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石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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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石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佛镇2019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石佛镇2019年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录入:乐至县石佛镇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现将《石佛镇2019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石佛镇2019年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至县石佛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

  
  石佛镇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工作,推进殡葬领域防风险、保安全、惠民生、树新风、聚共识,现就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风险防患化解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分类管理,完善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惠民殡葬,倡导移风易俗,强化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安全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自查、督查等方式,在清明节前全面开展祭扫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排查的重点是: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建筑设施及环境、群众集散场地(道路)、车辆管理、交通管理、电器电路使用、易燃物品存放、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器具配备等。针对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及早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祀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特别要加强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确保有序引导群众开展祭祀活动。各村要重点加强农村群众祭扫活动的火源监控,强化防火工作措施的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陋习,设置禁放标识,落实专人负责。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积极宣传引导。开展以“仁孝四川、绿色殡葬”为主题宣传月活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短信、微信等等新兴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推行树葬、花葬、骨灰撒散,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行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力争在清明节期间将殡葬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节祭扫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场店摊点,及时销毁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净化丧葬用品市场。

  (四)倡导移风易俗。要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引导群众过一个现代文明的清明节。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推动节地生态安葬。

  (五)推行惠民殡葬。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着力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是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保护资源现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各村、社区以清明为契机,积极宣传,要坚持遗体火化和骨灰生态安置并重,积极对采取树葬、深埋、撒散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安葬方式给予表扬鼓励。

  三、具体措施

  (一)认清安全形势。清明节集中祭扫“短时间、小空间、密度高”,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隐患将继续存在,安全祭扫形势严峻。各村、社区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责任,做深做细做实各方面工作,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二)压实安全责任。各村、社区从3月27日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预案。镇民政办成立2019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主要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工作、掌握动态、汇总情况、处置上报紧急事态。各村、社区要落实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指挥统一、联络畅通、工作有序。各村、社区要建立清明节期间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手机务必24小时保持畅通。对发生重大问题和事故,要按程序和规定及时处置上报。

  (三)防患化解风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和省民政厅、市、县民政局2019年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相关要求,在镇制定工作预案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清明节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压实安全责任,搞好安全隐患排查,统筹做好安全祭扫工作,实现清明祭扫安全、有序、祥和目标。

  (四)落实应急措施。各村、社区要适时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安全隐患。建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救援等项制度。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保证监控系统启动,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应急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五)畅通信息渠道。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重点祭扫时节,各村、社区每天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镇领导小组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严格属地管理。祭扫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活动,对于清明期间、祭扫重点时节分散在各村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负责组织管理。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制定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同时,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拟定本单位的清明节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搞好数据上报。

  3月28日前,各村、社区上报《2019年清明节值班人员名单》。

  
石佛镇2019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做好2019年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处置,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提高认识,倡导绿色生态文明殡葬新风尚,采取得力措施,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祀,确保节日期间安全零事故。

  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二、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

  群众祭祀活动主要集中在清明期间,要切实加强公墓和殡仪馆火灾隐患的风险防控,落实防控措施。

  重点地区:九龙山公墓(九龙碑村属地管理)及各村墓地

  高 峰 期:清明节期间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群众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祀,经研究,决定成立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吉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熊 杰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陈辉、李佳遥、李政、刘金雨。

  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救援指挥、事件报告处置等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编辑、分析、通报相关信息;对外宣传报道;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搜集、整理有关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监督法规的贯彻落实。具体指导、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强化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群众祭祀引导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1. 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 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 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4. 公墓管理人员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数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 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 交通安全组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 临时规划停车场地;

  3. 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三)突发火灾险情时

  1. 现场工作人员利用灭火器及其它灭火工具奋力进行扑救;

  2. 如果火势较大,迅速通知119消防人员进入现场扑火;

  3. 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4. 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路径撤离。

  5. 尽量减少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突发疾病和有挤伤情况时:

  1. 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到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报120急救中心;

  2. 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3. 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 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 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 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并协调安全、公安部门的专业人员及时进行处置;

  2. 发生爆炸事件时,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 联系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 向领导小组报告;

  5. 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6. 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借机制造事端的紧急事件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1. “法轮功”,“恐怖人员”制造事端的,迅速报告县民政局,联系公安部门和指挥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2. 个别骨灰格位传销人员制造事端的,及时联系工商、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3. 个别涉及医患、交通、刑事案件死亡者家属借机闹事的,迅速报告上级部门进行处置。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扫墓人员相互之间发生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必要时可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八)在祭扫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1. 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 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场所;

  3. 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强化应急值守。切实加强值班管理,九龙山公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二)落实应急措施。加强安全法规和技能培训,教育职工充分认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适时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安全隐患。建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救援等项制度。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保证监控系统启动,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应急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三)畅通信息渠道。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重点祭扫时节,公墓必须每天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严格属地管理。祭扫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负责组织管理。各村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制定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同时,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拟定本单位的清明节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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