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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28   录入:资阳市应急管理局

资阳市认真落实赴省应急厅汇报对接工作有关精神,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创新实施“123”工作举措规范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程,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水平。

1即:统一设置1应急管理领导机构。乡镇(街道)统一设立应急管理委员会,不再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等相关职责统一由应急管理委员会承担。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为副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2即:保障至少2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编制总量内,根据工作实际,盘活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资源,统筹使用行政、事业人员,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配备。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员(其中行政人员不少于1名),片区中心镇、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进一步强化人员力量保障。

3”即:明确工作机构3种设置方式。乡镇(街道)统一设置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承担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可在限额内单独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与其他综合办事机构合并或挂牌设置。支持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多、地质灾害风险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单独设置应急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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