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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2-00064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日期: 2022-12-29 文  号: 乐府办发〔2022〕44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办发〔202244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乐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29        

乐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助力健康乐至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府发〔20226号)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资府办发2022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四川体育局“123456”发展战略,办人民满意的体育目标,培养群众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体育在健康乐至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场地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多,健身组织进一步提升,赛事活动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健身热情进一增长,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稳步提高。经常参体育健身锻炼人数比例常住人口38.5%以上,国民体质监测抽样合格率达93%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民健身科学健身指导水平进一步提升,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000人,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达到5000人。

三、主要任务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系一是实施三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实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补齐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短板。县城区实施四个一工程,建设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一个公共体育馆。对乐至县灯光球场进行翻新维修,对灵鹫山、帅乡广场、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配建智能健身器材,推动场馆设施适老化、无障碍建设,就近就便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实施一个一工程,乡镇(街道)建设一个多功能运动场或健身中心,部分村(社区)建设一个多功能运动场,整治更换村(社区)问题健身器材。二是实施城镇居住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工程。根据人口规模、居住区和社区建设情况,完善群众举步可就、便捷多元的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小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确保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体育设施。未达标的既有住宅小区和居住区,要因地制宜配建健身设施三是实施城市公共设施健身功能拓展工程。采取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公园绿地、边角地、插花地、旧厂房、仓库、桥下空间等可利用土地资源,新建或改扩建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将体育元素融入现有的公园和公共绿地,积极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和体育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学校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全县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群众开放

2025年,全县新建体育公园、体育馆、游泳池、新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社区足球场、健身步道及配套设施等各类全民健身设施项目9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全县构建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品类丰富、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系。

(二)着力构建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一是实施重点人群健身促进工程。抓好青少年健身锻炼意识和习惯的培养,推行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向青少年推荐体育健康包,进一步强化学校体育,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落实每天校内锻炼不少于1小时;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青少年校园足球和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完善青少年近视、肥胖等健康问题的运动干预体系,在公共体育场地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锻炼的设备设施抓好中青年健身锻炼指导,持续推广广播体操、太极拳等健身项目,创新职工体育锻炼模式,鼓励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体育赛事活动,推进个性化网络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引导更多职工参与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职工身体素质;抓好老年人健身锻炼指导,健全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的门球、健身球、太极拳、柔力球、气排球、健身气功、广场舞等运动项目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推广适合农民、妇女等人群的趣味体育活动。二是实施重点项目培育提升工程。按照一地一品的思路,培育群众基础好、参与覆盖面大、社会影响力强的体育项目,重点培育健身气功、气排球、门球等群众体育项目。强化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的普及推广,加大赛事活动频次,发现培养青少年人才,整体提升体育竞技水平。三是实施重点赛事品牌创响工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等举办各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逐步构建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每年定期举办好春季、秋季两届的全民健身运动会暨老年人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体育活动大力发展特色体育项目,进一步宣传打造帅乡乐至桥牌赛、围棋赛省级体育赛事落实百城千乡万村·社区赛事活动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举办鼓励各行政村办趣味农民运动会。

(三)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一是实施全民健身基层管理体系重塑工程。建立和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组织管理体系,督促落实相应机构和人员,促进基层组织主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加基层群众体育设施,落实全民健身阵地,为体育社团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搭建平台,常态化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打通全民健身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实施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激发工程。加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村(社区),大力发展社区体育俱乐部,全县形成覆盖城乡、富有活力、就近就便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鼓励体育社会组织承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健身技能培训,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三是实施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培养工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从2021年至2025 年,县级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体育志愿者1000人次以上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志愿者服务体系。四是实施全民健身基层站点管理工程。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全民健身站点管理职责,引导自发性健身团队和全民健身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健身组织,将自发性群众体育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

(四)建立完善科学健身服务体系。一是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状况调查工程。乐至县国民体质监测站1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国民体质监测工程,每年完成不少于2800人体质监测任务。常态化开展全民健身状况调查,每年完成不少于2000人调查任务,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二是实施科学健身知识普及工程。开展科学健身技能培训,依托各体育单项协会开展公益性培训,开展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等服务,推广普及科学健身方法。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学校等组织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锻炼健身方法。开展科学健身云指导等活动,推广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

四、保障措施

)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政府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加大经费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设施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投入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向体育健身组织赞助和捐赠活动经费,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

三)夯实人才支撑建立多元化体育人才培养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稳步推进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等队伍建设拓展乡镇(街道)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鼓励更多大学生村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者、群众体育引领员、各类运动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及其他志愿者参与体育服务和管理,夯实基层全民健身人才支撑。

(四)广泛宣传引导加强全民健身行动的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充分利用县级新闻媒体,通过开办全民健身专栏节目,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增强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借助全民健身日、各类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倡导更健康、更快乐、更长寿健身理念努力在全营造崇尚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体育旅游休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旅游、休闲、娱乐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

做实安全保障加强对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安全监督检查,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应急、疏散、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加强对游泳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群众参加健身活动的安全。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第25号令《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加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宣传和教育管理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完善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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