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宋良虎等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蒋世勇等纳入城乡特困供养、贺顶贵等取缔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胡吉才等取缔城乡特困供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 录入:雁江区民政局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21〕180号)、《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川民规〔2022〕1号),为确保城乡居民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解决基本温饱问题,经对象本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且公示无异议,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报我局,经我局抽查、审查、核定返镇(街道)公示无异议,同意宋良虎等92户114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取缔吴雪燕等农村低保461户684人;同意蒋世勇等31户31人纳入农村特困供养,取缔何志伯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88户88人;同意王定一等9户9人由农村分散特困转为农村集中特困供养;同意王禧龙等5户9人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取缔何泽明等城市低保23户36人;同意刘兴刚等1户1人纳入城市特困供养,取缔朱胡吉才等城市特困供养人员24户24人;同意罗世友等5户5人由城市分散特困转为城市集中特困供养;同意刘兴刚等1户1人由城市集中特困转为城市分散特困供;执行时间从2022年9月1日起。
附件:1.雁江区2022年9月农村低保新增花名
2.雁江区2022年9月农村低保取缔花名
3.雁江区2022年9月农村特困新增花名
4.雁江区2022年9月农村特困取缔花名
5.雁江区2022年9月农村特困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花名
6.雁江区2022年9月城市低保及城市特困新增花名
7.雁江区2022年9月城市低保及城市特困取缔花名
附件:资雁民发[2022]73 关于同意宋良虎等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蒋世勇等纳入城乡特困供养、贺顶贵等取缔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胡吉才等取缔城乡特困供养的通知(9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