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2年11月,全镇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124户、1700人 ,累计发放低保金432.96万元;城市低保16户、21人,累计发放资金6.732万元;农村特困362人,发放资金250.866万元;精退职工6人,发放资金2.64万元;发放高龄老人1009人补贴56.078万元;临时救助20人次,发放资金17.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98.3万元。按照区民政局的要求,民政资金全部实行银行直发,除护理补贴及集中供养人员外,按月全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全年来,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共新增农村低保108户154人,城市低保3人,特困9人,入住敬老院20人,取消农村低保150人,特困16人。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为全镇7名孤儿申请孤儿生活补贴,为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生活补贴,共计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发放生活补贴17.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