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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3-00062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0-31 发布日期: 2023-10-31 文  号: 安府函〔2023〕289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府函〔2023289

 

安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安岳县森林城市及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一标)划拨供地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安岳县森林城市及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一标)划拨供地的请示》(安自然资〔202342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将位于石桥街道滴水村的1.604306公顷(约24.0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55万元/亩划拨给安岳县兴茂盛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其他交通设施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长期。

此复。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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