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教育信息
乐至县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22-08-15   录入: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一、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1、对象: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障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5.城乡低保学生;6.特困救助学生;7.孤儿学生;8.残疾学生;9.残疾人家庭子女等九类学生。

2、资助名额:在园总数的10%左右;

3、标准:公办幼儿园:按发改批复的保教费,高于500元/期的免500元。2020年及以前入园的脱贫家庭幼儿全部纳入保教费减免范围,并据实免除保教费民办幼儿园: 参照同类型同级别公办幼儿园免保教费。

4、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符合条件的幼儿由家长申请并填写《资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园)组织评审并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学校(园)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中心将资助资金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上卡直发。(幼儿园开学时不能收取脱贫家庭学生的保教费,待上级资金上卡直发后再找学生家长收取)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免学费、免教科书、免作业本、贫困生生活费)

(一)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享受免学费、免教科书、免作业本资助

(二)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生生活费

1、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优先保障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5.城乡低保学生;6.特困救助学生;7.孤儿学生;8.残疾学生;9.残疾人家庭子女等九类学生。

2、资助名额:1、寄宿生总数的47%左右;2、非寄宿生总数的12%左右。

3、标准:寄宿生:小学500元/期,初中625元/期;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

4、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资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组织评审并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学校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中心将资助资金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上卡直发。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对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障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5.城乡低保学生;6.特困救助学生;7.孤儿学生;8.残疾学生;9.残疾人家庭子女等九类学生。

2、资助名额:在校学生总数的25%左右;

3、标准1000元/年,2000元/年,3000元/年(三个档次);

4、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资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中学校组织评审并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学校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中心将资助资金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上卡直发。

 

四、普通高中免学费

1、对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障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5.城乡低保学生;6.特困救助学生;7.孤儿学生;8.残疾学生;9.残疾人家庭子女等九类学生。

2、标准:资助比例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5%左右,按发改局审定的学校学费标准据实免除。

3、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资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中学校组织评审并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学校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中心将资助资金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上卡直发。(高中学校开学时不能收取脱贫家庭学生的学费,待上级资金上卡直发后向学生收取)

 

五、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1、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全部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优先保障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5.城乡低保学生;6.特困救助学生;7.孤儿学生;8.残疾学生;9.残疾人家庭子女等九类学生。

2、标准200/月/人(一年按10个月计)

3、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学生在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资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指标组织评审,在校内按要求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锁定的名单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上卡直发

 

六、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1、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2、标准:根据发改批复的收费标准免除,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型同级别公办学校免学费。

3、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学生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在校就读免交学费。学生在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备案表》。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名单将免学费资金下拨至学校。

 

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1、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标准6000/生/年

3、评审及发放程序:省、市、县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 号)》文件要求评审。奖学金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发放。

 

八、建档立卡贫困中职学生特别资助

1、对象:2016年至2020年期间,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含县外就读);且必须是乐至县户籍。

2、标准500/期/人

3、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每学期初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就读中职学校审核后,学生资助中心和扶贫办会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名单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直发。

 

九、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含高职、专科和本科)特别资助

1、对象:2016年至2020年期间,被全国普通高校录取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的脱贫家庭学生;且必须是乐至县户籍。

2、标准4000元/年/人(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

3、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每年秋季开学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就读高校审核后,县教体局和振兴局会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名单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直发。

 

十、滋蕙计划

1、对象:我县高中(含中职)应届毕业,被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和单招)录取并就读的学生。优先资助1、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3、特困供养学生;4、烈士子女;5、孤儿;6、残疾学生;7、残疾人子女;8、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9、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学生。

2、标准:就读省内高校500元;就读省外高校1000元。

  人数:按上级下达的资金计算资助人数

  1. 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该资助为一次性资助,符合条件的大一贫困新生,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一寸近照一张),需要同时递交录取通知书和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学生资助中心将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助暂行管理办法》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公示,资助金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发放。

 

十一、雨露计划

1、对象:乐至县户籍的中职、高职专科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脱贫家庭、监测户家庭学生(含已消除风险和未消除风险)

2、标准3000元/年。分春、秋两学期申请

3、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户籍乡镇振兴办负责统计上报,县振兴局审核。县振兴局上卡直发。

 

 十二、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对象A、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者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B、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乐至县;C、经学校或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D、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如: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

2、贷款用途及标准:贷款主要用于学生该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含高职)不超过12000元/年,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年

3、经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由县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办理)、乐至县农商银行(原乐至县农村信用社办理)

3、申请及发放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每年暑期到乐至县学生资助中心或农商银行咨询办理,提交相关证件(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等),签订借款合同,相关银行于学生到高校报到注册后将所贷资金划至学生就读高校。

4、优惠措施:学生所贷的助学贷款在读期间由国家贴息,即在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计算利息。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乐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28)23329152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