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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2-00047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2-15 发布日期: 2022-12-15 文  号: 乐府办规〔2022〕5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办20225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乐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15         

 

乐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区划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规划用地的不断变化调整,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难以适应城市管理的需求,导致相关部门开展噪声监测、执法缺乏依据,亟需进行合理调整,重新划分声环境功能区。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乐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及城区道路交通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 区划原则

(一)以人为本。通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实事求是。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用地规划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进行划分。

(三)科学划分。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留有余地。以宏观控制为主,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宜连不宜断;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

(五)区分特例。大区划分、小区管理。一般不在低噪声环境功能区内再划定高噪声环境功能区,规划区内交通干线道路作为特殊高噪声区段考虑。

三、区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月)

3.《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9月)

(二)技术规范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7.《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1990)及修改方案

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9.《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范》

(三)相关文件

1.《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2.《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

3.《关于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情况的通报》(川环督查办函〔202118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5.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

7.《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8.《乐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9.《乐至年鉴(2020)》

10.《乐至县城区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报告(2018-2021)》

11.《关于印发乐至县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112号)

四、声功能区分类及适用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本方案所划定声环境功能区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01234类类别相对应,并执行相应类别噪声标准值(见附件1)。

五、区划范围及修订原则

(一)区划范围

本次区划范围参照《乐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天池街道、南塔街道、童家镇、佛星镇、东山镇的部分,总面积233.30平方公里。

(二)修订原则

《乐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出现以下情况需重新修订:一是城市总体规划重新调整,中心城镇与乡镇范围进一步拓展;二是城市用地规划、路网规划等出现较大调整和变动等。

六、区划成果及相关规定

(一)声功能区划分结果

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相关规划,首先对013类声环境功能区确认划分,余下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1.乐至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见附件4

2.乐至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图见附件5

(二)交通干线的边界线确定

1.地面段城市道路以最外侧非机动车道路或机非混行道路外沿为边界线,高路基城市道路以最外侧的边沟或路基边缘为边界线,没有辅路的城市道路高架段以地面垂直投影的最外侧为边界。

2.公路以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外1m处为边界线。没有辅路的高架公路以高架段地面垂直投影的最外侧为边界。

3.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以隔离栏处为边界,高架城市轨道交通以高架段地面垂直投影的最外侧为边界。

4.内河航道以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为边界线。

5.铁路以铁路边界(即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为边界线。

(三)4类功能区划分距离确定

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8.3.4条款要求,确定了乐至县交通干线相邻区域4类功能区的划分距离(见附件2),同时规定如下:

1.铁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区域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域,其余均为4a类。

2.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港口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对于临街建筑4类功能区的划分

1)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线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见附件2、附件3)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若划分距离范围内临路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第一排建筑面向线路一侧至线路边界线的区域及该建筑物的两侧一定纵深距离(见附件2、附件3)范围内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3)对于第二排及以后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或虽低于前排建筑但因楼座错落设置使部分楼体探出前排遮挡并受到线路交通噪声的直达声影响,则高出及探出部分的楼层面向线路一侧范围为4a类区(见附件2、附件3)。其余部分未受到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执行其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临街类4a类区域划分示意图见附件3

(四)其它规定

1.乡村区域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乡村地区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通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8.3条款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其它区域

1)大型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根据其与生产现场的距离和环境噪声现状水平,可从工业区内划出,定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2)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未实施前均应按照当前功能区划从严管理,规划实施后根据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将交通干线边界一定距离内的区域调整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3)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休闲景区等,将规划边界内的机动车道路、机动车道路两侧的4a类区域(含停车场、加油站等交通服务设施的区域)从1类区划出,涉及商业经营活动的区域定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4)位于各类工业区规划范围,总体上划定为3类区的,在下列情况下执行2类区标准:开发区详规确定为非工业用地的区域;以商务办公、软件研发等为主的非生产区域。

5)区划范围之外的区域。在上述划定的区域之外,还存在着农田、荒地等区域。全市建成区范围存在扩大的可能性,这类区域没有开发,既无工业也无商业,以2类、3类标准执行并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未划分区域参照1类标准执行,待建设用地规划功能明确之后,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参照相应功能属性确定。

6)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区划的主要依据;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7)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

3.适用年限

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5.5条款要求,本方案适用年限为五年,202311起施行,同时《关于印发乐至县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112号)废止。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1.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环境噪声限值

  1. 交通干线相邻区域4类功能区距离
  2. 临街4a类区域划分示意图
  3. 乐至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4. 乐至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图

 

 

 

 

 

 

 

 

 

 

 

 

 

 

 

 

 

附件1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环境噪声限值

 

声环境

功能区类别

包含的区域

时段

昼间

夜间

0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50dBA

40dBA

1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55dBA

45dBA

2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60dBA

50dBA

3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65dBA

55dBA

4

4a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70dBA

55dBA

4b

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70dBA

60dBA

注:①“昼间”是指600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

②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③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标准执行:

a)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

b)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

④环境噪声限值的适用范围、使用要求具体可参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相关条款。

 

 

附件2

 

交通干线相邻区域4类功能区距离

 

类别

源强类型

划分距离(m

相邻功能区类型

4a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55

1类区

40

2类区

25

3类区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待建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

50

1类区

35

2类区

20

3类区

4b

铁路干线

55

1类区

40

2类区

25

3类区

注: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各级公路的边界线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确定的公路用地范围外侧的边界线。

 

 

 

 

附件3

 

 

临街4a类区域划分示意图

 

 

 

 

 

 
   

 

注: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当临街建筑后的建筑高于临街建筑时,高于临街建筑部分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临街建筑以及临街建筑后的建筑另一侧及其后的区域则属于相应的1-3类区域。

 

 

 

 

 

附件4

 

乐至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功能区

类别

片区简称

面积(km2

区域范围

1类区

盐湖新城1

1.35

天童大道、二环路、平安街等交汇区域

2类区

遂资眉高速以南、天童大道以北片区

2.48

1类区、3类区、4类区以外区域

渝蓉高速以东、成南达万高铁以北片区

5.05

二环路东段,天池大道等路线延长线包含片区

7.42

盐湖新城2

1.28

童家镇

0.61

3类区

东郊园区

0.72

中行路、泸聂线以南,宏扬路以北包含片区

西郊园区

4.72

西郊园区:天池大道、川额西路、二环路东段、乐蓬路北部包含片区

文峰园区

3.37

渝蓉高速以东、文峰大道以西、天童大道延长线以南包含的部分片区

4类区

4a类路线

东街

天池大道二段

建设街

游乐场侧小广场

1类区相邻时,4a类功能区边界距离道路边界线50米;与2类区相邻时,4a类功能区边界距离道路边界线30米,与3区相邻时,4a类功能区边界距离道路边界线15

北街

文峰大道

幸福街

汽贸中心道路

西街

万贯大道

信用联社二侧巷

汽贸中心二横街

南街

熊猫大道

怡佳花园巷

曙光路延伸段

国华路

骑龙路

建材东路

宏扬路延伸段

红星街

文峰东路

高新街

宏扬路南二巷

红星巷

群乐北路

八一路

内环线

供电局外转盘坝子

新南路

邮政路

内环线五横

宏扬名居外坝子

通达路

工商苑横街

默森路

后南街

宏扬路

保险公司巷

清泉路

公园路

曙光路

青年巷

卓昕路

天池公园

乐安路

工商巷

万贯大道一号路

池南路

恒通街

白果树巷

万贯大道二号路

新南路

农机路厂区路

胜利街桥面

谢无量广场

千业路

工商路

中心卫生院侧巷

通达路二段

川鄂路

乐中路

劳动巷

名景路

农经路

桑城街

农科路

南湖路

商业街

荣华街

国策路

望城大道

商贸街

福兴街

北门骨粉厂外坝

寇公广场

胜利街

和平街

通达路侧二巷

宏扬路

金穗路

全胜街

蟠龙路

八仙巷

民乐路

德发路

南湖路

川剧团巷

陈毅广场

池南路三横街

工商苑路

公园路二横街

迎宾大道

川西路

宏扬路二段

公园奇腾三面街

仙鹤大道

小东街

文庙街返还房道路

仲宏街

帅乡大道

园林路

龙城府邸道路

飞凡路

乐遂路

园林路坝

南塔天梯

金三角侧街

仙鹤观入口坝子

农经路段三通横街

水观音道路

天童大道

前进巷

金港商业街

棉花湾返还房路

二环路南湖公园

西一巷

金三街

邮政路

友谊街

西二巷

三十米大道

平安路

川路横街

西三巷

通达路二段

仙鹤观广场道路

长青巷

西北路

迎春巷

松林路

尚锦路

G318国道

G319国道

1类区相邻时,4a类功能区边界距离道路边界线55米;与2类区相邻时,4a类功能区边界距离道路边界线35米,与3类区相邻时,4a类功能区边界距离道路边界线25

成渝高速复线

S40遂洪高速

4a类场站

乐至县汽车运输公司客运站

场站围墙外侧1米范围内

乐至客运站

4b类路线

暂无

暂无

五年内未规划

4b类场站

暂无

暂无

五年内未规划

其他区域

参照1类功能区标准执行

未划分功能区的区域

 

 

 

 

 

 

 

 

 

 

 

 

附件5

 

乐至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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