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岳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安府办发〔2018〕71号)和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岳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20〕9号)规定,经过“户主申请,乡镇调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审批”的程序现将2022年6月城乡低保
审批情况通知如下:
三、同意将颜※方等33户47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四、同意将简※春等30人因死亡、纳入特困等原因出保;
以上人员执行时间2022年7月1日。
(附件详细信息公布在护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