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首页
>
重大民生信息
>
医疗卫生
第
17
/
36
页 共
351
条
< 上页
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36
下页 >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对医疗卫生机构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医疗卫生机构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未采取《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备案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医疗机构管理混乱导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医疗机构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的血液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医疗机构未使用有本医疗机构标识的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和票据),或将其出卖或出借的;使用其他医疗机构的票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购买或者引进列入管控清单的重要设备、特殊生物因子未进行登记,或者未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个人购买或者持有列入管控清单的重要设备或者特殊生物因子;个人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者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进入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照规定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未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技能培训和考核的;发现急性血吸虫病疫情或者接到急性血吸虫病暴发、流行报告时,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未对本行政区域内出售、外运的家畜或者植物进行血吸虫病检疫的;未对经检疫发现的患血吸虫病的家畜实施药物治疗,或者未对发现的携带钉螺的植物实施杀灭钉螺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非法采集血液;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
主办:
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