答:(1)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城市630元/月,农村430元/月),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2)我区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且本人无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固定收入,无养老保险金或退休费、未纳入城乡特困供养范围的困难残疾对象可以个人名义单独向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城乡低保申请。

  (3)区户口簿、身份证、区级以上疾控中心出具的《HIV抗体确证检测报告单》(原件或加盖户籍所在地区级疾控中心鲜章的复印件)且其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低保保障标准及符合我区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艾滋病患者,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2、城乡低保如何办理?

  答:办理流程:本人或委托人申请→镇(街道)受理村(居)委会、镇(街道)入户调查→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公示→镇(街道)审核一镇(街道)公示一区民政局审批一镇(街道)公示

需提供的资料:①申请书;②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收入证明;④无车、无房证明;⑤其他(病情报告、医疗费用支出发票、残疾证等)。

  3、哪些人员可确定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答:雁江区区域内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可向户籍所在的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将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目前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20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560元/月/人)。

  4、特困供养办理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

  答:办理流程:本人或委托人申请—镇(街道)审核—村(居)委会、镇(街道)入户调查—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公示—镇(街道)审核—镇(街道)公示—区民政局审批—镇(街道)公示。

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其他证明。

  5、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答: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6、临时救助办理的程序及需提供的资料

  答:办理流程:本人或委托人申请—镇(街道)受理—村(居)委会、镇(街道)入户调查—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公示—镇(街道)审核—镇(街道)公示—区民政局审批—镇(街道)公示。

  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医疗费用材料;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交通事故材料。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2栋11楼(资阳市雁江区民政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028—2692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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