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高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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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8-19   录入:乐至县高寺镇

       一、办证原则

实行“本人自愿”和“户籍地办证”的原则。

二、残疾分类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

三、办证程序

(一)新办《残疾人证》:由本人或亲属持残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镇残联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1. 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患者。持残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及《申请表》于每月的18日(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到乐至精神病医院鉴定,本人必须到场,符合条件办证的,资料由医院交县残联审批办理。

2. 其它残疾患者。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的其它残疾人办证,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和《申请表》于每周星期四到乐至县新中医院鉴定,符合办证条件的,由医院将《申请表》交县残联审批办理。鉴定时间为每周星期四。

(二)补办《残疾人证》: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镇残联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补、换证申请表》,镇残联签字盖章后由本人将《申请表》交县残联。

镇残联:龚雪                   咨询电话:1354143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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