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首页
>
重大民生信息
>
医疗卫生
第
25
/
37
页 共
363
条
< 上页
1...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7
下页 >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承担尸检任务的医疗机构或其他有关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的;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其他规定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或弄虚作假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建设单位在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事先提请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卫生调查,或者未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公共场所未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的;未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和档案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从业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未按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擅自更改、简化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未按规定实施委托检测;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未按规定以书面形式与用人单位明确技术服务内容、范围以及双方责任;使用非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安排未达到技术评审考核评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医疗卫生机构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医疗技术与登记的诊疗科目不相符,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不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擅自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处罚
2022-06-20
[ 雁江区卫生健康局 ]
•
【办事指南】对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医疗技术与登记的诊疗科目不相符的;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的;不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擅自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处罚
主办:
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