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民政府
雁江区政策文件库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资雁府发
索 引 号: 008538032/2023-0000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06 发布日期: 2023-01-10 文  号: 资雁府发〔2023〕1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调整资阳市雁江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专班的通知》政策解读

 

资雁府发〔20231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资阳市雁江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禁放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领导,形成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合力。经研究,决定调整资阳市雁江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专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

 长:杨天学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苟纯彬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区公安分局局长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员: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晓   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主任

    雁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茂昌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国胜   区公安分局政治部主任

刘钰塘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交运局副局长

余林原   区商务局副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周春全   区供销社副主任

    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

    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红英   三贤街道办事处主任

    资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莲花街道办事处主任

    宝莲街道办事处主任

    南津镇党委书记

薛小俊   宝台镇镇长

    祥符镇镇长

李存德   迎接镇镇长

    丰裕镇镇长

熊浩杰   保和镇镇长

        胡明香   老君镇镇长

敬林鑫   丹山镇镇长

        苏鹏隐   中和镇镇长

陈添禹   伍隍镇镇长

    石岭镇镇长

    东峰镇镇长

刘中国   小院镇镇长

    堪嘉镇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雁江生态环境局,由杨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戟、杨茂昌、李国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解决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中的相关事宜,统筹抓好和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决策部署及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中的相关困难和问题,完成工作专班安排的其他工作。专班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我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禁燃禁放开展宣传,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相关行为进行曝光,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区公安分局。加强违法运输、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处罚,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违规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违反行为进行处理。  

(三)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全面检查和清理整顿违法销售点位专项行动,对违规生产和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雁江生态环境局。对重点时段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变化进行及时通报。

(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道经营和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游商小贩进行查处规范。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残留物进行清除并依法予以处罚。制定春节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加大重点区域喷洒降尘力度。 

(六)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参加联合执法,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及时移交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线索。禁止向禁燃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颁发相关营业许可证照。

(七)区交运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非法承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加强车站、码头、渡口“三品(易燃、易爆、 危险物品)”查验,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乘座客运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八)区供销社。负责本系统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指导和监督雁江区日杂工业品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禁燃禁放工作,做好相关人员解释和稳定工作,配合应急、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规范工作。

(九)区商务局。加强商贸流通企业、展览(销)会等场所的监督检查,禁止雁江全域开业、店庆等活动燃放烟花爆竹。

(十)区教体局。负责对在校学生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带动家长、带动亲朋好友,扩大社会宣传面。

(十一)区住建局。加强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工地的管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十二)区民政局。负责做好殡仪服务集中区域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十三)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网格责任到人,加大辖区禁燃禁放宣传,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措施,并定期通报,确保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各项措施全面落实落地。

(十四)其他区级各部门。督促、检查和指导本行业系统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部门要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组织力量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专班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相互推拖现象发生,确保工作推进“零干扰”、“无障碍”。

(三)强化督查调度。办公室要定期梳理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专题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202316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