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民政局按照“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退进退”的原则,加强动态监管,定期对城乡供养人员信息和发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坚决杜绝多发、漏发、乱发现象,确保特困供养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截至8月份,全区共有城乡特困人员7910户7924人(其中城市特困 951户952人,农村特困6959户6972人,集中供养1286户1286人,分散供养 6624户6638人),累计发放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647.6243万元,农村特困供养金3219.4458万元。分散供养人员生活补助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到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按月拨至所在财政所集体账户,资金使用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