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维护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落实党政同责,夯实基础保障支撑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强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对照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强化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完善风险会商、定期调度、责任约谈等工作机制。〔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委巡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内容(区食安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年底前向上级党委、政府书面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单位协助分管区领导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年底前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和分管区领导食品安全工作履职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装备配备,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四)完善法规标准建设。围绕“雁江蜜柑”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动制定完善地方标准(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深化行刑衔接制度,落实《资阳市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数据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交、联合督办和涉案物品存储销毁长效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1个“精品局”(雁江局)、2个“样板所”(雁江南津所、雁江迎接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着力提高农产品质检机构综合检测、运行管理、监测预警和为农服务能力,农产品质检机构省级能力验证考核通过率达到 100%;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区食安办、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盯关键环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六)强化源头污染治理。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雁江生态环境局负责)。持续开展食用林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价工作,完成省级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18批次(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强化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运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4%以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快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餐厨废弃物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安全施肥用药水平。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品种精准治理,落实“四个一”精准治理措施,完成全面摸底、网格体系、风险研判、集中宣传和拉网排查“五个一”任务,抓好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农资打假。(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八)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粮食加工企业许可准入,提升重金属检验检测设备配备覆盖率,对购进的原粮必须索取核验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出库检验报告。严把出仓(库)检验关,严防不合格粮油流入口粮市场。严格执行《四川省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检项目》要求,必检指标不得低于规定的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达到每万吨粮食产量1个监测样品。(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抓细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做好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川食安)登记工作。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阳性事件应急管理,实施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冷库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严肃查处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十)抓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重点监管。以醇基燃料、农村集体聚餐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全环节安全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聚餐、“三无”食品安全监管,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申报、登记管理,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行为。通过乡村广播、指导培训、约谈警示等方式,教育引导群众、协管员、乡厨队伍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防发生误饮误食有毒物质、食物中毒等群体性事件。〔区食安办、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聚焦重点领域,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十一)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提升学校明厨亮灶建设水平,12月底前实现城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率90%以上,推进城区学校食堂率先实施“拿着手机看食堂”。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民主监督等管理制度。组织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 查,重点加大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和中小学校门外50米范围内的食品摊贩整治。鼓励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大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开展信用评级,对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抓好《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开展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十二)加强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抓好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重点场所行业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许可资质、流程布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条件,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紧盯旅游高峰期,防范发生因超限量、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民族宗教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严格特殊食品经营资质条件,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规范专区专柜销售。巩固提升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成果,严查标签虚假标识声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稳步推进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强化示范引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健全完善机制,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十四)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宣传推广力度(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农村集体聚餐在线监管率达到70%、乡厨队伍集中培训全覆盖,落实农村群体性聚餐全过程现场指导。12月底前,城区250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40%以上。推行食品安全动态评分和公示公开。开展“网络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持续深化网络政企合作,大力推行网络订餐“吹哨人”、“食安封签”和网上“阳光厨房”,推动无接触取餐柜建设工作,不断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开展“阳光小作坊”示范创建,探索打造“透明坊+智慧监管”新模式(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重点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数字化管理水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五)着力实施信用监管。加快食品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全面融入社会信用体系。深入宣贯《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管 理体系培训(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将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结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科学划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列入“两个名单”的生产主体,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惩戒措施。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与市场准入衔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六)持续强化检监联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量保持在1批次/千人以上,监测类别涵盖6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中所有食用农产品及加工原料(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量达到3.3批次/千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衔接联动,做好核查处置,确保风险监测问题产品查明率100%,监督抽查问题产品查处率100%(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建立完善《资阳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协作及信息共享工作机制》《资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强化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及时排查系统性、行业性和区域性风险。配合加快建设成德眉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共享平台。(区食安办、区卫生健康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大力推行责任保险。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免费保险制度,联合银行、保险公司搭建食品安全责任免费保险平台。联合银行、餐饮协会及乡厨协会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免费保险工作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管执法,保持严厉打击态势
(十九)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落实好各子行动年度目标任务(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金之风”(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扎实开展执法行动。深入实施“铁拳”“昆仑2022”“春雷行动2022”“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等专项执法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种类,将监管和打击贯穿于非法生产、非法加工、非法交易等全环节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加强对互联网、跨境等经营方式监管。健全举报机制,加强协作联动,探索开创智慧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狠抓大案要案查办。坚持从严基调,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和挂牌督办案件,形成社会面威慑。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查办一批性质恶劣、影响大、热点高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大警示和震慑力度。(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示范引领,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十二)推动食品产业发展。着力推进特色产业稳面提质增效,全区菜、果等特色产业种植面积稳定在68万亩以上,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8家。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抓好优势特色水产品品牌培育(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鼓励统一提供检测等技术服务。深化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和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企业提质升级,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开展餐饮服务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店)创建行动,着力推动小餐饮业态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对食品工业企业安全循环生产、检验检测设备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提升食品企业智能化、清洁化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强化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加快“成资健康食品创新产业园”建设,打造高品质创新型产业园区(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中和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巩固示范创建成果。持续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效。实行示范创建动态管理模式,配合市局开展第二批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街跟踪评估。(区食安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持续开展“周三查餐厅、周四查市场”“你点我查”“企业主体责任述职”等主题活动,利用“全民营养周”“全国科普日”等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科普宣传活动,持续加强“反食品浪费”、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饮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宣传,稳步提升食品安全社会满意度(区食安办、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等区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天府科技云”平台进行线上科普宣传(区科协牵头,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评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警示案例(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资阳市雁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