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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8032/2023-00034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14 发布日期: 2023-03-15 文  号: 资雁府办发〔2023〕25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雁江区落实〈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东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落实〈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函〔202311号)精神,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雁江落地落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企业动力,有力推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促进雁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雁江区落实〈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政策学习宣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对政策进行认真研读分析和理解掌握,尽快吃透政策、执行政策、用好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推广政策,精准推送政策,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强化向上对接争取。要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汇报,掌握政策实施动向、资金支持领域等,积极争取在资金安排、土地指标、试点示范等方面的关心支持,力争更多项目、事项纳入国省市资金盘子。

三、强化政策落地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作用、责任单位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经济运行“周监测、月调度、季盘点”工作机制,加强整体联动和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四、强化工作督查督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抓好落实措施的日常督查和动态总结,牵头单位每月30日前向区发展改革局报送政策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联系人:张雏,联系电话:18140499376;邮箱:1098790926@qq.com),区发展改革局每月收集汇总后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推进落实不力、向上争取不足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4              

 

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

责任分工方案

 

序号

省政府政策措施

雁江区落实措施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强化财税政策支持

1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一是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辅导,确保政策应知尽知。
二是加强政策执行的日常监控,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是开展政策效应跟踪分析,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区税务局

各镇(街)
区财政局

2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1231日。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体娱乐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六税两费”减税降费政策。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等六大行业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政策。

  

区税务局

各镇(街)
区财政局

3

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延续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

一是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实施400万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100%,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是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执行最高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执行最高6%的价格评审优惠。
三是将4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比例继续阶段性提升至40%以上。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4

推广“制惠贷”“园保贷”“税电指数贷”,推动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5%、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不低于1000亿元。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期限2年,贴息后贷款利率不超过0.7%。持续开展绿色金融行动计划,推动绿色贷款增量不低于3000亿元,延续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政策,将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1231日。推动金融机构通过四川省征信平台投放贷款2800亿元。

一是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推进“制惠贷”试点,引导符合条件金融加大融资对接,推动“制惠贷”尽快落地。
二是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推进“科创贷”、知识产权融资,持续跟进储备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再贷款政策,争取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三是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绿色金融行动计划,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川碳快贴、碳减排支持政策。

  

区国资金融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

5

安排不少于1000亿元再贷款资金,设立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等财金互动产品,财政按照1.5%给予贴息,贴息后借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加15个基点(BP)。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鼓励银行机构与借款人共同协商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2023630日。开展民营经济融资难破解行动,推动民营经济贷款增量不低于2000亿元。

一是加强与人民银行资阳中心支行的沟通对接,争取延续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等财金互动产品。
二是配合市级相关部门,鼓励银行机构与借款人共同协商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三是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民营经济融资难破解行动,推动民营经济贷款实现正增长。

  

区国资金融局


区财政局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区商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6

支持银行机构将LPR下调和财政贴息奖补传导至贷款利率,合理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一个账户的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柜台单笔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对公人民币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实行九折优惠,免收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一是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落实。                                    二是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引导银行机构将LPR下调传导至贷款利率。

  

区国资金融局

 

7

鼓励银行机构扩大降费幅度和范围。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统筹中央和省级融资担保奖补资金,按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费业务奖补资金的80%提前下达,支持各地按照“随报随审随拨”的原则及时兑付。对2023年融资担保支农支小平均费率低于1%的市(州),在奖补资金结算时给予倾斜。

一是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筹建政府性担保公司工作,按要求开展支持实体经济业务。
二是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承接相关优惠政策,发挥为本地企业项目担保及支农支小作用。

  

区国资金融局

区财政局

8

深入实施企业上市行动计划,用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直联机制,支持更多优质企业挂牌、上市。推动发行科创债等交易所债券,鼓励市场机构、政策性机构通过创设信用保护工具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积极推进“险资入川”,力争2023年末规模超过5000亿元。

一是大力开展“规改股、股上市”,争取更多企业进入省级上市企业后备库,定期联合证券机构开展精准辅导,加速企业挂牌上市。
二是争取川发展担保、天府增进等担保机构支持,联合证券机构协助企业包装 PPN 等易发行债券项目。
三是配合市级部门,将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推荐给保险机构,搭建政保沟通对接平台。

  

区国资金融局

区发展改革局

三、推动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9

实施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计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梯度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遴选培育一批产业新赛道。

一是与上级部门保持沟通对接,掌握政策下达情况,及时指导桃屋食品等企业做好省、市工业及技改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资料准备。      二是严格落实“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全程帮办代办”机制,最大限度压时限、缩环节、减前置、优流程,对在建项目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进展缓慢项目实行跟踪服务、精准问效,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资金、审批等困难问题,推进21个工业产业项目加快建设,8个工业产业项目年底前竣工投产。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

10

支持制造强省重大工程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产业链强链补链工程,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珠峰攀登”行动和“贡嘎培优”计划,培育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小升规”企业等。

一是对照《资阳市雁江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积极培育 “专精特新”企业、“小升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鼓励企业提升核心技术,创新发展,上规升级。

二是持续指导企业做好“小升规”“专精特新”企业等培育,对部门“小升规”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三是定期公布全区企业升规情况。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
区统计局
区国资金融局
区投资促进局

11

开展重大产业化项目招引专项行动,鼓励境内外知名企业来川投资。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在川新注册中国区总部、企业(集团)总部和销售、结算、财务等功能性总部,综合考虑经济贡献等因素,给予其在川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的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规划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综合考虑经济贡献等因素,给予其在川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是围绕“三化联动”,在食品饮料、医药大健康、天然气三大支柱产业开展投资促进工作,鼓励区内外知名企业来雁投资。
二是落实四川省、资阳市相关招商引资政策。
三是在区外投资企业符合“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亩、税收强度达到20万元//年”的前提下,给予一定额度的产业扶持。

  

区投资促进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区财政局

12

安排1亿元资金实施大院大所成果转化“聚源兴川”行动,推动中央在川大院大所重大科技成果加速落地转化。推广“天府科创贷”,推动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5%

一是主动加强与成渝地区高校院所对接,积极争取重大科技成果在雁转移转化。             二是加大“天府科创贷”宣传培训力度,确保知晓率达100%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

13

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设15个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对营业收入上台阶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业(商贸)企业给予激励。支持100个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服保贷”资金池,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贷款规模。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印发资阳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资府办规〔20224 号)相关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成功创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是对接区财政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兑现各类激励,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待我区2023重大服务业项目落地后,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2024年获得省厅100个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支持。
四是积极对接服务业企业和上级商务部门,力争我区更多服务业企业纳入“服保贷”项目。

  

区商务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区财政局

区国资金融局

14

加快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对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稳定平坝区域补助标准,提高丘陵山地高原补助标准。提高种粮大户补助标准,成都平原地区提高到90元/亩、丘陵山地高原区提高到100元/亩。推进油菜生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按规定每亩补助150元。对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用电,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生产环节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一是落实对农业共营制、粮油园区建设、财政风险贴息等补助政策,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丘陵示范区。
二是落实高标准农田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提高种粮大户补助标准到100/亩。推进油菜生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按规定每亩补助150元。
三是运用“四不两直”全面清理现行涉农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加大涉农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宣传力度。

李丽平

区农业农村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

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5

安排3.5亿元资金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激励,支持各地不断完善常态化项目储备机制,加快审批(核准、备案)和用地用林、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等手续办理,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

安排不少于500万元资金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区级部门、镇(街道)不断提升储备项目质量,加快审批(核准、备案)和用地用林、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等手续办理。

  

区发展改革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财政局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雁江生态环境局

16

持续发挥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协调服务,全面推行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行政部门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55个、45个工作日以内,实行承诺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行政部门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推进项目极速审批、尽快开工、加快建设。

一是提前介入服务,组建项目审批政务服务专员,开展“保姆式”服务。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力争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并联审批时间压缩至29个工作日内、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事项最长办理时限缩减至1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优化中介服务,积极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在中介服务“网上超市”选取。
四是在市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审批办理时间,突出时间效率。

  

区行政审批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雁江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水务局
区国土分局

17

对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和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级统筹协调,应保尽保;对其余重点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视全省计划指标结余情况,由省级统筹调剂支持。国家支持的重大项目及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由省级统筹协调,能保尽保;其中,同时涉及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除外)和使用林地的,可采取“容缺+承诺”的方式并行办理进入保护地和使用林地手续,不互为前置。完善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机制,提前介入、超前服务,继续实行专班服务、专函推进,并探索“清单式”服务,进一步优化简化环评管理,服务项目精准快速落地。

一是提前介入拟落地的建设项目,助力项目平稳落地实施。
二是做好2023年省市重点项目中期调整和2024年省市重点项目申报争取工作,力争我区更多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
三是积极争取“十四五”交通项目中涉及单独选址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和省重点项目清单”。

  

区发展改革局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雁江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运输局

18

强化银政企融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重点项目建设融资支持。支持地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资本金。积极推进基础设施等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对成功发行且募集资金用于省内项目建设的,原始权益人可按投资规模的0.5%申请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常态化、制度化向社会资本推介项目,支持民间资本更多进入交通、能源、水利、文体旅游、教育卫生、养老、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一是定期梳理全区重大项目,推动项目策划和包装,积极向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推介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民间资本资金投向我区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是积极包装策划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的项目,持续开展专项债券资金的申报,有效推动一批重点工作项目成功发行专项债。
三是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包装、策划和储备,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申报纳入全省储备库和推进库。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


区国资金融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农管委
区教育和体育局
区商务局

五、促进消费回暖升级

19

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开展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家装等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第二届中国(四川)国际熊猫消费节。支持培育10个贸易与消费联动的特色消费促进平台和10个消费创新发展引领县,打造40个“商文旅交体康”多元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进智慧商圈、示范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家政社区服务网点、汽车品质消费集聚区建设。支持建设一批电商新业态基地,培育一批本土榜样带货主播。

一是组织汽车、家电下乡巡展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指导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利用五一、国庆、春节等传统消费旺季,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
二是提升圣高商业广场、希望城商业综合体能级,加快推进希望城二期、十方文化创意广场等项目建设。
三是支持老邻居、长城、喵鲜生等企业扩面布局, 建立家政社区服务网点,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四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2023首届“电信杯”新电商促销大赛、2023第二届“有资有味”数字生活消费节等活动,推进电商赋能三次产业。
五是培育1-2个多元融合的消费新场景。
六是打造公共文化便民服务网络,构建城市“十五分钟”、农村“十里文化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区商务局

区财政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区税务局
区总工会

20

支持地方发放文旅消费券、体育消费券,发挥川渝两省(市)文旅等资源优势,联合开展“百万职工游巴蜀”促消费活动。支持建设一批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1200万元补助。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区、滑雪旅游度假地等新业态园区(基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打造文化和旅游网红打卡地。开展“安逸四川”文旅宣传推广,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支持发展游川专列,推动引客入川。继续推广“体育贷”,支持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持续举办“巴山蜀水运动川渝”体育旅游消费季活动。

一是积极参加“百万职工游巴蜀”“安逸四川”“巴山蜀水运动川渝”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二是推荐晏家坝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申报全省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争取不超过1200万元补助。
三是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新业态建设,打造围炉煮茶、房车露营等新业态。
四是加大对“安逸四川”文旅宣传推广力度和文旅创作。

罗芝俊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区财政局
区总工会
区教育和体育局

21

实施入境旅游市场提振行动,宣传用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进一步优化口岸通关营商环境,加大对接待入境游客、赴境外营销的旅行团奖励力度。鼓励各地对在四川省内依法纳税,且在“冬游四川消费季”期间组织游客包机从省外来川旅游的旅行社给予奖补。支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在冬航季期间协调航空公司增开航线航班。持续做好道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要素流通安全顺畅。

实施入境旅游市场提振行动,宣传用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罗芝俊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区财政局
区公安分局

六、加力稳定外贸外资

22

开展“川行天下”国际市场拓展活动,支持超100场重点国际性展会和经贸活动,对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的企业给予支持。优化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和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办理手续。协调驻外使领馆,为出海企业开展商务活动提供便利。依法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重点培育第二批“千户企业”500家。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外贸企业开展国际物流、研发和“碳足迹”国际认证等。支持建设特色单品进口集散中心。按照中央相关部门部署要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一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 2023 年“资阳造全球行”外经贸市场拓展活动,引导企业抱团拓展国际市场。
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第二批“千户企业”。

  

区商务局

区公安分局
区财政局
区投资促进局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23

对年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下企业给予最高100%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区域统保平台服务支持小微出口企业覆盖面提升至30%。支持企业办理关税保证保险业务,鼓励中小微企业采用外汇衍生品汇率避险,推动“两免一奖”汇率避险支持政策提质增效,鼓励银行机构减免中小微企业保证金和担保费。推动“数字成渝号”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新场景开发上线,为中欧班列用户提供跨境贸易融资一站式服务,探索铁路“一单制”金融服务创新。推动航空公司境外燃料及物资补给、设备更换(维修)等新型离岸业务在川落地,支持银行凭电子交易信息为跨境电商提供外汇结算服务。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持续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退税模式。制定出台航空、水运、铁路口岸外贸进出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和规范,提高通关效率。

一是积极向企业宣传全市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宣传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帮助企业获得信保的风险保障。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区商务局


区税务局
区国资金融局

24

推动一批标志性外资项目落地,对境外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当年在川直接投资超1000万美元的(不含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外商在川直接投资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当年超1000万美元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当年以境外投资者分配利润再投资符合有关条件且超1000万美元的(不含房地产业和金融业),按外商直接投资(FDI)到资额不低于2%的比例给予在川企业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一是围绕“三化联动”,在食品饮料、医药大健康、天然气三大支柱产业开展投资促进工作,鼓励区外资企业来雁投资。
二是落实四川省、资阳市相关招商引资政策。
三是在外资企业投资符合“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亩、税收强度达到20万元//年”的前提下,可以给予一定额度的产业扶持。

  

区商务局
区投资促进局

区财政局

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5

优化住房限购、限售、二套房认定标准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动态调整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引进人才、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进城务工人员等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给予补贴。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成都发挥好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示范作用。

一是继续推进实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政策,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车位购置补贴等政策。
二是抓好重点项目楼盘房屋建设,力争早日交付使用。组建问题楼盘化解处置督导专班,力争尽早实现全面化解销号。
三是开展规范停车秩序和商品房代理销售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地面停车乱停乱放,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代理销售行为。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财政局
区税务局
区国资金融局

26

推动商业银行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房地产开发贷款、信托融资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一是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引导金融机构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业务。
二是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稳定信贷投放,支持对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区国资金融局

 

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及时调整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执行标准,支持各地在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正常交付前提下,适当灵活调整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动态调整监管额度。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积极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一是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合理使用预售监管资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且后续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在国庆、春节等需要大量支付民工工资的特殊时期,超节点申请支付工程款。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国资金融局

27

实施“建筑强企”培育行动,对贡献大的建筑业企业予以信用等激励。鼓励地方对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予以奖励。支持建筑业骨干企业与央企、省外国有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轨道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项目建设,对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予以认可。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符合条件的依法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一是支持建筑骨干企业与央企、省外国有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公路、水运等项目建设,并对其业绩予以认可。
二是对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高效、质量过硬的建筑企业给予水利信用市场主体评价加分,引导其重诺守信,提高行业诚信水平。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务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税务局

八、帮助市场主体降本增效

28

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实行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将水、电、气、暖管线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对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且实行“三零”服务的用户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标准。持续推广企业用户“一证办电”、房电联动“无感式”用电过户。

一是严格执行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暂时缴费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断供、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二是全面实施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电力用户“三零”服务,进一步明确提高低压接入容量的上限标准。
三是落实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将水、电、气等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政策,在工程预算、造价审核、竣工结算等工作中加强审核。开展供水、供电、供气环节乱加价专项整治行动,清退违规收费。

  

区发展改革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9

全面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路水路交通在建项目在202311日至630日期间应缴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严格实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当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一是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是贯彻落实推行公路水路交通在建项目在202311日至630日期间应缴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交一个季度。

三是严格实行施工过程结算,落实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制度、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四是督促建设单位贯彻落实实验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五是梳理符合条件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积极对接申报并争取优惠资金。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金融工作局

30

稳妥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简化纳税人发票开具流程,逐步取消增值税发票税控设备。加快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将办理期限缩短至20个自然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取消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加大合同预付款比例。

一是按上级要求稳妥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
二是协助做好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相关工作。
三是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全区政府采购项目均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报名费、标书售卖费等各类收费。
四是以履约保函替代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
五是鼓励各级采购单位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
六是涉及公路水运交通在建项目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严格贯彻落实“在202311日至630日期间应缴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纳之日起可缓交一个季度”的相关要求。

  

区税务局

各镇(街)
区财政局
区交通运输局

九、全力稳就业稳物价

31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岗补助等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提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执行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升至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升至400万元。

一是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岗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二是采用“免申即享”的办理模式,高效兑付惠企政策资金。                                  三是及时兑付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财政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挖掘岗位,吸纳特殊群体就业。                                  四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确保2023年全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达2800万元。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财政局
区金融工作局

32

强化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打造一批零工市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30万人。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一是开展“四上企业”及重点项目“保姆式”用工服务。搭建劳动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                                  二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作用,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                                          三是推动零工市场建设,开发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特别困难群体就业。在重点工程中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乡村振兴局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33

执行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在政策执行期内市场收购价连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启动实施,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强化生猪产能调控,稳定环保、贷款、保险等长效性支持政策,适时开展政府储备猪肉投放或收储。在物价涨幅达到启动条件时,向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一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执行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在政策执行期内市场收购价连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启动实施,敞开收购农民余粮。

二是积极配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关注物价情况,在达到启动的条件下,及时、足额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区发展改革局

区民政局
区商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

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34

清理和废止涉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市场准入限制和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开展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管理,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在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推行“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问题整改活动。依托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实施重点项目法律服务“1+1”专项行动。

一是杜绝出台涉及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市场准入限制和妨碍公平竞争政策,及时清理和废止有关政策。 
二是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应用,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推行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模式,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三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管理,制定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 
四是严格落实“一目录五清单”制度,深化“首违不罚”、学法考法减罚免罚等非强制性执法工作,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纠正错误和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是依据《资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资阳市雁江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做好雁江区12345工单转派工作,做到及时转派,按期回复归档,每周围绕民生热点、典型案例,网络舆情等重点领域梳理周报,并及时跟踪,现场督办核实,确保办件质效。
六是建立“雁江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执业情况评价反馈制度”,分别对评标专家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评审工作(是否遵守工作纪律和依法评审)等进行打分,为项目评审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

  

区行政审批局
区司法局

各镇(街)
区发展改革局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区市场监管局

35

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建好“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专区。推出100个事项“秒批秒办”、100个事项“一证一照办”、100个事项“掌上办”、50个事项“零材料办”、50个事项“省内通办”,对已上线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优化调整。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省内自建系统签发的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和“免提交”。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证明超市”,梳理发布无犯罪证明、户籍证明等高频电子证明清单。在投资、科技、交通等20个行业领域开展“一网通办”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市场主体迁移“无障碍一次办”改革,全面推广应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字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中介服务和水电气报装等辅线模块。

一是加快推广应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字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中介服务和水电气报装等辅线模块,提高办件准确率。 
二是深化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落实省一体化平台与行业业务系统高频电子证照共认互享和“免提交”。 
三是推行“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办理,将企业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税务注销、企业注销登记同步办理,实现 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区行政审批局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国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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