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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23-00033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4-04 发布日期: 2023-04-07 文  号: 资府办发〔2023〕7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发〔20237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资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4

 

 

 

资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文件精神,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及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家庭和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资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一、实施背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市户籍人口338.90万人,常住人口230.86万人,流出人口达121.60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28.19%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22.62%80周岁以上高龄人口达10.40万,老龄化率位居全国第二、四川第一,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多次专题研究养老托育服务领域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将多项具体任务纳入全市民生实事重点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一)发展基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保障托底和服务监管中的主导作用,社会力量在养老、托育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着力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了社会民生福祉。

1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围绕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出台《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资府办发〔201873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资府办发〔201874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2014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2028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政府支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资府办发〔202040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康养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的通知》(资府发〔202112号)等系列政策文件及专项规划,从规划发展、设施建设、机构运行、政府投入、服务规范等各方面建立政策框架,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2资源供给快速发展。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农村敬老院突出问题,居家社区养老提速发展,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度提升。截至2022年,全市建成投用养老机构113所(其中公办92所,民办21所),床位11330张(其中医养结合机构10所,床位2942张),床位使用率48.16%(其中市社会福利院床位规模及服务水平已位列全省前三)。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7个、日间照料中心178个,老年病专科医院4家,市、县(区)老年大学4所、各类性质乡镇(街道)及社区老年学校88所,规划布局26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关爱服务每年惠及老年人群60余万人。全市提供托育服务机构92家(其中幼儿及早教机构81家、托育机构11家),按规定完成登记备案10家,可提供托位3160个,入托2160人(主要是23岁婴幼儿),入托率68.40%

3服务需求多样发展。据调查显示,经济承受能力是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最主要因素,接近80%老年人仍然将居家养老作为第一选择,约12%老年人将机构养老作为第一选择,老年人医疗及居家生活服务仍是最广泛的服务需求。超过70%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时首要倾向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满足基本生理、安全需求基础上,医疗服务需求指向明显。全市03岁婴幼儿约5万人,其中30%家庭愿意将3岁以下孩子送入托育机构,有托育意愿家庭倾向于将23岁孩子送托的占59%、倾向于将12岁孩子送托的占27%、倾向于将6个月—1岁孩子送托的占11%、倾向于将06个月的孩子送托的占3%。总体上看,送托意愿集中在有一定自我表达能力的23岁孩子,托育机构选择方面也倾向于公办托育机构包括公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并期望收费普惠,占比达到60%

4市场发展不断激活。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建设超过3亿元,建成投用床位3400余张,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8家。探索转变经营方式,推动全市7家养老机构及所有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实行了公建民营,社会化运营养老机构占比已接近40%,市场参与度明显提升但托育服务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已有托育机构大多数为民营性质,托育市场尚未兴起。

(二)发展趋势

根据七普数据,我市老龄化率居全国第二、省内第一,老年人口总体增长快,规模大,家庭少子化、小型化、空巢化加速,特别是高龄老人持续增加等基本特点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发生根本变化。未来五年是我市快速发展重要机遇期,随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深入实施,将为我市“一老一小”事业发展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群众需求升级也带来新期盼,新挑战。

1政策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建立与人口、社会、经济政策相互衔接协同的政策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指明了路径,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健全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打造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等4方面23项改革创新措施,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成德眉资同城化加速突破,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政策体系加快健全,为我市“一老一小”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2群众需求孕育新挑战。七普数据显示,我市常住人口总量230.86万人,与六普数据相比,减少28.52万人,降幅达11.00%。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占比28.19%,上涨7.47%65岁及以上占比22.62%,上涨9.23%60岁及以上占比、65岁及以上占比均排名全省第一位。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占比2.60%,而预测到2025年,我市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年增长率将超过5个百分点,达到75万人左右。老年人口数量持续攀升,也将导致选择机构养老的老年人群呈明显上升趋势。按照“90%老年人居家养老、7%老年人社区养老、3%老年人机构养老”模型测算,全市机构养老床位缺口达1万张,供给能力明显不足。大部分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仅能满足基本生存照料需要,缺乏专业照护和医疗服务能力,社会化运营程度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养老床位大量闲置和城市养老“一床难求”现象并存。因此切实履行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责,大力推进普惠性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失能照护和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医养康养结合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养老需求迫在眉睫。托育方面,由于婴幼儿家庭习惯于祖辈隔代照看托育机构收费较高对托育机构不放心不认可等因素,导致目前我市托育服务发展缓慢托育机构较少,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较低,托育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既面临需求不断扩大、投资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设施缺口大、运营成本高、人才供给不足等挑战。预测到2025年,按照每千人口(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4.5个标准,需建设托位9830个,托位缺口近7000个。

3消费需求升级呼唤新期盼。老年人需求结构已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在对居家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老年金融、老年教育、老年体育、老年旅游、老年养生、老年健康、老年游戏等多元化服务业态将不断涌现,无论用品市场还是服务市场都有较大刚需及潜能可挖掘,“银发经济”将孕育大量产业发展机会,老年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同时二胎、三孩政策释放的生育潜能,也将为托育服务发展提供更大空间。据调查,我市有托育意愿婴幼儿占03岁总人数30%,而总共能提供的托位数仅占有托育意愿群众的20%,迫切托育需求期盼增加托育机构,尤其是普惠性托育机构,加快弥补托育机构供给不足、质量不优、分布不均、规模不大短板弱项。

二、发展目标

(一)整体目标

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加快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水平,支持市场化投资运营,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全市“一老一小”家庭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养老方面:2023年,在全市每个街道建成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搭建“15分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服务枢纽;新增养老床位1400张,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80%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在每个县(区)至少打造1个智慧养老院或智慧养老社区,全市至少建成1个老年用品展示体验场所。到2025年,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更加健全、产业发展更具活力、养老消费潜力得到释放,以老年友好型社区为支撑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初步成型,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达到1.25万以上,全面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托育方面:2023年,市、县(区)分别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建立1个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或普惠托育中心,全市托位总数达到553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2.45个,普惠性托位占比达30%以上。2025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形成以市、县(区)城区为龙头、乡镇街道社区为主干、居民小区为基础细胞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网络体系,全市托位总数达983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普惠托位占比达60%以上。

(二)具体指标

1:资阳市“一老”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

2025

牵头部门

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2

9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定在95%以上

市医疗保障局

3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

%

——

65

市卫生健康委

4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100

100

市民政局

5

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60

市民政局

6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

100

市民政局

7

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制度未健全

100

市民政局

8

市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

未建成

基本建成

市民政局

9

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

%

100

100

市民政局

10

县级直管失能照护中心

1

3

市民政局

11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0

55

市民政局

12

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30

市卫生健康委

13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机构

%

——

100

市民政局

14

智慧养老院或智慧养老社区(个)

1

3

市民政局

15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

%

——

60

市卫生健康委

16

---村四级老年教育网络

 

未建成

基本建成

市民政局

17

老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

%

50

100

市民政局

18

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发展比例

%

55

60

市民政局

19

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量

不足1/1000

1/500

市民政局

20

老年友好社区

——

5

市卫生健康委

21

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30

60

市民政局

22

养老服务床位总量

1.05

1.25

市民政局

2:资阳市“一小”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

2025

牵头部门

1

新生儿访视率

%

94.5

94.5

市卫生健康委

2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0

90

市卫生健康委

3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7

98

市卫生健康委

4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

80

90

市卫生健康委

5

0-3岁婴幼儿预防接种率

%

90

90

市卫生健康委

6

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0.8

4.5

市卫生健康委

7

托育机构保育人员

万人

——

0.22

市卫生健康委

8

新建居住社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

%

——

100

市卫生健康委

9

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

%

——

大于60

市卫生健康委

10

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配置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

应建尽建

市卫生健康委

11

地市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

 

——

应建尽建

市卫生健康委

12

县级区域综合托育中心数量(个)

 

——

应建尽建

市卫生健康委

13

全省优质服务托育机构创建

——

应建尽建

市卫生健康委

14

备案托育服务机构数

——

20

市卫生健康委

15

育从业人员培训合格(或持证)率

%

——

100

市卫生健康委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兜底性养老托育保障

1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制度。织密特殊困难群众服务网,将有意愿入住特困供养服务设施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集中供养,农村敬老院服务对象逐步向低保、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拓展。持续提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管理服务水平和照护能力,按照不低于政策规定比例足额配备管理服务人员,运行管理经费全面纳入地方财政保障,逐步建立以床位数或供养人数为基准的机构运营保障机制。按照国、省安排部署,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三项制度,推动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深入衔接。逐步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关爱保障和定期探访制度,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风险评估和巡访工作地方标准,为全市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逗号前为牵头部门,下同)

2推进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建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婴幼儿保健与儿童早期发展指导以及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疾病预防、传染病监控等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各县(区)采取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1个公办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设置一定规模托位,承担婴幼儿照护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培训、家庭养育指导和家长课堂等服务功能。完善市县乡婴幼儿服务照护服务师资培训体系,编写家庭婴幼儿照护技能培训指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完善养老托育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参保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降低参保退休人员一、二档次医疗保险住院起付金。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经济困难高龄、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救助力度。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陪产假、育儿假等制度,落实支持婴幼儿照护相关税收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

4明确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开展普惠性养老机构集中确认,通过机构申请、政府确认、签约、公示等流程认定普惠养老机构,实现所有普惠养老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确保消费者可识别,政府可监管。根据定价管理权限出台普惠性养老机构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普惠养老机构收费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标准150%,且不高于完全市场化养老机构价格80%,逐步达到不高于70%目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制定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办法、等级评审和财政补助标准。加强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价格监管,根据定价管理权限制定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政府指导价格。(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大力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采取BOTROT等多种方式,创新养老领域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TOT、租赁等方式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开展普惠养老服务。采取“两无偿一优先”支持普惠性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即利用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公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投资发展公益性养老服务的,“无偿支持”。利用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投资发展养老服务的,“优先支持”,全面推动便捷、低价、优质,嵌入式的小型多功能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聚焦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刚性需求,持续加强护理型床位配置,在各县(区)至少建成1所县级直管的失能照护中心。依托民政福利园打造医养结合“公办机构养老示范园区”,加快资阳市老年护理院失智老人养护大楼、市老年病医院、雁江区养护中心、乐至县社会福利院等项目建设,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普惠性及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健全农村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乡镇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发展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联合体。建立城乡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推动城市与农村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探索农村公办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收归县级直管模式,鼓励支持农村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有条件县(区)可将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整体打包实行“公建民营”,在承担兜底职能同时,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机构养老服务,打造一批拓展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利用农村闲置学校、村“两委”用房等资源,加大农村老年活动站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形成基层政府主导、村“两委”组织、各类社会力量和多类人群等参与的多样化互助养老模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挖潜增效全面发展普惠托育。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资源综合效益,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设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全面清理小区配套用房、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社区管理用房、公园公共设施等闲置资产,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场所优先用于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设施,并在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下对租赁价格、品牌经营等方面予以优惠。支持就业人群密集的工业(产业)园区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用人单位通过自建自营或委托运营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可向附近居民适当开放。鼓励利用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可综合利用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转型普惠托育机构。到2025年普惠托位占比超过6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突出重点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行托幼一体化建设,加大幼儿园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政策扶持力度,优先解决23岁婴幼儿照护需求。2023年及以后新建、扩建的幼儿园,要将开设托班纳入幼儿园规划建设。鼓励现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在满足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创造条件增设托班,招收 23岁幼儿,每班托位不超过20个。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每学期向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收托情况,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每学期向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推送收托信息,县(区)卫生健康部门主动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指导幼儿园开展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共同做好幼儿园托班管理工作。力争2025年实现有条件的幼儿园全部开设单独托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9提升养老托育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红黑名单”管理。探索建立第三方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机制,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和报告制度,评估和监督情况与政府购买服务、发放建设运营补贴等挂钩。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持续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市养老机构普遍达到《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探索建立托育机构购买责任保险制度,有效化解机构运行风险。实施托育服务组织或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登记备案婴幼儿照护机构实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促进市场化养老托育发展

10发展市场化养老托育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托育服务市场,推动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业的主体。推进“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强与国内规模化养老服务企业深度合作,积极培育和引进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文化、旅游、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等行业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各县(区)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康复类医养服务机构。支持多种模式托育服务管理业态,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运营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国有资本与品牌托育服务企业合作,参与婴幼儿照护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资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 (四)强化便携化居家社区服务

11加强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布局。将养老托育设施建设纳入全市民生实事,全面落实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小)区要与配套养老托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其中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老城区及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的,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限期通过新建、回购、租赁、置换、改造等方式建设(其中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加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明确设点标准、服务内容,建成一批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引导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拓展服务内容,开展辐射周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打造“一站多点、智慧便捷、功能完善”的综合型枢纽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辅以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转型和老年学校建设,构建“十五分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试点推进老年人医疗“家庭病床”服务,持续推动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层分类为居家老年人设计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签约服务包。发展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域推进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支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将服务链延伸至居家养老领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依托社区丰富托育服务供给。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幼儿园、社区卫生、日间照料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衔接,充分发挥社区社会企业作用,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职工工作时间及工作方式,为家庭照护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具有专业经验的退休教师及医生发挥积极作用,依法组建婴幼儿照护志愿服务队,对社区内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志愿服务。依托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婴幼儿保健、安全防护、照护技能与儿童早期发展指导等免费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加快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14夯实医养结合基础。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合作共建、协议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具有业务发展空间和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支持利用闲置社会资源改造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机构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建成20家医养结合机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5提升医养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创建12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成立市医养结合质控中心,培育一批老年医学、医养结合管理和服务人才,完善医养结合机构照护人员培训体系,优化医养结合机构评价体系,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效。推动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60%。推进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各级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六)积极发展老年大学

16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发展社区办学、中心校办分校、社会办学、网络办学等多种形式,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推动老年大学向基层延伸,实现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兼职教师为补充的老年教育师资队伍。探索推动养教结合教育模式,在各级老年学校开设文化娱乐类、营养保健类、代际教育类、家庭适用类等课程,实现家庭自助、邻里互助、社会共享的教育教学成果。鼓励支持老龄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返乡下乡,在农村带动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七)培育壮大用品和服务产业

17加强养老托育用品开发。支持“中国牙谷”发展口腔装备材料产业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依托爱齐、卡瓦、博恩登特、恒和鑫、频泰等优势企业,重点发展口腔数字印模仪、口腔光学扫描仪、口腔数字观察仪、龋齿探测仪等;依托博恩登特等企业,重点发展牙科治疗机、牙科用椅、口腔清洗设备、牙科手机;依托华柚等优势企业市场发展渗透率较低、附加值较高的口腔护理、保健产品,重点发展电动牙刷、冲牙器、口腔喷雾、婴幼儿磨牙器具等新兴口腔护理产品。依托现有食品企业基础,引导企业加强养老托育营养与健康食品研发。加大智慧养老托育产品研发,开发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应用环境智慧健康养老托育产品,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托育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依托5G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推进行政村4G5G移动网络深度覆盖,加强偏远地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等宽带网络覆盖。(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8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产业创新。支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养老托育用品产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爱齐科技资阳基地二期研发、生产一体化优势,加大隐适美矫治器等正畸材料研发投入,突破特殊工艺、质量控制流程以及关键技术难题,带动园区正畸材料产业链全面提升。支持技术密集型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养老托育科研机构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对国、省级“专精特新”养老托育生产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予以资金奖励,对纳入国、省、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健康养老托育等重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支持养老托育生产企业做专做精,积极培育养老托育服务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要素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分别建立健全养老和托育服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建立健全“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将养老托育服务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常态化督促方案实施,定期听取方案实施成效报告,系统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专项规划与《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效衔接。各县(区)、高新区、临空区要认真对标对表,及时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方案落地落实和目标如期完成。(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加大资金投入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将养老托育服务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县(区)(不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每年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继续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制度。健全高龄津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等制度。将养老托育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地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不低于55%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采取建设补贴、营运补贴等形式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幼儿园设立托班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探索参照学前教育补贴办法补贴。对符合规定的养老托育机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省级预算内资金、地方债券资金,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形成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多元结合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培养专业人才

鼓励我市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支持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中高职衔接,建立校企服务人才双向培养机制。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资阳市公共实训基地,2025至少培育1个养老实训基地。将养老托育机构所需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推进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认定,全市培养一批养老师资、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涉老社会工作者。积极培育“一老一小”服务公益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引导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将具备资质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2025每千名老年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加强场地保障

科学规划布局养老托育服务用地,将行业主管部门编制专项规划确定的养老托育服务用地、标准、布局等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各片区详细规划,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落实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划拨政策,符合条件的政府、事业单位及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优先用于养老托育服务。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鼓励农村三产留地、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四同步”要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验收后同步无偿移交县(区)民政部门、卫健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加大金融支持

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抵押融资。对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灵活采取循环贷款、年审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种还款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企业纳入全市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成功股改、上市、挂牌及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养老托育服务企业,按省、市有关政策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资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六)实施规范监管

全面落实养老托育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养老托育机构备案制度,规范养老托育服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养老和托育服务工作质量智能化监管机制、养老托育机构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制度和市、县(区)、镇(村)三级督查机制,实行动态掌握、全程监管、跟踪问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加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运营秩序、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等方面监管。将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侵害伤害老人婴幼儿的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行业禁入,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追究责任。对未登记、注册或设施条件差、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机构,由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七)营造友好环境

举办“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活动、呵护婴幼儿健康成长主题宣传、开展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县(区)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敬老模范县、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形成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良好氛围。加强老年人、婴幼儿权益保障,完善各项社会优待。推动城市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在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室或婴儿护理台,进一步满足母婴对公共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附件:1.资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重大项目清单(政府投资项目)

2.资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重大项目清单(企业投资项目)

3.资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重大政策清单

4.资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重大要素清单

 

 

附件1

资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重大项目清单(政府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计划建设

年    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牵头部门

养老、托育项目合计42

353521

 

养老项目合计38

259281

 

市本级养老项目小计3

19431

 

1

阳市失智老人

养护大楼建设项目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项目

2023-2024

市本级

建筑面积24198.21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面积6384.93平方米),主要建设失智老人养护大楼一栋,并配套建设大楼附属设施,计划新增床位300

9900

市民政局、

市第四人民医院

2

资阳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

公办老年健康项目

2023-2024

市本级

建筑面积24337.54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面积3960.19平方米),主要建设老年病医院业务用房一栋,并配套建设大楼附属设施,计划新增床位200

9431

市民政局、

市第四人民医院

3

市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公办养老服务项目

2023

市本级

成立养老服务应急指挥平台,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100

市民政局、

市第四人民医院

雁江区(含高新区、临空区)养老项目小计12

39540

 

4

雁江区中心养护院建设项目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建项目

2022-2023

雁江区

计划新建床位500

3600

市民政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

5

雁江区5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建设项目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022-2023

三贤街道办事处、宝莲街道办事处、资溪办事处、莲花办事处、狮子办事处

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助餐、健康促进、智慧养老、家庭支持、文娱教育服务和个性化服务

1000

市民政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

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老年病住院楼建设项目

老年健康

项目

2022-2025

雁江区

扩建老年病科门诊、医技、住院、针灸康复及配套辅助用房21000平方米

7400

市卫生健康委、

雁江区人民政府

7

江区5个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022-2025

保和镇、丰裕镇、中和镇、伍隍镇、丹山镇等中心卫生院

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助餐、健康促进、智慧养老、文娱教育服务和个性化服务

1000

市卫生健康委、

雁江区人民政府

8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2022-2025

雁江区

2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

200

市民政局、雁江区人民政府

9

江区宝莲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023

雁江区宝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助餐、健康促进、智慧养老、家庭支持、文娱教育服务和个性化服务

200

市卫生健康委、

雁江区人民政府

10

雁江区2个街道社区老年助餐网络建设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023

莲花街道雁中社区、狮子山街道槐树社区

设中央厨房1个,配套建设周边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网络

160

市民政局、雁江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1

雁江区三贤街道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项目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023

三贤街道办事处

提供认知障碍风险测评、早期干预、家庭支持、宣传教育等服务

50

市民政局、

雁江区民政局

12

雁江区5个乡镇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建项目

2023-2025

保和镇、丹山镇、伍隍镇、宝台镇、祥符镇

主要建设满足生活照料、卫生保健、康复训练、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功能用房,计划新增床位1000

15000

市民政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

13

雁江区15个镇39所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造项目

2023-2025

雁江区

升级消防系统和替换消防设施设备

5190

市民政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

14

临空经济区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项目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建项目

2024-2025

临空经济区

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特困人员活动场所,食堂等基础生活设施

4500

市民政局、

空经济区管委会

15

雁江区5个乡镇公办养老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造项目

2025

中和镇、迎接镇、祥符镇、小院镇、宝台镇

主要建设满足生活照料、卫生保健、康复训练、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功能用房,计划新增床位620

1240

市民政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

安岳县养老项目小计12

145770

 

16

安岳县李家镇老年康养中心建设项目

养老服务机构新建项目

2022-2024

安岳县

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集医养结合、居家养老、社会养老、机构养老为一体的老年养护中心,李家敬老院,计划新增床位300

4500

市民政局、

安岳县人民政府

17

安岳县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达标改造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造提升项目

2022-2024

安岳县

16个区域养老中心消防改造

8000

市民政局、

安岳县人民政府

18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2022-2025

安岳县

2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

200

市民政局、

安岳县人民政府

19

安岳县11个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022-2025

龙台镇、永清镇、通贤镇、石羊镇、李家镇、兴隆镇、镇子镇、周礼镇、驯龙镇、卧佛镇、姚市镇等中心卫生院

计划新建医养结合床位30-50

1240

市卫生健康委、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

安岳县15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022-2026

岳城街道、岳阳(5个),中心场镇各建设1

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养老服务中心、适老化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计划新增床位300

9000

市民政局、

安岳县人民政府

21

安岳县岳城街道社区老年助餐网络建设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023

岳城街道

建设中央厨房1个,配套建设周边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网络

80

市民政局、

安岳县人民政府

22

安岳县岳城街道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项目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023

岳城街道

提供认知障碍风险测评、早期干预、家庭支持、宣传教育等服务

50

市民政局、

安岳县人民政府

23

安岳县9个乡镇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养老服务机构新建项目

2023-2027

安岳县

总建筑面积87300平方米,计划新建床位19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900

36000

市民政局、

安岳县人民政府

24

安岳县民政福利园建设项目

合性福利设施新建项目

2024-2025

安岳县

占地面积260亩,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老年护理院、老年病专科医院、失智老人照护院、老年体育健身中心、安岳县老年大学教学基地、老年康复辅具研发适配基地、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社工志愿者培育孵化基地、精神卫生康复医院、庇护所、综合楼、实训楼和其他配套设施等

80000

市民政局、

安岳县人民政府

25

安岳县仁爱养护院建设项目

养老服务机构新建项目

2024-2027

安岳县

建筑面积14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宿舍、食堂、医疗康复室、会议室、办公室、娱乐活动室等基础设施

4500

市民政局、

安岳县人民政府

26

岳县2个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025

石桥街道、城南街道

计划新建医养结合床位30

200

市卫生健康委、

安岳县人民政府

27

安岳县5个乡镇敬老养护中心适老化改造

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项目

2025-2029

李家镇、龙台镇、周礼镇、镇子镇、通贤镇

对敬老养护中心进行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护理型床位改造

2000

市民政局、

安岳县人民政府

乐至县养老项目小计11

54540

 

28

乐至县中医医院老年病大楼建设项目

养老项目

2020-2023

乐至县

占地10.58亩,建筑面积13699平方米,主要建设老年病大楼及辅助用房

5000

市卫生健康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29

乐至县2个街道1个乡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022-2023

乐至县

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助餐、健康促进、智慧养老、家庭支持、文娱教育服务和个性化服务

4800

市民政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

30

乐至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

县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建项目

2022-2023

乐至县

18亩,建设面积10000平方米,计划新增床位300

3000

市民政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

31

乐至县劳动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公办养老机构新建项目

2022-2025

乐至县

20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计划新增床位200

5000

市民政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

32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2022-2025

乐至县

2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

200

市民政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

33

至县5个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022-2026

童家镇、良安镇、劳动镇、回澜镇、宝林镇等中心卫生院

改造老年病房,购置必要的诊疗设施设备等

1000

市卫生健康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34

乐至县1个街道社区老年助餐网络建设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023

乐至县

设中央厨房1,配套建设周边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网络

80

市民政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

35

10个乡镇公办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项目

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项目

2023-2025

乐至县

改造农村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消防设施;更新生活设施,购置文体设施设备

260

市民政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

36

乐至县南塔街道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

公办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024-2025

乐至县南塔街道中心卫生院

改造老年病房,购置必要诊疗设施设备等

200

市卫生健康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37

乐至县4个乡镇敬老院建设项目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建项目

2022-2027

宝林镇、石佛镇、东山镇、石湍镇

140亩,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计划新增床位750

28000

市民政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

38

乐至县南塔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公办养老机构新建项目

2025-2029

乐至县

40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计划新增床位200

7000

市民政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

全市托育项目合计12

94240

 

雁江区(含高新区、临空区)托育项目小计7

6240

 

1

车城幸福家苑托育园建设项目

企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新建

2022-2024

雁江区三贤祠街道

建筑面积约3000平米,计划新增普惠托位120

240

市卫生健康委、

雁江区人民政府

2

雁江区托育机构改(扩)建项目

托育项目

2022-2025

雁江区现有公办幼儿园(以城区为主)

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计划新增托位750

1000

市卫生健康委、

雁江区人民政府

3

雁江区托育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托育项目

2022-2025

雁江区

新建或改、扩建普惠托育机构,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计划新增托位900

2700

市卫生健康委、

雁江区人民政府

4

资阳高新区托育新建项目

公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新建项目

2022-2024

高新区

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计划新增托位300

900

市卫生健康委、

高新区管委会

5

临空经济区托育新建项目

公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新建项目

2022-2024

临空经济区

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计划新增托位300

900

市卫生健康委、

空经济区管委会

6

资阳文旅幼儿成长中心项目

业办托育服务机构新建

2023

雁江区宝莲街道

建筑面积2428平方米,计划新增托位138

380

市卫生健康委、

雁江区人民政府

7

资阳市雁江区青年林幼儿园

公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改建

2024

雁江区莲花街道

建筑面积1000平米,计划新增托位98

120

市卫生健康委、

雁江区人民政府

安岳县托育项目小计2

5200

 

8

安岳县托幼机构(改扩)建项目

托育项目

2022-2025

全县各公办幼儿园(以城区和中心乡镇为主)

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计划新增托位1600个以上

3200

市卫生健康委、

安岳县人民政府

9

安岳县托幼机构新建项目

托育项目

2022-2025

全县新建托幼(以城区和中心乡镇为主)

新建托育服务机构,计划新增托位1000个以上

2000

市卫生健康委、

安岳县人民政府

乐至县托育项目小计3

13500

 

10

乐至县托育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托育项目

2023-2025

乐至县县城

建筑面积3330平方米,计划新增托位150

6200

市卫生健康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11

乐至县博优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托育项目

2023

乐至县县城

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计划新增托位140

300

市卫生健康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12

乐至县托育机构改扩建项目

托育项目

2023-2025

全县区内

通过托幼一体化建设、社会力量举办、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开设托班等多种形式,计划新增托位1460

7000

市卫生健康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其他养老托育项目小计3

69300

 

1

雁江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2-2023

雁江区

计划改造94个城镇老旧小区,涉及0.8万余户。拟改造老旧小区建筑本体、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便民商业服务等,对存在养老、托育等提升类设施短板的小区,合理利用小区或周边的零星土地、公有闲置房屋等资源,将相关设施短板纳入改造方案

25000

住房城乡建设局、雁江区人民政府

2

安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2-2023

安岳县

计划改造74个城镇老旧小区,涉及0.6万余户。拟改造老旧小区建筑本体、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便民商业服务等,对存在养老、托育等提升类设施短板的小区,合理利用小区或周边的零星土地、公有闲置房屋等资源,将相关设施短板纳入改造方案

28800

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岳县人民政府

3

乐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3-2024

乐至县

计划改造36个城镇老旧小区,涉及0.3万余户。拟改造老旧小区建筑本体、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便民商业服务等,对存在养老、托育等提升类设施短板的小区,合理利用小区或周边的零星土地、公有闲置房屋等资源,将相关设施短板纳入改造方案

15500

住房城乡建设局、乐至县人民政府

 

 

 
附件2

 

资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重大项目清单(企业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计划建设年    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投资(万元)

牵头部门

养老、托育项目合计23

1604600

 

养老项目合计18

1599450

 

雁江区(含高新区、临空区)养老项目小计12

1249450

 

1

西部康养谷(德仁堂)项目

涉老项目

2021-2025

雁江区

新建田园康养综合体

350000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雁江区人民政府

2

城东新区白沙坝文旅康养项目

涉老项目

2021-2025

雁江区

占地面积344亩,拟建设生态度假、会议、健康养老于一体的休闲场所

100000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

3

雁江区水龙灵度假村温泉康养项目

涉老项目

2021-2025

雁江区

占地面积50亩,拟建设温泉疗养、餐饮娱乐、采摘垂钓等休闲娱乐项目,打造集餐饮、住宿、休闲、度假、养生于一体的综合度假区

20000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

4

老龙潭长寿小镇(盛安太)项目

涉老项目

2021-2025

雁江区

新建综合型养老养生相关项目

180000

市民政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

5

四川乐寿养老项目

涉老项目

2021-2025

雁江区

建设约1800套房×2人的康养中心,主要建设自助大餐厅、多功能活动大厅、介助介护楼、全科诊所等

120000

市民政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

6

资阳高新区健康养老建设项目

涉老项目

2022-2023

高新区

占地45亩,建筑面积14400平方米,主要建设老年公寓、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影视报告厅、办公楼及购置相关设备

19450

市民政局、

高新区管委会

7

资阳市雁江区旅游康养项目

涉老项目

2022-2030

雁江区

占地面积170余亩,建立生态度假、健康养老于一体的休闲场所

200000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

8

南津古驿慢病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涉老项目

2022-2025

雁江区

占地20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公共卫生大楼等,新增床位250

5000

市卫生健康委、

雁江区人民政府

9

综合养老院建设项目

涉老项目

2022-2025

临空经济区

占地130亩,主要建设老年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等

65000

市民政局、

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

城东新区康养项目

涉老项目

2022-2026

雁江区

占地236亩,主要建设康养项目及养老院、福利院

11000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

11

保和康养度假区

涉老项目

2023-2025

雁江区

占地面积1000亩,主要建设娱乐休闲区、SPA养生会所、健身中心、康养中心、健康养老公寓等

50000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

12

水龙灵度假山庄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

涉老项目

2023-2025

雁江区

建设温泉,森林人家,康养基地,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

30000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雁江区人民政府

安岳县养老项目小计1

10000

 

13

安岳县乐康养老院

涉老项目

2022-2023

安岳县

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康养用房、老年宿舍、食堂等,计划新增床位300

10000

市民政局、

安岳县人民政府

乐至县养老项目小计5

340000

 

14

至县养老护理院项目

养老项目

2021-2024

乐至县

占地9亩,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宿、护理用房、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计划新增床位2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80

10000

市民政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

15

乐至蟠龙湖康养度假基地建设项目

涉老项目

2021-2025

乐至县

建旅游接待区、湖滨休闲度假区、湖心岛观光休闲度假区、古镇古迹观光区、水上世界、生态保护区等

150000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

16

乐至县养老康复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养老项目

2022-2025

乐至县

占地7亩,建筑面积8000平米,主要扩建老年公寓楼、康复楼、老年娱乐休闲健身等

10000

市民政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

17

乐至县孔雀湖森林康养建设项目

养老项目

2022-2026

乐至县

建设集康养公园、寄宿式养老民宿、老年养生农场、祖孙游乐中心、康养医院等设施于一体的康养基地

50000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乐至县人民政府

18

东湖国际医养中心

涉老项目

2025-2030

乐至县

占地200亩,主要建设康养医院、康养公寓、老年大学、生态农庄等

120000

市卫生健康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全市托育项目合计5

5150

 

雁江区(含高新区、临空区)托育项目小计1

2300

 

1

民营托育服务机构改、扩建建设项目

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改、扩建

2022-2025

雁江区现有民营托育机构

支持现有民办托育机构、幼儿园改扩建,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预计新增托位1500

2300

市卫生健康委、

雁江区人民政府

安岳县托育项目小计2

1800

 

2

托育机构

办托育机构

2023-2024

县各乡镇

新建托育服务机构,预计新增托位400个以上

800

市卫生健康委、

安岳县人民政府

3

托育机构

办托育机构

2024-2025

县各乡镇

新建托育服务机构,预计新增托位500个以上

1000

市卫生健康委、

安岳县人民政府

乐至县托育项目小计2

1050

 

4

托育机构增设托班

办托育机构

2022-2025

县各乡镇

新建托育服务机构,预计新增托位120个以上

650

市卫生健康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5

托育机构改扩建

民办托育机构

2024-2025

县各乡镇

新建托育服务机构,预计新增托位120个以上

400

市卫生健康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其他养老托育项目小计4

271000

 

1

高新区中棚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

业发展项目

2021-2023

高新区

占地150.33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高硼硅材医用玻璃管生产线4条、制瓶车间2个及相关生产配套用房、辅助基础设施

150000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高新区管委会

2

高新区美迪法智慧手术室及医疗设备生产项目

业发展项目

2022-2023

高新区

占地3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研发中心、综合办公楼、实验室、产品展示厅、生产装配车间、仓储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

12000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高新区管委会

3

成渝之心资阳(高新)牙谷产城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一期)

业发展项目

2022-2025

高新区

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标准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市政道路及附属配套设施

89000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高新区管委会

4

四川(高新)鲁健科技有限公司自动穿刺缝合器生产基地项目

业发展项目

2023-2024

高新区

建设自动穿刺缝合器生产基地

20000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高新区管委会

 

 

 

 

 

 

 

 
附件3

 

资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重大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名称

重点工作举措和内容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逗号前为牵头部门)

1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部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2028号)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5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14条举措

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供给机构更加合理、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配套社区办公服务与养老服务设施合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五条措施的通知》(资府办发〔202129号)

特殊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3条,老年人权益保障3条,发展居家养老服务4条,医养结合工作3条,老年人友好环境建设3条,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3条,老龄产业发展3条措施

让全市老年人享受更多优质、便捷、公平、安全的优先优惠服务

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扶贫开发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2014号)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13条措施

加快建立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政府支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资府办发〔202040号)

明确土地、规划、报批建设、人才支持、卫生、消防、普惠托育服务价格、财税补贴、金融、其他八方面支持政策

从政策上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举措扎实推进“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

明确应对人口老龄化举措,及开展老年人公益行动、便利老年人就医行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舆情监测行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扎实推进“智慧助老”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

《资阳市老龄工作委员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资老龄委发〔20211号)

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程序、工作要求

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

家庭婴幼儿照护技能培训指南

完善市、县、乡婴幼儿服务照护服务师资培训体系,编写家庭婴幼儿照护技能培训指南。

推进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附件4

 

资阳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重大要素清单

 

序号

政策名称

重点工作举措和内容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逗号前为牵头部门)

1

土地

允许教育、医卫、福利、商服等用地类别用于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将专项规划确定的养老托育服务用地、标准、布局等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各片区详细规划。对经营性养老用地,加强监管,杜绝改变用地性质以养老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有效保障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用地,确保依法建设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

土地

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养老托育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对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养老托育用地,以有偿使用方式予以保障,其有偿使用起始价按市场评估价和基准地价综合确定。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以抵押,在符合不改变土地用途等相关规定下,若原企业退出,可由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养老托育企业承接

明确养老托育用地价格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

规划

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确保新建居住区按规定标准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

用房

探索制定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为养老托育设施建设标准、指南和实施办法。尤其是闲置国有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并在租赁价格、品牌经营等方面对承租人予以优惠

提高闲置资源使用效率

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5

用房

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开展养老服务,探索允许将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开展助餐、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被撤并乡镇闲置用房进行统筹安排,鼓励改造用于养老托育服务

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使用效率

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6

报批报建

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的老幼设施建设项目报批手续进一步简化。对需要利用既有建筑开展的养老、托育项目,在无法完整获得旧房历史资料情况下,可利用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代替原始资料

简化报批报建手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7

财政补贴

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5%以上要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投入,将养老托育服务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县(区)(不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每年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加强政府投入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8

财政补贴

幼儿园设立托班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并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完成备案,积极探索参照学前教育补贴办法予以补贴

支持普惠托育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9

人才支持

加快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养老及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支持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中高职衔接,建立校企养老服务人才双向培养机制

有效扩大养老托育人才培养

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0

人才支持

将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将养老、育婴员、保育员等一老一小从业人员纳入当地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社区养老服务技能等专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内容,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将养老托育人才培养纳入培训计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

价格支持

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分别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减轻机构建设运营成本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2

价格支持

根据定价权限制定普惠养老托育机构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普惠养老机构原则上收费不超过当地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标准的150%,且不高于完全市场化养老机构价格的80%,逐步达到不高于70%的目标。营利性养老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做好公示

合理确定普惠托育服务价格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3

金融税收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养老托育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降低税收成本

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4

金融税收

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抵押融资。对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灵活采取循环贷款、年审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种还款方式

降低金融成本

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5

产业发展

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养老托育生产企业统计范围的小微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养老托育生产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且已竣工的养老托育生产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入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且在约定建设期内竣工的养老托育生产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入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培育壮大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产业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6

卫生支持

卫生健康部门及其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对辖区内托育机构进行管理和医疗、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技术指导,为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支持。托育机构可作为儿科等相关医护人员基层服务定点单位,服务时长作为基层服务时间,在医护人员申报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时作为评分条件使用

建立健全对托育机构的技术指导服务体系,提升托育服务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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