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首页
>
重大民生信息
>
医疗卫生
第
17
/
37
页 共
363
条
< 上页
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37
下页 >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违反规定未设置吸烟区(室)的;禁止吸烟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违反规定设置吸烟器具的;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对经依法批准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卫措施,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被盗、被抢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关于应急用血采血规定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对单采血浆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对医务人员未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摘取活体器官前未依对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履行说明、查验、确认义务的;对摘取器官完毕的尸体未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尸体原貌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的行政检查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未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不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未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未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未达到消毒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未随时进行消毒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对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对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的处罚
主办:
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