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高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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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
发布时间:2019-10-24   录入:乐至县高寺镇

       申报人(受理对象)持相关申报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计生办进行申报。

申报资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

4、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6、批准再生育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相关证明材料;申报特别扶助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7、子女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8、子女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高寺镇卫计办:汪安明       咨询电话:1379573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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