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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8032/2019-00004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2-01 发布日期: 2019-02-12 文  号: 资雁府办发〔2019〕13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雁府办发〔2019〕13号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东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五届4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资阳市雁江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1日             

 

 

资阳市雁江区“十三五”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二○一八年十二月

 

 

资阳市雁江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一、“十三五”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规划实施基本情况

1.总量减排

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强化减排三大体系建设,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强化设施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强化企业监管等措施,扎实推进工程治理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工作。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经省环境保护厅认定,我区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相关减排任务。全区2015年排放化学需氧量16310.4吨,氨氮排放总量2136.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412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982吨。但与“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指标要求还有部分差距。

2.大气环境质量

“十二五”期间,我区开展了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深化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抓好了秸秆禁烧工作、整治了城区餐饮油烟排放、强化了污染防治配套项目实施,通过多项工作举措并举,使得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

2015年达标天数为288天。根据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2015年可吸入颗粒平均浓度为0.082 mg/m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28 mg/m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0.020 mg/m3,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0.043mg/m3,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1.4mg/m3,臭氧平均浓度为0.156mg/m3。没有实现“十二五”规划中“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346天”的预期目标。

3.水环境质量

“十二五”期间我区狠抓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和流域断面综合整治,强化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我区纳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项目共计6项,涉及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城镇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目前已完成5项,处于前期1项。饮用水保护方面,中和镇、伍隍镇、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标志规范》建设标志设施,设置公告牌、界标、交通警示牌等,每年开展一次水质监测,不定期进行监察巡查。

2015年我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0%,没有完成“十二五”规划预期目标;沱江干流宏缘断面只有2个月达标、出境幸福村断面只有1个月达标;2条重点小流域中阳化河水质8个月达标、九曲河水质全年12个月均超标。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与沱江干流及重点小流域省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100%的预期目标(其中总磷保持在2010年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4.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

在生态保护方面,我区通过生态区创建探索了独具特色的城乡可持续发展道路,健全和完善了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加快了城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环保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环保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生态创建、秸秆禁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5.环境风险防控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现环保部门和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区认真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区14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已完成了预案编制、评估、受理、核查等工作,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其他重点环境风险源以及一般环境风险源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在核与辐射防控方面,我区配合市级环保部门开展了核技术利用单位及电磁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以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和辐射安全许可核发为抓手,以现场监督检查为主要手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做好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辐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内部管理,着力构建单位强化辐射安全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专栏1 资阳市雁江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2010

2015

2014年现状

2015年现状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吨)

18241.4

下降10%

17168.01

16310.4

2

氨氮排放总量(吨)

2288.3

下降13.81%

2101.22

2136.3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

3710

同比2010年不增长

3947

4120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

1416

同比2010年不增长

2046

1982

5

沱江干流优于类水质的比例(%

77.8%

100%(其中总磷保持在2010年水平)

0%

8.3%

阳化河水质达标率

83.3%

91.67%

66.7%

九曲河水质达标率

100%

0%

0%

6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85

0

0

7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天)

358

≥346

346

288

(二)“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严峻挑战

1.机遇:

资阳市雁江区十三五期间的总体发展定位为:坚持“市区一体”发展理念,依托成资一体化发展战略,建设产业发展示范区、航空都市核心区、绿色和谐康养区和航空交通次枢纽,推动全区交通网络完善、产业转型升级、城镇品质提升,引领带动雁江全域加快发展。这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为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持。

随着党的十八大的召开,确立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随着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以及水十条、气十条和两高司法解释等配套法规的施行,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决策和管理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氛围。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GDP增长进入中高速发展通道,经济增速换挡,重工业快速发展的势头减缓,第三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力,污染物新增量进入收窄期,传统污染物新增量同比下降。经济结构的调整,形成了总量和结构都将向有利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

“十三五”时期是环境质量改善速度和公众需求差距最大、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和发展矛盾最尖锐的负重前行困难期,也是有望理顺生态环境管理体制、走向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重要机遇期。

2.挑战:

1)水环境形势严峻

沱江干流出现了以总磷为代表的全线污染的态势,造成出入境断面达标率大幅度下降,重点小流域污染未得到根本好转,部分断面(如九曲河)污染形势加剧。

资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老鹰水库等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某些月份,会突然出现富营养化情况,出现以溶解氧、总磷、总氮超标为主的情况,给饮用水安全带来了影响。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滴水岩水库、双石桥水库、四合水库水质情况堪忧,达标率为0,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等,严重影响农村饮用水安全。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进入河流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灌尾水、养殖废水排放量增加,部分河流污染特征突出,水质恶化趋势较为明显。

“十三五”期间,水环境污染问题将成为资阳雁江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2)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2015年达标天数为288天。距“十二五”规划中“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346天”的预期目标有相当大的差距。城区大气污染以PM2.5和臭氧两项为主,给城区大气污染防控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3)排污总量大,污染总量控制任重道远

目前,雁江区工业发展主要形成以造车、食品、医药、纺织和建材等为主的“1+4”主导产业。全区2015年排放化学需氧量16310.4吨,氨氮排放量2136.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412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982吨,与“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指标要求还有部分差距。

“十三五”期间,资阳市雁江区将继续加快工业化进程发展,形成“1+4+1”主导产业(增加节能产业),接连打造“国家机车和汽车制造及出口基地”、“西部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西部医药生产(研发)基地”等,全区总量减排面临着增量增长快、减排空间小、结构调整难、资金投入少、监管能力弱等问题,减排情势异常严峻。

4)城镇环保基础设施欠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资阳市雁江区城市化率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成渝制造业核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内陆开放前沿区”发展战略的实施,城市人口、机动车数量将大幅增加,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大,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机动车尾气和噪声污染更加突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任务更加艰巨,同时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更大的压力。

目前,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仅县城以上城市和少数乡镇建成运行,大部分乡镇、集镇欠缺必要的环保基础设施,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无法收集和集中处理,直接进入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环境压力。

5)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农村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统计工作滞后,加之长期环保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和重视不够,农村环境污染日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全区区域内种植、养殖规模较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越来越突出,除少数较大规模的专业畜禽养殖场具备粪便处理设施外,还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不具备相应处理设施,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和污水排放达标率较低,养殖废弃物部分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对区域水体及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农药、化肥过量施用,使农村土壤污染问题逐步凸显。

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由于缺乏必要的污染处理措施,已成为重要环境污染源,影响村镇环境质量。

此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污染开始向农村转移,一些城郊地区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废渣的堆放地,农田被城市垃圾占用和毁损,一些“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并向农村聚集,成为农村水和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6)其他

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区机动车数量将大幅增加,生活废水排放量和垃圾产生量将进一步增大,城区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将日益突出。环保治理投资占全区GDP的比例低。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体系有待完善,处理设施急待加强。废水、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工业固体废物等的管理体系不完善甚至缺失,已经成为环境污染风险的主要因素。

化学物质特别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环境的潜在性风险和危害加重,放射性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电子垃圾等新型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日益显现,同时也是重大环境风险的主要来源。

总体而言,“十三五”时期,在保证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如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持续改善我区环境质量,实现国家环境安全战略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将是摆在我区面前的重大难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融入“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的全方位和全过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健康为根本,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满足全区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雁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积极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促进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绿色化、产业能源结构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考虑资源环境禀赋、环境功能定位、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治理与保护并举,城区与乡村并重,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综合防治,联防联控,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系统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以绿色创新推动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环境治理机制。加强环境司法、执法,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环境。完善环境治理基础,依靠法律和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坚持多元共治。落实各部门(单位)环境保护责任、部门监管和司法制裁责任、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共同责任。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引导公众参与,强化公众监督,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培育环境文化,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三)目标指标

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方式基本形成,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基本解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美丽雁江建设取得新成效。

专栏2  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15

2020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吨)

16310.4

以省市下达目标为准

 

2

氨氮排放总量(吨)

2136.3

以省市下达目标为准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

4120

以省市下达目标为准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

1982

以省市下达目标为准

 

5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类国控断面水体比例(%

25%

100%

 

6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量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0

100%

 

7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78.6%

82.0%

 

8

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42.9

≤36.8

 

9

土壤环境质量

-

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

三、具体工作

(一)改善环境质量

1.强化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计划》(水十条)的要求,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继续推进总量控制,严格执法,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

1)继续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总量减排始终是改善环境质量的硬道理、硬手段、硬任务。近五年,我区一直注重总量控制,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环境质量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因此实行容量总量控制方式,把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控制目标相结合的模式,是当前改善环境质量的一种重要约束方式。

“十三五”期间,一是要研究设置双控制目标,既要设置总量控制目标,又要设置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促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质量进行改善相统一、相协调。二是要总量控制和质量改善两手都要抓。改变我区目前实施的总量控制制度与环境质量控制是脱节的情况,避免形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不断消减,但是局部地区环境质量却还在恶化的情况出现。三是改变总量控制目标设置的方式,由目标总量控制过度到容量总量控制;四是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应考虑实施差异性分类管理。在全区水环境容量区域划分基础上,兼顾各乡镇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总量控制管理需求,开展污染总量分区管理试点工作;对于污染重的、没容量的地方可考虑仍然实施目标总量控制,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基于容量的总量控制。

2)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区域的保护工作。以不达标水源地和存在环境风险的水源地作为优先整治对象,建立完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强化点源和面源综合整治工程。以控制氮、磷排放为重点,实施水源保护区内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强化生活污染及分散养殖污染防治和水产养殖控制,促进农业和养殖业的生态化改造。

提高水源地环境监管水平及环境监测能力。加强重点水源地监测能力,增加监测分析设备和实验室数量,提高水源地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的相关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有毒有机物质的监测分析能力,采用人工和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水质数据,利用信息传输网络、数据库、系统管理等手段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提高应对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故所必需的监测与预警能力。

健全饮用水水源监控和评估制度。实施备用水源达标建设,建设并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饮用水源(备用水源)地和供水水库的在线监测监控网络,整合环保、林水、气象、卫生和水务等相关领域的监测观测数据,推动生态环境监测观测网络的信息共享。

3)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安全防控。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开展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严格环保准入,深化项目管理。对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对受到重污染的九曲河等流域从严审批建设项目,严格排放标准,提高稳定排放达标率,从严审批新建与扩建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加快设施建设,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做到各园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逐步实施区域中水回用工程。对未达标排放和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企业,以及超总量排放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实施关闭。

4)深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以不达标的沱江河、阳化河等流域进行重点整治,采用水陆结合,分区分段控制,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式,对流域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提高稳定达标率。以滴水岩水库、双石桥水库、四合水库作为流域重点污染控制和改善湖库,在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实施面源污染控制,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科学布局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建立示范工程,试点实施面源削减与点源削减的抵扣政策。

5)建立节水减污型绿色产业体系。本着“以节水促减污,以节水保发展”的理念,坚持体制与机制创新并举,典型示范与整体推进并重,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明晰”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管理模式,实施水务体制改革,初步形成有利于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务一体化管理格局。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完善监管机制

资阳市雁江区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主要体现在以细颗粒物和臭氧为主的新型污染物突出,成为首要污染物,从2015年开始,省、市下达了大气污染控制的目标,资阳市雁江区均未完成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因此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摆在我们面前任重而道远的一项艰巨任务。

1)扬尘控制。根据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大学等单位联合编制的《四川盆地城市群大气灰霾污染防控研究》对成都、德阳、绵阳、眉山、资阳等5个城市大气灰霾研究表明,资阳市雁江区城区各类污染源排放对大气污染的贡献比例如下:PM10以扬尘源、秸秆燃烧、生活燃料燃烧贡献为主,分别占到44%22.6%13.4%PM2.5以生活燃料燃烧、扬尘源、秸秆燃烧、餐饮源贡献为主,分别占到26.7%25.5%19.5%13.8%。常作为首要污染物出现。因此控制扬尘污染是控制我区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一是要强化建筑工地整治。开展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治理。要严格施工工地环境监管,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推行全面硬化、施工工地出口设置冲洗平台,并严格执行出口冲洗制度,运渣(土)车密闭加盖运输等措施。特别要加大南门师范校片区、区法院片区建筑施工工地的重点整治和规范。同时,施工企业要转变观念增加投入,对裸露地块进行全覆盖,有效防止扬尘的产生。二是开展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增加对城区道路的清扫、洒水频次;规范城区垃圾堆存,禁止城区焚烧垃圾;规范和合理设置运渣车路线,降低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加强对断头路、破损路的维护清理。三是加大城区餐饮特别是烧烤油烟排放整治力度。城区禁止使用燃煤,要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严格控制城区露天烧烤。强制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做到油烟达标排放。

2)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提高燃油质量,鼓励发展清洁燃料车。加强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的控制力度,对机动车实行监督检测,完善道路交通,控制交通污染。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定期监测制度,增加高排放车、延缓报废车辆的尾气监测频次,全面实施国家环保标志管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加速淘汰“黄标车”。

3)建立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减排统一监管体制。一是加快建立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统一监管体制。二是确定污染物减排目标时,充分考虑温室气体的增减效果;在确定温室气体控制目标时也要充分考虑污染物的增减效果,即要制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减排的统一规划,从源头上避免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减排不协同现象发生。三是积极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的技术研究,实现传统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的协同控制。四是提高森林覆盖率,有效增强全区森林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

3.噪声污染防治

1)积极解决噪声扰民。加强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处置,畅通环保“12369”举报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将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建立噪声扰民应急机制,防止噪声污染引发群体事件。

2)加强重点源监管。确定本地区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制度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限期治理一批噪声超标的重点企业。严格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将高噪声的工艺设备纳入淘汰目录。探索建立设施噪声标牌制度,明确标识相关产品噪声排放水平及符合的相应标准。

4.土壤污染防治

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为基础,坚持源头严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监管,建立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及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预报系统。

专栏3   土壤污染防控重点

重点污染物

重金属、农药残留、放射物

重点控制行业

机械加工、农药制造、养殖及种植、化工等

重点监测区域

水源保护区、人群集中居住区、大型污染企业周边、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周围、遗弃厂址、集中养殖区、集中种植区

重点保护区域

敏感水域:耕地、水源保护区、集中居住区、粮食生产基地、集中种植区、集中养殖区

1)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立主要粮食生产基地、水源保护区、饲养区、人群集中居住区及大型污染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对粮食、蔬菜生产基地等重要敏感区和污染物浓度高值区进行加密监测、跟踪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土壤理化性质指标、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含量。在现有检测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基本资料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更新。

2)加强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及监督。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工业污染源头治理。严格项目准入审核,关闭、淘汰和搬迁小化工、小养殖等企业。改造环保设施,提高污染物排放的达标率。对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对超排、偷排企业,一经发现要进行严肃查处。

从源头上减少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对土壤的污染。加快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建设,对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进行重点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因机动车尾气超标带来的大气沉降污染。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对污染重大企业应增加土壤污染分析及预测,将建设场地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督促企业落实。

3)进行土壤质量评估,实施分类防治,开展土壤修复。加强城镇和工业企业场地污染环境监管,严格按照“先评估后修复”的原则,建立企业搬迁遗留场地和城市改造场地污染评估机制,将建设场地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防止未经环境风险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结合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城市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系统调查,掌握原厂址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和土壤污染治理,提出土壤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制定污染土壤修复计划,拟定优先修复清单。搬迁企业必须做好原厂址的土壤修复工作,对历史遗留场地土壤污染问题,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治理修复。严格控制粮食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污水灌溉,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实行综合治理,对于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在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中做出用途调整,禁止继续进行农产品生产。

以城镇周边、重污染工业企业周边、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周边、已封场及在用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和周边等典型污染场地为重点,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控制试点工作。“十三五”期间选择24个示范区进行土壤修复。

4)完善体制机制。改变土壤污染防治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的局面。理顺环保、国土、农业、粮食、发改委等部门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职责,建立国土、农业和环保等部门联动机制,解决多头管理、信息不通、底数不清等问题。统筹推进重金属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对严重污染的耕地,要调整种植结构,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并进行生态补偿。

5)加强土壤防治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污染的危害以及保护土壤环境的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把土壤污染防治融入学校、工厂、农村、社区等的环境教育和干部培训当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5.农村环境保护

1)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分散式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综合整治,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

明确并完善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完善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建设、宣传标语及保护区隔离设施建设,治理或搬迁保护区内污染源。

制定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到2020年,全区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2)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系统建设,对于城市和县城周边的乡镇、村庄,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统筹布局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偏远及交通不便的山区、深丘地区要积极探索选取有机垃圾与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混合堆肥等资源化利用和就地处理模式。到2020年,全区乡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开展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建制镇比例达到95%

推进乡镇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的建设,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等接入要求的乡镇及村庄污水,可通过敷设管网接入邻近的城镇或工业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不具备截污输送条件的乡镇及村庄布局相对密集的连片村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居住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采取政府补助、农村改厕与庭院生活污水处理结合的沼气池综合处理模式;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实施搬迁或处理达标后排放。到2020年,全区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建制镇比例达到95%

3)强化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农村畜禽养殖调查,根据养殖现状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计算区域水环境容量和土地消纳能力,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和发展规模,做到水土不超载。

按照乡镇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规划,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对于新引进企业,应联合农牧部门、环保部门、水务部门等优先选址,在禁养区内禁止发展畜禽养殖,在限养区内必须满足相关污染治理及养殖规模要求。

推进畜禽清洁养殖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引导畜禽养殖散户向养殖小区集中,提高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资源化利用效率。没有配套土地消纳污水的规模化养殖场污水实现达标排放。加强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建立全市水产养殖污染基础数据库,合理确定养殖容量、养殖方式,取消网箱养鱼,禁止肥水养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和重要水库。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产生态养殖模式和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以鱼治水”和“以鱼养水”,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的修复和保护。

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对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实施不定期抽查监管,同时开通居民投诉热线。

4)加强农村种植业污染控制。联合水务部门、国土部门及农业部门开展水土流失现状调查,划定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应禁止开垦及种植作业,对于已造成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的区域开展生态补偿及退更换林作业。

开展农业种植业面源污染现状调查与监测评价,选择重点区域,通过调查、监测掌握农药、化肥使用及污染情况。进一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鼓励使用有机肥。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大力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及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强产品及种植基地认证。到2020年,乡镇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达到60%

开展“农田径流污染防治工程”示范和推广,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态沟渠、植被过滤带、人工湿地等方式,截留过滤净化农田地表径流中营养物、沉积物、重金属和农药。大力推进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行秸秆粉碎翻压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以及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研发和推广秸秆气化利用技术。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积极推广环保可降解地膜,大力推广一膜多茬、旧膜覆盖技术,提高旧膜利用率,减少大田用膜量。

5)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推动全民参与监督,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区域成片整体综合整治、相同或类似环境问题和相同保护对象的连片治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服务及辐射区域相连等方式,实施“村庄连片整治”。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针对农村旅游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农村旅游、休闲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6)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管体系。推进环境监管向农村延伸。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开展乡镇饮用水、重点小流域和湖库水质、重点乡镇空气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定期公布农村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农业和农村环境统计体系,开展全区农村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养殖污染源等基础调查工作,将农村污染源纳入总量减排体系。

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环保机构,把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当地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责任,深化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环保管理延伸到乡镇和村,乡镇设立环保所或配置环保专职人员,行政村配置环保兼职人员,形成农村三级环境管理体系,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建立农村环境保护投入的长效机制。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鼓励企业、社会资金参与,调动广大农户参与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投入,把农村环境维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

6.继续强化城市污染整治,改善城市环境

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雁江创建,以推动城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城区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通过合理规划城东新区功能分区,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城市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城区施工污染、加强放射源和电磁辐射源的监管,提高城市环境质量,营造最佳人居环境。

专栏4   城区环境质量防控重点

重点污染物

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粉尘、电磁辐射、噪声、化学需氧量、氨氮、餐厨垃圾等

重点监控对象

交通运输车辆、建筑工地、餐饮业、大型农贸市场

重点保护区域

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

1)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城市布局。城东新区在综合考虑地质地貌条件、土地资源、经济发展基础、交通运输等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应以规划为指导进行规划布局。但不可避免的存在规划与现实冲突的地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调研、分析、论证等合理调整城市布局,确定城市地域空间发展方向、明确功能分区,改变同一区域兼有多种功能的发展模式,以城市骨干交通道路作为划分城市功能分区和形成城市圈层结构的基础。按各区域所承担的功能,确定相应的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绿化率、产业设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景观要求,并由此形成交通疏导网络,解决诸如交通干线车流量过大造成交通严重堵塞、车速过低而导致的机动车尾气和噪声污染等一系列问题。

2)推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①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推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城东新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条例及监管方案,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及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二是配合市级部门加快机动车尾气和油气回收治理,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配合市级部门划定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逐步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推进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治理进度。三是规范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对原有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行业实施限时整改,对新建餐饮服务企业严格按“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管验收。2020年底,城东新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达标率达到100%

②水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全方位加强了对沱江、九曲河“两河”流域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快对沱江流域的生态恢复治理步伐。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增加城区污水收集范围。

③噪声污染防治。按照城区功能分区划定噪声控制区,对各噪声控制区内不能达到噪声排放标准的企业、商业、文化娱乐场所及施工场地等,要限期整改,新、改、扩项目必须与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城区道路两侧噪声监测及治理,针对已修道路两侧噪声超标的,应通过加强道路两侧植被绿化、设置隔声窗、合理调整道路两侧用地性质,以实现达标要求;新修或改扩建道路则应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结论,划定达标距离,并根据噪声达标距离合理规划城区用地。

④固废污染治理。固废方面,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加快城区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建设。规范城区垃圾收集桶及垃圾中转站建设,在主城区人群密集区增设垃圾收集桶,并安排专人定期清扫;对原有破旧垃圾收集点进行集中更换整治;规范农贸市场垃圾收集及清运,改善农贸市场“脏、乱、差”的环境现状。逐步实施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实施废物综合利用,在“十三五”期间,电子废物收集、交投、处置利用网络系统初步建立;参照周边市、区实施餐厨垃圾专项收集处理。

3)继续推进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在“十三五”期间,应在现有基础上,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严格限制占填河道等改变湿地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重点加强退化湿地的恢复,促进全区湿地生态功能改善。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园区建设。

4)完善环境法治体系,强化环境管理,形成高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参照国家及省市标准,根据我区特色,分别联合相关单位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餐厨垃圾收集处置管理办法”等条例,建立起现代化的环境法治管理体制,依法行政,利用法治对影响环境的行为加以具体的规范。

同时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加强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建立起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二)治污减排

1.优化总量控制实施

1)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夯实基础,科学制定精细化的指标、减排、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科学的污染减排指标体系,建立精细化的、科学的、系统的和符合我区实情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分析、数据核定、信息传输体系,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和变化趋势。进一步提升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建立精细化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相结合的环境监测体系,能够及时跟踪各地区和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建立精细化的、严格的、操作性强和符合实际的污染减排成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

2)实施基于环境质量目标导向的总量控制。改变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中心和目的的环境管理模式,从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目标可达两个方面出发,以减排为手段,以环境质量目标为控制基点和导向,根据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反推允许排放量,通过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优化分配污染负荷,将污染物的排放量与环境质量目标相联系,制定出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总量控制方案,通过优化的总量控制方案推动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使得总量控制成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相统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环境质量改善获得感。

3)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综合性的排污许可。推进环境保护的科学化管理,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综合性的排污许,促使污染物排放管理更加法制化、程序化、精细化。实施基于环境质量目标导向的总量控制,同时将总量控制作为排污许可的基础和实施要求,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时限、排放方式等做出规定,严格要求企业按照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拓展排污许可领域,探索从水、大气、固体废物向噪声、放射性、电磁辐射等污染物领域扩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对排污者的行为加以控制,做到依证管理,按证排污,违证处罚,规范排污者的环境行为。通过实施总量控制和综合性排污许可,最终实现环境质量的稳定达标和持续改善。

4)将工程、技术、管理、政策作为总量控制重点。将工程、技术、管理、政策作为总量控制重点,进一步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总量控制目标。强力推进结构减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从严把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退出。持续推进工程减排,加强环保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新(改、扩)建项目须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现有企业应通过完善末端治理设施、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等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深入推进管理减排,加强监督管理、加严排放标准、提高治理设施污染物去除效率,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提高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2.实行全过程治污减排

1)严格项目环保审批,源头控制排污增量。坚持“规划先行,环保准入”原则,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的发展速度,执行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把基于环境质量目标的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保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总量审核制度,凡未明确总量替代方案、未取得总量确认意见的,坚决不予审批新建排污项目。改建、扩建项目以环评为抓手,促进“以新带老”治理污染,确保“增产减污”。严格控制水泥、冶金、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新上项目。根据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要求,确定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先进生产工艺或设备,严禁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耗能污染项目的入驻,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增量。

2)依靠技术进步,降低“中端”产污量。激励引导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研发,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代替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代替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鼓励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

3)强化监督管理,严控“末端”排污。从严要求排污工业企业,必须采用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鼓励企业在“末端治理”环节,引进开发高效的污染防治新技术,切实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针对环境管理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坚持抓大不放小、重点突破,不手软、不护短,抓重点、出重拳。对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低、超排偷排问题严重的区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制定基于环境质量目标改善的节能减排方案,推进污染监测技术和环境监管能力的全面提升,助力“末端”治污减排。

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其他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基本农田也按禁止开发区域管理。禁止开发区域要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生态保护

1.完善提升生态区的创建

积极推进省级生态区的创建,切实抓好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将生态文明融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切实加强资源的保护、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的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生态经济发展,保障生态安全。

“十三五”期间是我区生态区建设完善提高阶段,根据《资阳市雁江区生态区建设规划》,到2018年我区50%以建制镇要建成省级生态乡镇。通过这五年的努力完善并强化生态环境、社会、经济三个系统的生态链接。基本实现省级生态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5%,各项指标达到或者超出生态区指标体系规定的标准,初步建成具有丘陵地区特色的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强区,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加大保护力度,构建生态安全体系

始终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然修复能力。对自然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强化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保护好湿地。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治理水土流失、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保护生物多样性,把生物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结合起来。坚持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并重,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速发展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基本形成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和谐优美,生态文化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由“面积型”向“功能性”的转变。针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减轻压力、休养生息”的方针,引导产业生态转型、部分生态超载退化严重地区的人口转移;以维护重要生态功能为导向,整合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优先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恢复。

3.强化监管,保障自然生态资源

加强生态监管,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严格限制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开发活动。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完善旅游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监管。合理划分水能资源适度开发区,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开发水能资源,在确保流域水生态系统、地质遗迹、文化遗产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开发。建立健全水能资源开发综合决策机制,严格水能开发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提高生态保护和恢复建设标准。加强水能资源开发项目运营期间的生态环境监控,建立流域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实施流域生态调度,完善监控设施,确保下泄生态流量。推行水电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制度,完善生态保护措施。

4.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生态保护与建设负总责,建立起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目标指标纳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责任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生态用地用途管制,建立生态红线保护制度。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制定合理的生态用水价格政策与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机制,探索开展区域间生态补偿。探索资源使用权、碳排放权、水权交易等市场化模式。完善生态监测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生态监测网络体系,构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成风险评估和预警相结合的监测评价体系。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河湖、农田和城市等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自然灾害的监测力度,强化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评估。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四)风险管控

1.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研究环境风险的产生、传播、防控机制。开展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调查,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完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对防范环境风险提出明确要求。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对重点风险源、重要和敏感区域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高风险企业要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建立环境应急救援网络,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环境应急救援机制,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将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继续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2.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积极推进和完善城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辐射监测能力建设。推进重点辐射工作场所的监督监测及重点放射性污染源的安全预警监测。加强放射性废物、退役放射源收贮及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推进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放射性水平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伴生放射性矿冶的辐射安全防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人员、辐射环境监测人员专业技能及上岗培训,提高全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立全区放射事故应急监测系统。

建立和完善防治电磁辐射污染监督管理体制,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优化电磁场空间分布,合理布局电磁辐射场源建设,防止人口稠密区的电磁辐射污染。加大电磁辐射监管力度,加强移动通讯建设项目、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广播电视建设项目的环评和验收工作,抓好电磁辐射投诉、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妥善处理辐射投诉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

加强重点行业和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以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为重点,加大防控力度,加快重金属相关企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合理调整重金属相关企业布局,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禁止在重点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

实施重金属污染源综合防治。将重金属相关企业作为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建立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对重点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金属相关产业技术进步,鼓励企业开展深度处理。

4.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对企业自建的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排查、评估,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镇医疗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

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对垃圾简易处理或堆放设施和场所进行整治,对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和旧垃圾场要进行生态修复、改造。

5.健全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严格化学品环境监管。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制定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清单,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推行排放、转移报告制度,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加强化学品风险防控。加强化工园区环境管理,严格新建化工园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加强现有化工企业集中区的升级改造。新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聚集区,现有化工园区外的企业应逐步搬迁入园。加强重点环境管理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和污染场地的管理与处置。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暂存库建设和处理处置能力建设。以铁矿石烧结、电弧炉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建立完善的二噁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6.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以及农村和生态环境监管。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依法处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执行流域、区域、行业限批和挂牌督办等督查制度。对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负有责任的地方政府领导进行约谈,落实整改措施。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

7.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更加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环境与健康调查研究。全力做好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

四、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

(一)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

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区政府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东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定期发布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等考核结果。

(二)完善综合决策机制

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促进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容量、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风险评估等作为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依法对重点流域、区域开发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制度。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监督管理。

(三)执行环境经济政策

按照《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启动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继续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化工企业纳入强制保险试点。继续实施流域断面生态补偿扣缴制度。

(四)严格执法监管

完善环境监察体制机制,明确执法责任和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建立跨行政区域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改进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环境安全监察,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强化承接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深化流域、区域、行业限批和挂牌督办等督查制度。开展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后督察,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五)发挥地方人民政府积极性

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激励措施,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的积极性,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把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推进生态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创建活动。

(六)部门协同推进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综合管理。发改、财政等综合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支持。工业部门要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严格行业准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国土资源部门要控制生态用地的开发,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治理恢复,保障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公路、铁路、港口、航道建设与运输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利部门要优化水资源利用和调配,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科学施用肥料、农药的指导和引导,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节水、农业物种资源、水生生物资源、渔业水域和草地生态保护,加强外来物种管理。商务部门要严格宾馆、饭店污染控制,推动开展绿色贸易。卫生部门要积极推进环境与健康相关工作,加大重金属诊疗系统建设力度。林业部门要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力度。旅游部门要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区的环境保护。能源部门要合理调控能源消费总量,实施能源结构战略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气象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气象监测预警服务,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七)积极引导全民参与

实施全民环境教育行动计划,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创建活动,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完善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推进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等环境信息的依法公开,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公开其环境信息,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举报制度,畅通环境信访、12369环保热线、网络邮箱等信访投诉渠道。

五、重点工程

根据“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具体任务,为确保“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保障环境质量持续不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与经济社会规划内容相协调,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重点工程项目来源于资阳市雁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环境保护篇章并进行合理的增减,规划有生态建设项目2个,环保项目20个。共计重点项目22个,总投资97199万元。

专栏5  资阳市雁江区“十三五”重点环境保护项目规划

生态建设(2项):雁江区黄泥河综合整治建设项目、雁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环境保护(29项):雁江区丹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中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伍隍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小院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临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南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丰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碑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石岭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祥符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东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忠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老君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保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迎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清水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新场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回龙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雁江区回龙乡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雁江区清水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雁江区忠义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雁江区石岭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雁江区老君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雁江区堪嘉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雁江区临江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雁江区东峰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雁江区碑记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雁江区新场乡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雁江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整县推进项目

注:具体项目相关内容见后附资阳市雁江区“十三五”重点环境保护项目规划。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的5年,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对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性。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对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确保规划内容顺利实施。一是要完善环保“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环境保护责任制。二是要完善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各级各部门把环境保护放在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解决本地区环境保护重大问题。三是继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开展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定期发布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环保重点规划实施情况等考核结果,对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负有责任的地方政府要进行约谈,实施区域限批,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四是要建立由发改、经科信、环保、水务、国土、住建等与环保规划相关的部门组成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在资阳市雁江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分类指导,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容量、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风险评估等作为区域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监督管理,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和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二)加强与上级规划的衔接

国、省、市环境保护规划,是指导地方规划的最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区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与考核标准,因此资阳市雁江区的规划要与国家、四川省和资阳市的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一是要在总体目标上与上级规划相一致,在主要控制目标上要与国、省、市的规划相统一,尤其是环境质量控制目标,更要与上级规划一致,不能缺失;二是规划的指标体系要与上级规划相协调,可以设定有地方特色的指标体系,但上级规划的主要指标体系一定要融入到地方指标体系中;三是考核的标准要统一,全区考核体系、考核方式要与国家、省、市规定的相统一,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客观性。

(三)强化规划落实

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共同完成规划任务。发改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价格、投资政策,把重点环保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部门支持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住建部门要做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环境建设与管理。国土、交运、水务、农业、林业、经科信、旅游等有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支持和推进环境保护。

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加强环境统计和监测,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流域与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加强对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组织对规划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建设目标,主要领域的环境保护任务和重点区域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中期和终期两个时段,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和考核,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对规划目标及项目进行合理调整;2020年底开展终期评估和考核。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十三五”重点环境保护项目规划

 

 

 

 

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十三五”重点环境保护项目规划

 

序号

建设

地址

建设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起止年   

总投资

(万元)

合计(32项)

 

 

84599

生态建设(2项)

 

 

 

 

23058

(一)

水土保持与河道生态修复(5项)

 

 

 

 

23058

1

雁江区黄泥河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整治黄泥河长月4千米,疏浚河道5.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0万平方米,骑游道长8.1千米、宽7米,人行步道长3500米、宽3米,及配套设施

2016-2018

20000

2

雁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雁江区

新建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平方公里

2015-2020

3058

(二)

其他(无)

 

 

 

 

 

环境保护(29项)

 

 

 

 

61541

(一)

污水处理厂(19项)

 

 

 

 

19546.48

1

雁江区丹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17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5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1900

2

雁江区中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9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2596

3

雁江区伍隍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65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3.62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1033.68

4

雁江区小院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1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4.514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1575.65

5

雁江区临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3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4.412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837.46

6

雁江区南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3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3.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807.82

7

雁江区丰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65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5.88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1176.61

8

雁江区碑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2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4.568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739.57

9

雁江区石岭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26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4.041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782.65

10

雁江区祥符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53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3.1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864.3

11

雁江区东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33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3.042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813.46

12

雁江区忠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13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2.44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528.35

13

雁江区老君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8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2.8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1044.07

14

雁江区保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7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3.02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1180.15

15

雁江区迎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55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4.53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987.92

16

雁江区清水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2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1.46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443.67

17

雁江区新场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1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2.59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43.02

18

雁江区回龙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3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2.844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650.69

19

雁江区中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规模为8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

2016-2020

1241.41

(二)

垃圾处理厂(10项)

 

 

 

 

2400

1

雁江区回龙乡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日处理量30吨的垃圾中转站一座。

2018-2019

240

2

雁江区清水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日处理量30吨的垃圾中转站一座。

2018-2019

240

3

雁江区忠义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日处理量30吨的垃圾中转站一座。

2018-2019

240

4

雁江区石岭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日处理量30吨的垃圾中转站一座。

2018-2019

240

5

雁江区老君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日处理量30吨的垃圾中转站一座。

2018-2019

240

6

雁江区堪嘉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日处理量30吨的垃圾中转站一座。

2018-2019

240

7

雁江区临江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日处理量30吨的垃圾中转站一座。

2018-2019

240

8

雁江区东峰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日处理量30吨的垃圾中转站一座。

2018-2019

240

9

雁江区碑记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日处理量30吨的垃圾中转站一座。

2018-2019

240

10

雁江区新场乡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雁江区

新建

建设日处理量30吨的垃圾中转站一座。

2018-2019

240

(三)

流域治理(无)

 

 

 

 

 

(四)

其他(1项)

 

 

 

 

6041

1

雁江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整县推进项目

雁江区

新建

需建设厌氧沼气池的总容积为:4266m3;沼气池116721m3,堆肥发酵池2617m3;关停禁养区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016-2019

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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