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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2月新增(减少)孤儿和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录入:安岳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县社会福利院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川民发〔201142号)、四川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民发〔201999号)规定,现将202212新增(减少)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通知如下:

一、从20231月起将向宁纳入散居孤儿保障范围(附件1)。

二、从20231月起停发周行、罗旭红、陈洋3人孤儿基本生活费(附件2)。

三、从20231月起停发李佳蕊、李林格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附件3)。

请各乡镇(街道)及时将新增(减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关资料于收到审批文件当月上传至“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做好动态管理。切实做好特殊困难儿童巡查巡访等关爱工作,准确掌握儿童学习生活情况,对取消享受孤儿保障待遇后家庭生活仍困难的儿童,符合有关政策的及时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

 

附件:1.安岳县202212月新增散居孤儿花名册

2.安岳县20231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花名册

3.安岳县20231停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花名册

     

 

  安岳县民政局

                                    2023131

 

 

 

 

附件1

 

安岳县202212月新增散居孤儿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家庭详细地址

类别

标准(月、人)

实发

执行 

 时间

1

向宁

512021※※※※※

18

南薰镇红山村

父母双亡

1200

1200

2023.1

 

 

 

 

 

 

附件2

安岳县20231起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家庭详细地址

停发原因

执行时间

1

周行

512021※※※※※

18

高升乡桐坝村

18岁未在读

2023.1

2

罗旭红

512021※※※※※

18

  横庙乡高印村

18岁未在读

2023.1

3

陈洋

512021※※※※※

18

石羊镇华严洞村

18岁未在读

2023.1

 

 

 

 

 

 

 

 

 

 

 

 

 

 

附件3

安岳县20231起停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家庭详细地址

停发原因

执行时间

1

李佳蕊

512021※※※※※

4

岳城街道龙井街

父亲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2023.1

2

李林格

512021※※※※※

3

岳城街道龙井街

父亲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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