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劳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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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镇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 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20   录入:乐至县劳动镇

为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央和省、资阳市部署,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内乱丢乱倒、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脏乱差”难题,彻底清除存积垃圾废弃物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消除黑臭水体,做到家家户户“扫干净,收通豁、码整齐”, 村村组组干净整洁有序,实现村规民约普遍遵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卫生环保意识普遍提升、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快养成,推动建设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三美融合”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多方协同。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一线总指挥”,分管负责人 “现场指挥”,负责做好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发动、指导督办、考核验收等工作。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以村(场、社区)为单位,以农民为主体。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以村(场、社区) 为单位组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村(场、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教育引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工作,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行动自觉,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改善维护村庄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因村(场、社区)施策,从农民自己能动手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场、社区)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展开行动,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达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立足各自资源票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合理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稳扎稳打、有力有序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治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互结合、互相促进,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培养卫生习惯,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文明新风。

二、重点任务

(一)清理农村垃圾

1.清理暴露垃圾。集中打扫清运房前屋后、村头巷里、道路两边、沟渠堰旁、田头港边、公共场所等处暴露垃圾、包装废弃物、柴草杂物,消除卫生死角。

2.清理乱堆乱放。集中清扫整理柴堆、草堆、料堆、禾堆、杂物堆等,选择合适区域码放整齐。

3.清理乱搭乱挂。整治主要道路和街巷两旁、公共活动场所周边建筑立面和线杆,做到建筑物立面和通道两边无乱贴乱挂、乱停乱放、违法搭建等,清理清除残垣断壁、废弃物,加大农村违建查处拆除力度。

4.整治房屋庭院。清扫垃圾扬尘,清除蛛网废弃物,整理家具器物,清洗衣物,灭鼠除虫,保持屋里屋外干净整洁,家什摆放有序,物品码放整齐,厕所干净卫生无异味,庭院平整无坑洼积水。动员村民利用房前屋后空地植绿栽花、绿化美化庭院。严禁占用公共绿地和毁坏树木花草种植瓜果蔬菜。

5.推动垃圾分类。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教育引导推行”就地堆肥、分类减量”垃圾分类模式,组织群众变“随手丢"为"随手分”, 改“随处倒”为“定点放”, 培养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二)清疏河沟塘渠

1.整治房前屋后沟涵。划定责任区(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除沟涵内外垃圾淤泥、修补破损缺失,做到房屋周围沟涵无暴露垃圾、无污物、无堵塞、无渗漏。

2.清理河道港渠沟塘。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清理河道、沟渠、塘堰,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周边垃圾废弃物,保持河沟清洁通畅、港渠清澈、 塘堰清亮整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推进改厕改水。力推进厕所革命,推广户用沼气、生物漫虑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逐步解决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问题。

4.倡导节约用水。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引导农户节约用水,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水平。

 (三)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整治乱放乱养行为。强化村民自治,规范家庭养殖行为,推行人畜分离、畜禽圈养,消除畜禽在村内乱跑乱串、乱拴乱放现象。

2.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组织农户及时清理责任田里的秸秆杂草、农膜药瓶、塑料包装物等废弃物。按规定处置病死畜禽尸体及屠宰废弃物,严禁乱丢乱埋。

3.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广生态养殖技术,探索农牧结合种养新模式,推进以肥料化、能源化为主的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村庄清洁行动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动,村(场、社区)具体负责村庄清洁行动的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单位要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村细化落实行动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落实落细村(场、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村庄清洁行动“指挥长”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和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清洁行动。

(二)强化协同配合。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协同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指导村(场、社区)分类推进各专项工作。

(三)强化资金统筹。加强项目资金整合,本着“各负其责、各尽期、各记其功、统筹整合、集中使用”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组织发动农民群众投I投劳参与清洁村庄活动,建设美丽乡村。鼓励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出资出力出智参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四)强化公开监督。要建立基层干部、党员骨干和村(居、场)民代表共同参与的环境卫生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大力宣传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的先进典型,开展组与组、户与户之间的环境卫生评比。镇、村(场、社区)设立举报电话,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新媒体等建立曝光台,及时曝光和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的不良习俗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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