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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2-00035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9-21 发布日期: 2022-09-21 文  号: 乐府办发〔2022〕28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办发〔2022〕28号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至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乐至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1

乐至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工作方针,认真做好省级健康县的创建工作,推动健康乐至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促进行动。

(二)建立覆盖城乡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配备相应设备和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网络覆盖率、培训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持续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全县40%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健康村(社区)标准评选出示范健康家庭100个;4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达到健康医院标准;5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学校标准50%的机关事业单位达到健康机关(单位)标准;2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企业标准。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均达到相关标准。

(四)建设生态宜居的健康环境。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0%以上;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以上;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100%;建成区三类以上公厕占比80%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0%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方米以上;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一级实现全覆盖、社区一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以上。

)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成人吸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比32%以上;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探索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总结适合基层、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建立健全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

1. 健康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县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成立专门的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解决问题困难。

2. 建立覆盖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县建设和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培训学习。

3. 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全县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健康县建设和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培训学习。探索建立健康促进人员聘用考核机制,发展健康保健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等,明确健康管理工作方法和途径,落实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为辖区单位、村(社区)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提供技术支持。

(二)实施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1. 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县人口、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以及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情况。

2. 根据需求评估,分析全县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重点人群和优先干预的健康领域。

3. 根据省级健康县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研究制定适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健康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出台健康促进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4. 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实际适时调整需要干预的优先领域。

(三)组织健康能力提升培训

1. 针对卫生健康部门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对健康县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把握,提升建设能力和培训水平,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2. 针对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对健康县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升能力水平,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 针对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掌握健康素养、烟草控制等基本内容,能够顺利开展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工作。

(四)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

1. 建立健全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在政策制定时增加健康审查程序,政策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环节需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意见。

3. 县级相关部门(单位)镇(街道)要全面梳理补充修订或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辖区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

4.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问题和优先领域,联合开展针对慢性病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健康老龄、饮食与健康、环境与健康等问题的健康行动。

(五)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和环境

1.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和健康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各类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2. 全力构建无烟环境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实行全面禁烟,无烟环境作为建设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的必要前提条件。

3. 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加大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建设力度,在所有公园融入健康主题元素,打造高标准健康主题公园。

4.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空气质量,生活污水、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食品饮用水和足够的健身活动场所设施,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打造健康、安全、愉快的自然环境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六)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

1. 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通过报纸、电视、移动媒体等载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宣传活动,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扩大受益人群覆盖面,每年直接受益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30%

2. 开展健康中国行活动。围绕健康中国行主题,启动全县健康中国行活动。充分发挥健康教育机构主体作用和专业优势,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推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 开展卫生日主题活动。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在世界卫生日、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卫生节日时段,多部门联合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4.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播放健康视频和开展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形式,鼓励居民广泛参与健康县建设活动,积极参与改善自身健康过程,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

(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卫健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发放各种宣传材料,提高政府相关部门对健康促进理念和策略的认识。县融媒体中心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开展健康县宣传推广,定期组织媒体培训和交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理念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健康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开展监测评估督导各部门单位定期梳理工作进展,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工作报告。县卫健局要根据评估标准做好自我评价和经验总结,编写我县年度人群健康状况及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要主动邀请国省、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关专家对我县建设工作进行指导,不断提高我县组织领导、政策开发、场所建设、环境改善、活动开展、媒体倡导、居民参与和满意程度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完成省、市及我县联合开展的健康县效果评估。

三、职责分工

乐至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创建省级健康县的相关协调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创建省级健康县的氛围营造工作,组织配合相关县级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健康文化推广工作。将健康县建设工作与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融合开展。

县委编办:负责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设置,根据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需求,合理配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编制。

县委目标绩效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创建省级健康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在电视、广播、移动客户端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并录播健康知识讲座;在电视、广播、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开设健康专栏,刊载健康知识和活动信息;对全县各类健康主题活动进行宣传和报道。

县发改局:负责将健康县发展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知识纳入科普宣传内容;指导、配合健康促进项目申请科技立项工作。

县经科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规模工业企业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制定相应规划,促进全县健身活动设施及支持性环境建设;组织开展全县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开展或参加健康生活方式培训和健康操推广活动;负责出台学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方案;组建学校健康教育队伍;开展健康学校建设,组织健康主题活动;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及肥胖、吸烟等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学校实施全面禁烟工作;定期发布健康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按照健康县基线调查要求,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县民政局:负责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备辖区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对因健康原因造成困难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开展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健康促进工作相关经费。

县人社局:负责根据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需求,在核定编制内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纳入全县人才引进计划或按县内调配工作办法调配专职工作人员;利用人力资源市场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健康教育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

县自规局: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配合相关行业部门编制专项规划相关健康设施规划,合理规划群众性公共体育场所,确保比例达标。

县住建局:负责将健康评价纳入城市建设和项目审查内容;开展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或参加健康培训,组建健康志愿者队伍;督促建筑工地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健康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支持环境。

县商务经合局:引导商贸企业营造浓厚的健康生活方式氛围,组织商贸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创建。

县文广旅局:结合送文化下乡、送戏曲下乡、全民阅读等活动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督促公共文化场所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组织人员参与健康县系列宣传活动;协助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支持性环境建设;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浓厚的健康文化氛围;将健康元素融入旅游资源开发,推进旅游康养产业发展。

县卫健局:负责制定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各项技术方案;承担创建省级健康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研讨会、技术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培训活动,并为各部门(单位开展的培训活动提供师资和技术支持;组建卫健系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队伍,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医院建设和评选工作;负责医疗机构烟草控制和监督工作,并为全县烟草控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健康中国行”“健康教育巡讲”“健康主题日”“健康教育进社区等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项目效果评估工作。将健康县建设工作与国卫复审工作融合开展,推动全县健康村(社区)和健康单位建设。做好机关工作场所禁烟工作,巩固无烟单位建设成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相关食品安全指标达到省级健康县标准;制定餐饮、药品销售行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方案,开展健康培训,宣传健康信息;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餐饮单位、药店禁烟工作,创建无烟餐馆、药店,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辖区内社会经济、人口等相关数据资料。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切实改善市容环境面貌;提供健康促进户外宣传广告位;日常监管、维护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支持环境。

乐至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全县环境保护相关指标达标工作,确保达到省级健康县标准。

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健康机关(单位)、健康企业建设和评选活动,在各级工会组织中发展培养健康宣传志愿者参与健康宣传活动。

县妇联:负责组织开展家庭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参与制定健康家庭建设方案,参与开展示范健康家庭评选。

团县委:组建健康宣传青年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或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技能培训。

县残联:负责在残疾人中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结合康复体育进家庭工作,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康复器材,鼓励残疾人参与康复训练。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开展健康社区建设工作,探索总结工作方法与模式;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健康家庭的建设和评选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在辖区各社区设立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教育宣传栏;组建健康生活方式志愿者宣传队伍;定期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健康讲座;配合开展健康县基线调查、社区健康巡讲和其他社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建设阶段(20226—20229月)。制定乐至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能职责,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二)实施建设阶段(20229—20236月)。各相关部门(单位)梳理和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针对优先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全面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措施。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36—20238月)。组织开展资料收集、项目总结与效果评价,总结推广健康促进工作经验和创建模式。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39—202311月)。接受省级考核评估,通过创建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组长,四套班子分管联系卫健工作领导副组长,乐至经开区管委会、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分管负责同志,其余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乐至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确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1名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本单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每月向领导小组报送健康促进工作进展情况表,确保扎实推进健康县创建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将健康项目促进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确保创建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三)强化部门合作。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负责开展基线调查工作,确定优先领域;研究制定适合我县实际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定期评价干预效果。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的相关要求,定责、定岗、定人、定时,确保按时达到创建标准。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部门(单位)要依据方案要求和工作指标,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对创建活动及时进行自查自评。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开展不定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 乐至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工作领导小组

  1. 乐至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工作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乐至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

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卫健工作的副主任

县政府分管卫健工作的副县长

县政协联系卫健工作的副主席

 员:乐至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政府办主任

县委编办主任

县委督查室负责人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发改局长

经科信局长

教体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人社局长

自规局长

住建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商务经合局长

文广旅局长

卫健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乐至生态环境局局长

县总工会副主席

团县委书记

县妇联主席

县残联理事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卫健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附件2

 

乐至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工作指标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责任部门

协办部门

一、组织管理

1.政府承诺

县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县建设工作,将健康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乐至2030规划纲要》。

县政府办

县卫健局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2.协调机制

建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统筹、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县政府办

县卫健局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3.工作网络

建立覆盖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单位安排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县卫健局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4.专业网络

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每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培训覆盖率达100%

县卫健局

县委编办

5.项目管理

开展基线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了解当地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和措施。

县卫健局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由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督导和技术指导4次,了解各项工作进展,听取各部门和居民的工作建议。

县委督查室

(县委绩效目标办

县政府督查室

县卫健局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开展技术评估,完成人群健康调查,完善各类场所建设过程评估资料。

县卫健局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6.经费保障

将健康县工作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项目补助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县财政局

县卫健局

二、健康政策

1.宣传普及

卫生健康部门主动向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举办策略专题讲座,县级主要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讲座。

县政府办

县委宣传部

县卫健局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2.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

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建立公共政策审查制度,各部门在新政策制订时增加健康审查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征求专家委员会意见。

县政府办

县卫健局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3.政策制定

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梳理本部门、本辖区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不少于1条;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不少于1条。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县卫健局

4.跨部门

行动

针对我县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开展多部门联合健康行动。在多部门协作、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管理、健康产业等方面取得创新。

各部门(单位)

县卫健局

三、健康场所

1.健康村

(社区)

建立健康村(社区)工作机制,全县40%以上的村(社区)建设成健康村(社区)。

各乡镇(街道)

县卫健局

2.健康家庭

建立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机制,建设20%以上健康家庭,评选100户示范健康家庭。

各乡镇(街道)

县妇联

3.健康医院

建立健康医院建设工作机制,全县50%以上的医疗机构建设成健康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县卫健局

——

4.健康学校

建立健康学校工作机制,全县50%以上的中小学校建设成健康学校。

县教体局

县卫健局

5.健康机关

(单位)

建立健康机关(单位)工作机制,全县50%以上的机关建设成健康机关(单位)。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县总工会

县卫健局

6.健康企业

建立健康企业工作机制,全县2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设成健康企业。

乐至经开区管委会

县经科信局

县商务经合局

县卫健局

各乡镇(街道)

7.公共环境

建立无烟环境工作机制,有计划,有督导报告。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县卫健局

建设至少1条健康步道、1个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设施。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卫健局

各乡镇(街道)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道路、公共场所和公园步道有无烟标识、健康提示、环境卫生无垃圾堆放、无烟头。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县卫健局

四、健康文化

1.媒体合作

电视、广播等平台开设健康节目,开设不少于半年的健康类栏目;每年组织3次以上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会。

县委宣传部

县融媒体中心

县卫健局

2.新媒体健康传播

设立健康类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并每周更新一次。

县委宣传部

县融媒体中心

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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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节日纪念日主题活动

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宣传时段内,开展8次以上的多部门联合的、单场活动人数不低于200人的、线上线下同步的、有媒体深入宣传的健康活动。

县委宣传部

县融媒体中心

县卫健局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4.健康传播

乐至县融媒体中心积极宣传报道我县大型主题日宣传活动和健康县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全年不少于20次。

县委宣传部

县融媒体中心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五、健康环境

1.空气质量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0%

乐至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街道)

2.饮用水

质量

全县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100%

县卫健局

各乡镇(街道)

3.食品安全

全县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

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

4.垃圾处理

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95%

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9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乡镇(街道)

5.污水处理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建成区)85%

县住建局

各乡镇(街道)

6.厕所

全县建成三类以上公厕比例≥8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7.绿地

全县建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方米。

县住建局

——

8.住房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5平方米。

县住建局

——

9.体育设施

建成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县教体局

——

10.社会保障

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

县人社局

——

11.养老

全县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35张养老床位。

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

12.就业

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县人社局

各乡镇(街道)

13.文化教育

乐至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

县教体局

——

六、健康人群

1.健康素养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本省平均水平,并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与建设启动年比较)。

县卫健局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2.成人吸烟率

成人吸烟率低于本省平均水平,并在原有基础上降低20%。(与建设启动年比较)

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乐至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高于本省平均水平,并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与2021年初比较)

县教体局

各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道)

4.学生体质健康

乐至县95%以上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标准。

县教体局

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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