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设立巩固脱贫成果专项机构,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一体、协同联动”责任体系,形成责任清晰、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定期研究调度重点工作、解决具体问题,带动各级各部门担当担责、主动作为,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直接抓、其他同志协助抓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优化调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增设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41个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区)分别建立专班专项推进,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运用脱贫攻坚期间的成功经验,统筹开展督导调研和暗访检查,直达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