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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3-00010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13 发布日期: 2023-03-15 文  号: 安府办函〔2023〕1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府办函〔202312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岳经开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安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3

 

安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对中医中药的需求,振兴中医事业,为全县人民健康服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及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重大机遇,积极融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充分激发和释放中医药活力和价值,推动我县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西医并重,落实主体责任,补齐短板,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扩大中医药资源总量。提升质效,完善中医药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中心)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形成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中医药服务队伍。推进医共体机制创新,促进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加明显,中医药临床能力显著提高,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取得明显成效,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各项任务与指标。

四、重点任务及分工

根据我县中医药的基本情况,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查评分表2022》,进行以下分工。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发

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逗号后为配合单位,下同

(二)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相关事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县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将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民政局

(三)制定《安岳县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计划》,确保基层中医药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四)畅通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使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90%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府外网办、县信访局、县统计局

(五)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本县中医药中、高端人才政策。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全县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并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鼓励退休中医师到基层服务和多地点执业。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和基层中医药工作经费保 障机制,改善县级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促进区域内公立中医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推进基层机构中医馆建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七)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卫生健康局

(八)根据全县医疗服务规划,服务保障县域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

(九)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全县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全县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实施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全县中医药科技发展。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十)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向省、市级医保部门申请报批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并开展定期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十一)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普及中医药文化,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二)支持县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改善各级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三)支持县域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和推广。组织有条件的乡镇探索开展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并制定相关质量标准,开展质量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四)推进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更新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等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提升基层中医药科室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五)组织开展县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县域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六)结合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倡导标准化、规范化种植。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十七)组织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

责任单位: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八)坚持中西医并重,组织落实县各项中医药工作。制定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逐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相关部门

(十九)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要求。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十)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康复科室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二十一)开展其他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监督考核及能力提升、群众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提升等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二十二)县政府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级中医医院成立治未病科和康复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相应工作。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十三)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在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在推动医联体建设中,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30%。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二十四)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中医阁建设,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33。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对我县基层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成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标准,下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召开安岳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列入县、乡两级政府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实施阶段20234-20239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领导,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整理装订资料于920日前报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股。同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对照评审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三)省级评估验收阶段202310-202312结合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实际,查找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后向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迎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我县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的验收。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41-20249持续整理汇总年度资料,同时针对省级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完善。县创建领导小组及专家对照评估验收标准和整改方案,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同时,常态化开展中医药相关工作,迎接国家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全县创建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认识,将全县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卫生健康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围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主题,广泛宣传中医药改革与发展政策。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中医药工作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中医药防病治病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防病治病、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件:安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安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领导小组名单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员: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分管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责创建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责同志兼任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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