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相关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318号)、《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资农函〔2022〕9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要求,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任务,紧扣建设四川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以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和推广力度,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围绕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促进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为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料,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等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全年推介农业主推技术15项以上,推广15项(次)以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建设9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和培育科技示范户98名;在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开展6次(场)以上年度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活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招募5名特聘农技员,健全特聘农技员管理机制;组织80名基层农技人员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省级调训4名)。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确保稳粮保供重点任务有实效落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依法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推动基层推广机构完善设置岗位、按岗聘用人员、改善工作条件、提升服务手段,调动基层农技推广力量,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全面支撑稳粮保供、大豆油料扩种、“菜篮子”产品供给、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脱贫村发展等重点任务落实。组建科技服务小分队,促进农技人员和先进适用技术“下沉到村、直接到田”,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二)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1、加强农技人员培训。一是通过在职研修等方式支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非专业和低学历人员进行学历提升教育。二是强化知识更新培训。采取省级调训、市级集中培训、田间学校实训等方式,提高农技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强化政策法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保、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防控、互联网等知识培训。支持农技推广体系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等金融机构合作,强化金融培训,提升融资服务能力。2、加大高素质人员补充力度。乡镇农技推广事业单位按岗位空缺补充工作人员,依法严把人员进入“门槛”。按照公开招聘,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3、强化指导服务业绩考评激励。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完善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相挂钩。鼓励农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依法合理取酬。
(三)大力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把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作为探索建立基层农技人员补充新机制的途径,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5名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
(四)加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的原则,通过农户自愿申请、村推荐、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审定程序进行遴选。全县拟遴选和培育98名科技示范户(其中种植业39户,养殖业59户),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指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县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服务工作。培育科技示范户的乡镇(街道)农技站和畜牧兽医站根据培育科技示范户人数选派业务骨干为技术指导员,指导员对科技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
(五)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按照技术示范到位、农民培训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建设9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六)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根据我县生产实际情况,对遴选出的26个主导品种和85项符合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制定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以信息化推动农技推广方式方法现代化,实现农技推广服务全域全天候全覆盖,确保农技指导服务及时便捷、精准高效。基层农技人员、专家、特聘农技人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对“中国农技推广”APP的使用率达到90%以上,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线开展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快速精准服务、绩效评价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八)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求,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结合,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提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组织科技服务能力。
三、资金使用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79万元。
(二)经费使用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18万元
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16万元;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技术宣传及工作考评等费用2万元。
2、聘请从事技术指导和开展技术培训的专家补助3万元
主要用于技术专家的差旅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等,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
3、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19.84万元
主要用于补助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户购买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16.84万元,用于展示牌制作、资料印刷等3万元。各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的资金补助,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上卡发放。其中:
科技示范基地:按每个示范基地1万元标准进行补助,共计9万元。
科技示范户:按每户800元标准进行补助,共计7.84万元。
4、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建设支出20万元
用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和继续教育,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80人※2500元(包括教材费、场地费、住宿费、老师授课费等),共计20万元。
5、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16.16万元
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配备完善办公桌椅、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投影仪、打印机、电话机等培训设备和土壤肥料养分速测仪、土壤墒情速测仪、农药残留速测仪、病虫测报灯、病虫调查统计器、双目解剖镜、手持放大镜、电子天平等服务设备。
6、特聘农技员补助2万元
全县共遴选5名特聘农技员,特聘农技人员指导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每名特聘农技员补助0.4万元,共需补助2万元。
四、实施进度
2022年10月: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
2022年10月-11月:开展技术人员培训、遴选和认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乡镇科技示范户、科技入户等项目工作。
2022年11月底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形成延伸绩效管理总结报告。
2022年12月:实施工作自查考评,接受省、市延伸绩效管理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财政局分管领导、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筹和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工作专家组负责结合本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制定县级工作方案(包括实施目标、主要任务、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措施及绩效考评等),细化量化实施内容,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资金使用高效、服务能力增强、改革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一是使用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统一标识,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档案,规范竖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技术指导员胸牌和科技示范户门牌。为每个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配备技术指导员胸牌、悬挂科技示范户门牌。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关键农事季节、关键工作环节等过程督导,确保实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信息管理。确定专门信息管理员,及时在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补助项目基本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对补助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加快项目执行。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快资金及时拨付,确保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严格按照补助范围标准及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高效。
(四)强化项目绩效考核。按照上级方案要求,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建立农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对农业技术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技术水平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技推广人员的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将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项目实施效果的督促、检查、绩效考评由县专家组负责。
(五)加强总结宣传。利用电视台、黑板报等媒体,大力宣传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扩大项目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