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对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督查时间
2022年7月—2022年12月,每月进行一次。
二、督查对象
6个村1个社区。
三、督查方式
围绕督查清单内容,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工作情况,采取座谈访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分组
(一)第一督查组:检查红堰村
组 长:康鸿浩
成 员:黄胜平、蒋永红 、曾小平
(二)第二督查组:检查线沟村
组 长:姜 富
成 员:肖 鹏、徐春霞、郭 飞
(三)第三督查组:检查翰林社区
组 长:唐知春
成 员:杨 洋、彭文科、李 政
(四)第四督查组:检查六桥村
组 长:陈 轶
成 员:罗政鸿、龚子寒、陶 博
(五)第五督查组:检查桐子村
组 长:李 琪
成 员:熊照辉、李勇刚、刘华军、刘杰瑜
(六)第六督查组:检查长新村
组 长:胡 娟
成 员:李文顶、李烜宇、蒋梅
(七)第七督查组:检查鸭石村
组 长:陈善英
成 员:龚建容、安海涛
五、督查内容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各类问题整改情况。重点督查国家考核评估、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以及省内考核评估、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二是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今年5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开展全覆盖排查,是否存在“漏测失帮”等问题。三是脱贫群众增收情况。重点督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情况,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收入增速变化情况,稳岗就业、特色产业等增收措施落实情况,应对疫情影响工作举措落实情况等。四是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督查市县衔接资金投入情况,衔接资金安排情况,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国家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问题整改情况等。五是各类学习贯彻情况。重点督查深入学习中央、省1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考察调研重要讲话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
(二)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省内对口帮扶、驻村帮扶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工作。一是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重点督查粮食生产、生猪生产、大豆扩种、撂荒地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方面。重点督查农村“厕所革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长江禁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承包地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保险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中、省、市、县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精神实质,落实“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推动各村(社区)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督查组组长要做好统筹协调,及时研究督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点问题,协调推动问题解决。所有参与督查人员要严格对照工作内容,逐项核查,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真实反映被督查村(社区)工作情况。
(三)发扬务实作风。督查组人员要深入基层一线,摸实情、找问题、促落实,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准确,对督查评分要实事求是,做到扣分有根有据,确保奖惩公平公正。
(四)严肃纪律要求。督查人员要严格落实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坚持轻车简从、深入基层,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干扰基层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时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