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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0-00020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06-16 文  号: 安府办函〔2020〕24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府办函〔202024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计署、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审计厅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政府投资建设,提升政府投资领域治理能力,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责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承担工程管理、投资控制和办理工程结算等主体责任,通过内部审计或委托中介机构的方式办理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出具结算报告,报告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报县审计局备案。县财政局依法办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和批复,加强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职责划分,按照《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的实施意见》(安府办发(201944号)执行。

二、拓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202071日起,县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项目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对政府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通过内部审计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明确专人对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后,再出具结算报告,县审计局对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项目,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监督。重点关注民生项目以及社会关注度高、工程增量增项多、设计变更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县审计局要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覆盖面,依法对建设项目投资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项目管理、投资绩效、资金使用、项目竣工结算以及项目参建单位履职履约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

三、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运用

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的规范程序、约束权力、惩治腐败、防范风险的重要作用。县审计局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专项审计调查,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领域中带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特定事项进行系统调查了解,通过综合分析,揭露工程建设是否合法合规、工程管理是否到位、公职人员是否履职尽责、工程造价结算是否真实、办理结果是否损害国家利益、政府投资效益是否得到充分发挥等深层次的问题,审计结果将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追责和止损依据,并作为县委、县政府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决策依据。对审计发现的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规、徇私舞弊、失职违约、侵害国家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等问题,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问责追责。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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