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乡村振兴
雨露计划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08   录入: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一、实施范围
  全省 21 个市(州)、161 个县(市、区)范围内的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以及 176 个涉农县(市、区)监测帮扶对象中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二、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原则上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监测户信息数据为准。本人户籍已迁出本地的(户籍已迁至学校的中、高职在校生),同等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
   (二)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中职学生学籍的确认原则上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籍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为准,高职(专科)学生学籍的确认原则上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数据为准。上一学期享受过“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且尚未完成职业教育学业的在读学生家庭,继续享受补助政策,直到毕业为止。退学、休学学生家庭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三、扶持政策
    符合享受“雨露计划”的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其家庭每学期均可申请补助资金。各地要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可按每生每年不低于 3000 元的标准补助(当年秋季学期补助 1500 元、次年春季学期补助 1500元)。补助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可继续执行原补助标准。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脱贫家庭(含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四、扶持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无论在省内省外何地就读、无论本人户籍在哪里,均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
    五、工作程序
   (一)申报流程。首次申请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的,原则上从当年秋季学期开始,需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等自愿向所在行政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县(市、区)“雨露计划”申请表》(见附件),按照“家庭申报、村级初核公示、乡镇初审公示、县级教育和人社部门审核、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批公告”等程序报审报批。
   (二)工作流程。各地原则上以国家系统中标注的信息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做到应纳尽纳、应补尽补。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从国家系统中导出信息,分乡镇、分村编制表格,下发至乡镇、行政村(社区),由村级逐一核实学籍、学生是否在读等情况,村级以表册形式“打捆”出具证明(加盖公章),逐级上报至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批后,直补到户。
   (三)时间节点。原则上以国家系统中学籍标注时间为准开展工作。春季学期:核实(申报)时间为 3 月至 5 月,6 月 15 日之前全部完成核实,6 月底前补助到位;秋季学期:核实(申报)时间为 9 月至 11 月,12 月 15 日之前全部完成核实,12 月底前补助到位。当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可按规定程序报审报批、随增随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