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11种):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脏疾病(Ⅴ期血液或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替代治疗)、重型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
二类(12种):恶性肿瘤后期治疗、I型糖尿病、免疫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癫痫、类风湿关节炎、耐多药性肺结核、肾病综合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帕金森氏病、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艾滋病机会感染。
三类(13种):甲状腺功能亢进、银屑病、精神类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焦虑症、强迫症、抑郁症)、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新生儿先天性神经系统发育不全、心脏换瓣术后、结核病、慢性老年性前列腺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