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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场镇社会事务办相关惠民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24   录入:乐至县中和场镇

中和场镇社会事务办相关惠民政策

 

1.办理城乡低保的条件有哪些?

  ①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地有关规定的,均有权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②支出型贫困家庭。各地在核定家庭可支配收入、财产时,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在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虽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申请低保。

2.办理城乡低保程序是什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后,次月开始执行。

3.办理城乡低保需要哪些资料?目前,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书、家庭经济核对授权书。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 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土地(山林、草地)确权证明、收入证明(提供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原始工资单凭据)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20207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9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390元。

4.哪些情形不得获得低保救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获得低保救助:

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②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劳动生产的;

③拒绝配合低保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

④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虚假证明的;

⑤通过离婚、赠与等形式放弃或转让应得财产份额,或放弃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经济利益的;

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经营性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两倍的;

⑦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和孤儿;

⑧在监狱内服刑人员;

⑨其他经县级民政部门规定不能获得低保的或其他情况。

 

5.特困人员供养条件是什么?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赠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6.特困人员供养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7.申请特困人员供养需要哪些资料?目前,保障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残疾人还应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0207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767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507元。

8.哪些对象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家庭成员身患疾病、接受教育(国内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因难的个人。

  9.怎样申请临时救助?

以家庭为单位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民政局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由县级民政局委托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由县级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办理。

  10.申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条件是什么,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如何规定?

孤儿保障对象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9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400元。

   11.申请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程序是怎样的?

①监护人申请。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须由孤儿监护人填写《四川省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报送孤儿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除提供孤儿的户口、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等基础材料外,必须验证和复印一式两份以下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法律文件原件。

②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接收申请材料的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孤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③乡镇(街道)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审查材料,召集民政、纪检等部门和申请人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会审,形成审核意见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④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1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哪些对象,基本生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以上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由各地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

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和发放方式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900元,机构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400元。

13.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程序是怎样的?

①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②查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以及死亡、失踪等情况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对有异议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等方式再次进行核实。为保护儿童隐私,不宜设置公示环节。

③确认。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

理由。

④终止。规定保障情形发生变化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委托的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规定保障情形的,应当及时终止其保障资格。

1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哪些对象?标准是多少?

①补贴对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资阳户籍低保对象。

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1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是哪些对象?标准是什么?

①补贴对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资阳户籍对象。

②补贴标准: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16.享受了残疾人补贴的对象还可以享受其他补贴吗?

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②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③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④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⑤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17.申报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程序是怎样的?

①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合格后,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③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补贴。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

18.哪些情形应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发放相应补贴:①残疾人死亡的;②残疾人户籍迁出资阳的;③残疾人不再享受低保的;④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⑤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19.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哪些?

凡是年满80周岁、具有资阳市户籍的老年人,均可自愿申领高龄津贴。

20.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80- 89周岁每人每月309099 周岁每人每月100 ; 100 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200元。

21.高龄津贴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委托亲属等其他人员申请的,须提供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审核审批流程:()受理一公示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一县级民政局审批。

  1. 计生奖、特扶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本镇户口已婚农村居民
    1奖扶符合以下条件:①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②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③19331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2、特扶符合以下条件:①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在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②193311日以后出生,女性须年满49周岁;③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④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奖扶对象一个自然年度每人发放960元,每一年一发;特扶对象一个自然年度每人发放9600元,每半年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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