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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府公〔2022〕15号)
发布时间:2022-11-08   录入: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乐府公〔202215

 

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启动成都东10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乐至县良安镇罗家沟村34部分集体土地,最终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乐至县人民政府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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