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内容
(一)聚焦能力提升,开展“大培训”。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呈现的新特点、出现的新问题,对全镇驻村干部、村实职干部开展“大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的政策、业务、工作水平。
一是培训对象。各驻村镇干部、各村实职干部。
二是培训内容。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要求,解读中、省、市、区重要政策文件,培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业务知识,重点围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衔接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脱贫产业运营和管护、村集体经济发展、稳岗就业、驻村帮扶等重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三是培训方式。坚持开展集中理论培训和督查指导补短培训相结合,确保培训实效。
四是培训时间。集中理论培训时间:2022年8月8日,试点现场培训时间:2022年8月8日,督查指导培训时间:2022年8月9日-20日。
(二)突出重点难点,实施“大排查”。按照镇级统筹组织的原则实施,按照镇级自查、区级抽查、市级核查的方式,对所属16个村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
一是排查内容:重点排查各类问题整改、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脱贫群众增收、帮扶工作、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进等。
二是排查方式。镇级自查。8月20日前,镇统筹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部门等力量,采取村与村交叉检查(对检安排附后)的方式,对辖区内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村开展全覆盖自查,镇乡村振兴办对排查出的来问题,一日一调度,经驻村镇干部、村两委核实后形成问题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将问题台账与自查报告报区乡村振兴局。区级抽查。8月21日—8月31日,区乡村振兴局组织力量对镇村开展抽查,采取区级部门+镇交叉抽查的方式,每个乡镇抽查50%以上的行政村(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必须实现全覆盖),于8月31日前形成排查报告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并抄送市乡村振兴局。
(三)围绕干群关系,深入“大走访”。2022年8月开始,定点帮扶单位每月到村走访调研1次,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凝聚起帮扶力量的强大合力,切实发挥帮扶单位资金、项目、人才的最大效益。帮扶责任人每月入户帮扶1次,重点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类惠民政策,做到对帮扶对象家庭情况“一口清”,帮助帮扶对象搞好人居环境卫生,形成走访记录,真实记录每次走访情况,针对群众的实际困难,采取有效的帮扶。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大整改”。镇乡村振兴办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制定全镇大整改方案,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镇村责任,落实整改责任人,形成问题整改台账。对直接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快整改;对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持续推进整改。
(五)紧盯目标任务,促进“大提升”。通过“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改”,扎实推进学习提能、检视问题、查缺补漏、整改提高,用“大培训、大排查、大走访、大整改”的“模拟小考”,镇乡村振兴办、镇纪委成立督查指导小组,保证国省考核评估的“年度大考”,进一步补短强弱、提升工作水平,确保9月底前软件资料全部完整规范,10月底前所有硬件设施全面达标,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显著提升,充分做好接受国省考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集中攻坚行动,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村支书、驻村工作队队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密切配合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持续压紧压实村和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的责任,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全部清零、不留死角,确保集中攻坚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注重统筹协调。各村在驻村组长的协调下,统筹整合镇驻村干部、村两委实职干部、驻村工作队力量,确保集中攻坚行动组织有序、推进有力。镇级各相关站办所要确保衔接政策落实、工作指导务实、行业培训扎实、问题整改真实,确保各级干部全面系统掌握政策,群众全面了解知晓政策。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村要严格对标排查,做到不漏排、不误排,对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集中攻坚行动。
(四)严肃追责问责。镇纪委将持续跟进“集中攻坚行动”督查,若发现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实、工作效果不好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