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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2-00022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8-10 发布日期: 2022-08-11 文  号: 安府办函〔2022〕16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府办函〔202216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岳县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安岳县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工作任务抓好贯彻执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于1120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抄送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安岳县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0

 

 

 

附件

安岳县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耕地保护工作,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资府函〔2022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强化规划管控,加强监测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扎实推进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坚决防止和纠正土地“复耕乱象”,切实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工作目标

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切实增强,耕地“非农化”得到有效遏制,耕地“非粮化”得到有力管控,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情况得到有效整治,土地复耕工作规范有序,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超过国家和省市下达任务,耕地“进出平衡”和耕地保护目标通过国家考核,确保流入耕地质量等别(级)不低于流出耕地质量等别(级),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耕地保护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走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转变思想观念,彻底扭转过去粗放用地的现象;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素养,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责任单位: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柠檬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强化规划管控引领严格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并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结合人口变化趋势和人均建设用地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坚决防止城镇建设“摊大饼”和无序扩张。加快优化完善我县国土空间规划,扎实开展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资源合理集聚,引导各类建设活动不占或少占耕地。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依法依规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审批。〔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重点查处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等新增违法行为,整治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等问题;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公开通报等方式,严肃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发挥查办重大案件的教育震慑作用。对历年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违法问题,加大处置力度,及时消除违法状态。聚焦突出问题,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加强对乡镇(街道)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历年国家土地督察反馈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对标国家层面明确的整改标准,加快推进整改。〔责任单位: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柠檬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认真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防止新增耕地“非粮化”,确需将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严格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对2021年以来“非粮化”流出耕地且未落实“进出平衡”的,抓紧恢复补充,确保通过耕地“进出平衡”年度考核,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对2021年以前“非粮化”流出的耕地,积极主动作为,尊重农民意愿,审慎稳妥推进,不搞“一刀切”“运动式”恢复补充。统筹抓好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结合耕地双月动态监测耕地变化和日常动态巡查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完成2022年度“进出平衡”方案,报市上审批并报省厅备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坚决防止和纠正土地“复耕乱象”全面排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非耕农用地复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纠正毁林还田、开山造田、平塘复耕、虚假整改等“乱象”,坚决防止退林还耕“两张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虚假整改复耕、脱离实际整治土地、搞账面复耕等乱作为。强化卫片执法核查整改,加大随机抽查和实地核查力度,对虚假整改复耕行为从严查处。加快推进在建补充耕地项目自查整改,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指标信息可追溯、可跟踪、可核实。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逗硬奖惩措施,全面整改质量不达标、“非粮化”、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大力盘活低效闲置土地开展各类低效闲置土地问题的调查核实,建立问题台账和档案卷宗,“一地一策”“一企一议”逐宗提出处置举措。对闲置土地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动工开发,采取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推动处置。对批而未供土地,在全面清理摸排基础上,细化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加大处置力度,扎实推动处置落实。通过规划整合、优先供地、完善手续、创造条件供地、撤回撤销失效批文等方式,分类施策、依法精准处置,确保超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积极推进撂荒耕地整治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对撂荒耕地建档立卡,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加强对撂荒耕地利用情况的全程跟踪、动态监测,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并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对有劳动力在家的,通过宣传发动和政策引导复耕;对缺少劳动力的,组建代耕代种帮扶队或实行生产有偿托管服务方式复耕;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经营撂荒耕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愿进行流转经营的,鼓励村集体经济统一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最低收购价、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切实保障种植基本收益,调动农民耕种土地的积极性。〔县农业农村局,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610日—2022710日)对照工作任务,充分运用“三调”成果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采取遥感影像监测、“互联网+”、无人机核查等技术手段,结合内业审核、实地踏勘等方式,逐图斑逐地块摸清问题及违法违规事实(类型、主体、时间、位置、面积等),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实施方案,并实行“边排查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和督察、审计、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核实后一并纳入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711日—20221215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一案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处置时限,整治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其中,能够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尽快整改到位;整改有难度的,集中力量攻坚,采取针对性措施稳步推进;暂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加快整改。问题整治情况于1120日前报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抄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1216日—2023115日)对集中整治阶段未完全处置到位的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常态管理,挂账监管,确保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统筹做好组织动员、力量调配、责任分工、细化目标、进度安排等工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县信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柠檬产业发展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定期通报、调度、督导机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完成整治任务。

三)注重方式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先易后难,有计划、有节奏、有步骤地推进专项整治,不搞“运动式”,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对于成因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注重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分类施策,审慎稳妥推进整改,确保相关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强化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整改工作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技术规程规范开展整改。违法违规建设用地复垦要恢复原状并达到耕作条件,撂荒地要能长期稳定利用,恢复补充的耕地要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认定标准进行地类认定,坚决杜绝整改“走样”“打折”和弄虚作假。

(五)严肃责任追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要抽派专人,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定期通报、调度、督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完成整治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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