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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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津镇社会事务管理办便民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24   录入: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名称 相关政策及所需资料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低保,需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车辆信息、收入证明(提供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原始工资单凭据)和刚性支出票据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申请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临时救助 1.书面申请书;2.《资阳市雁江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3.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查验)及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4.重点民政对象需出具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医疗费用材料;教育原因申请救助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收费证明或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查验);6.委托申请的,提供《申请委托书》(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同一事由人均一次申请临时救助金额不得超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年保障标准的三倍。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个别家庭特别困难且支付金额较大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残疾证申报 身份证、户口簿、2寸彩照,肢体、视力残疾需要在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拿到报告单在去新区中医院,听力和言语残疾在新区中医院鉴定,智力、精神(需要村上开证明,5个村民签字证明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在莲花山上精神病医院鉴定
残疾人两项补

1.重度护理补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银行卡,二级以上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银行卡,残疾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孤儿、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补助 1.监护人(特殊情况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向户籍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2. 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务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3. 须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4.儿童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3份、儿童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含申请表照片)。5. 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及复印件3份 。6.儿童本人一卡通复印件。7.须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医学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村、镇开具的亲子关系证明)。8.重残的须提供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重病的提供区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
高龄补贴 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镇。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58-59岁女性由省按照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予以奖励,年满60周岁后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配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6.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7.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材料;8.批准再生育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特别扶助:1.子女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2.子女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条件:1.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必须年满49周岁。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生育服务 1、网上办理的:关注微信公众号“健康四川官微”点击“便民服务”中的“生育登记”按步骤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照片;
2、现场办理的: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办理。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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