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评残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现将我乡镇(街道办) 肖元光 等 1 人 10 月办理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至2021年 11月10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或县残联举报。举报电话:县残联电话: 028-24520002;思贤镇政府电话:028—24511111。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回复情况,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提供本人的实际姓名和联系方式。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家 庭 住 址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备注 |
1 | 肖元光 | 男 | 511023※※※※※※※※※※74 | 思贤镇思贤社区2组 | 肢体 | 二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