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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岭镇: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动民生保障工作提升
发布时间:2022-12-29   录入:雁江区石岭镇人民政府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不断完善城镇低保中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农村低保针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中,切实履行“阳光操作”、“三个不上报”。

二、提高特困供养水平

加强敬老院管理服务质量监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敬老院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保障服务质量平稳提升。同时开展特困对象普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核定特困供养对象,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及时协助办理申请申报审批,不符合的对象坚决予以取消。2022年度将11位重度残疾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

三、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全年临时救助3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81万元。

四、加强流浪乞讨救助

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做好生活无着落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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