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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2-00039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21 发布日期: 2022-06-21 文  号: 乐府办发〔2022〕16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办发〔2022〕16号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扬2021年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2021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先进、树立典型,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南塔街道办事处10先进集体和陈龙18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开拓创新,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自觉对标看齐、学优争先,为实现“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梯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21年乐至县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21        

 

 

 

 

 

 

 

 

 

 

 

附件

 

2021年乐至县营商环境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县人民法院

县发展和

县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融媒体中心

南塔街道办事处

中天镇人民政府

石湍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

陈  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必勋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吴  彦   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谭宇剑   县供销社党委委员、副主任、理事会副主任

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小雪   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文建均   天池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  伟   双河场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唐克伦   乐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发科第二负责人

胡晓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杨  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办主任

李梦婷   大佛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杨飞洪   县劳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舒  丽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谢小娟   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发展股工作人员

鲜  滔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大队工作人员

郑  莲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陈柳曳   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刘珂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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