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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8032/2019-00019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1-14 发布日期: 2019-01-15 文  号: 资雁府发〔2019〕3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雁府发〔2019〕3号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雁江区资阳城市规划区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政策标准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东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政令畅通,维护法制统一,经区政府五届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废止雁江区资阳城市规划区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政策标准》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区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2019114日          

附件:

 

区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发文单位

文  号

名   称

1

区政府

资雁府发〔2013〕22号

关于印发雁江区资阳城市规划区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

2

区政府

资雁府发〔2013〕23号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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