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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3-00019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5-29 发布日期: 2023-05-29 文  号: 安府办函〔2023〕19号 有 效 性: 有效
 

附件2

 

 

 

 

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

工作内容

工作重点

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

备注

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对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向社会预公开行政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和解读材料等。

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预公开率达95%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邀请社会公众参与决策

在研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事项时,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不断提高决策透明度。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有关政策、项目、规划等相关会议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直播等形式公开相关会议过程,公开率达100%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广泛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

采取局长(主任)进大厅、参观政务场所等方式,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促进政民互动,推进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每年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不少于1次。有条件的部门可视情况设立固定“政府开放日”。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

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公开事项,调整完善3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在县政府网站上集中展示;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县级标准目录,结合乡镇(街道)实际,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跟踪评估、调整完善,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且在县政府网站上集中展示。

20238月底前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本地区公开内容,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系统梳理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五年规划纲要及实施措施、发展现代产业、推进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惠企政策等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专栏集中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涉及秘密或安全稳定外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率达100%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做好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环保等民生信息公开。

按要求公开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措施、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动态更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做好全县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规范公开。

深化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部门根据事权和职能,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执法部门应制定相关执法公示制度,除涉及秘密或安全稳定外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做到100%公开。

县级执法部门(单位)

 

依法发布地震地质灾害等预警及风险监测信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要求,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方式,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牵头单位对除涉及秘密或安全稳定外的重要信息的公开率达100%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各乡镇(街道)

 

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调整办事指南

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通过县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场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

20238月底前完成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调整完善工作,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对服务事项和指南进行更新升级,供公众查阅。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

以全程电子化为目标,按能合尽合、能减尽减、能优尽优、能快尽快的方式,进一步优化流程、固化程序,协调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梳理本单位进驻事项,形成便于窗口人员操作和群众企业办事“一本通”。同时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参照制订办事一本通。

20239月前完成《办事一本通》编制工作并在政务服务场所向社会公开。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窗口)

在政务服务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窗口),设置明显标识标牌进行引导,配备相应查询设备及咨询服务人员。

20239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专区(窗口)设立工作并正常运转。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编发“政务地图”

线上政务地图要在地图中标定全县所有政务服务场所及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方便群众查询办事地点,提供导航咨询等服务,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线下政务地图要在地图中标定全县所有政务服务场所及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列举具体地址,并在各政务公开专区(窗口)提供查阅。

20238月底前完成线上、线下“政务地图”编制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设置政府公报查阅点

在县档案馆、县图书馆设置专门的政府公报查阅点,要配置带有统一标识的公报摆放架,政府公报查阅点要将收到的各级政府公报整齐摆放,以供群众查阅。

20237月底前完成完成查阅点建设,并摆放省政府和市政府公报供群众查阅。

县文化广播和旅游局、县档案馆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拓展完善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防止因遗漏、延误、内部衔接不畅等问题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完善重大疑难申请会商处理机制,规范答复文书,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20238月前完善完善重大疑难申请会商处理机制,规范答复文书,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深化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

公开重点工作情况

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为重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

除涉及秘密或安全稳定外,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率达100%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规范政策解读回应

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县政府组成部门提请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在政府网站发布意见征集稿,须一并报送解读材料。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注重提供阐释核心内容的解读材料,借力发挥政府网站、融媒体中心传播优势,灵活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拓宽发布渠道,丰富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

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率达100%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建立重大事项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线上线下舆情风险监测引导,及时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发声、及时回应。

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县委网信办,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深化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创新能力提升

推进政务信息数字化发布

结合智慧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录入和信息公开系统,提高基层政策发布、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公众查阅信息的便捷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基层重大政策决策发布、民情沟通、便民服务化水平有显著提升。

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依托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整合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策文件库、知识问答库,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展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公开内容。

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关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

 

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紧贴群众需求畅通互动渠道,灵活开展政民互动,及时办理群众诉求,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辅助科学决策。

切实解决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问题。

县政府办公室,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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