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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录入: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人社发〔202219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  阳  市  财  政  局

关于做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纾困作用,助力单位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1号)和《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资人社发〔202216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一)202211日至12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区),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 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的参保企业;

(三)市本级参保企业按照雁江区补助范围落实;

(四)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

按单位20228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职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

三、执行期限

实施期限截至20221231日。该补助同一单位在政策执行期限内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四、经办程序

(一)受理实行“免申即享”模式,无需单位申请,由就业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筛选。如符合享受条件但未收到补助资金的,可按照属地原则,向参保地就业部门提供《资阳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审核表》、企业营业执照或其它相关证照复印件、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进行申请,也可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scejy.sc91.org.cn)”进行申请。

(二)审核就业部门对补助数据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交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单位,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根据审定的名单和补助金额,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及时划拨资金。就业部门收到拨付的资金后,及时将资金一次性划入单位账户。

五、其他要求

做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工作是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策宣传,迅速组织落实,确保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及时、规范兑付到位,助力企业稳岗纾困。同时,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切实防范基金风险。

 

附件:《资阳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审核表》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财政局

                               

                                     202298

附件: 资阳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审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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