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县声环境质量,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情况的通报》(川环督察办函〔2021〕187号)文件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乐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公众公示并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于10月9日前向我局反馈(电子邮箱:675031000@qq.com)。
特此公示。
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