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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8032/2022-00069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雁江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17 发布日期: 2022-06-17 文  号: 资雁府办发〔2022〕52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阳市雁江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4

第二章  总体要求…………………………………………………7

第一节  指导思想………………………………………………7

第二节  基本原则………………………………………………7

第三节  主要目标………………………………………………8

第三章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9

第一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9

第二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9

第三节  加快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10

第四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建设………………11

第四章  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12

  第一节  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效………………………12

第二节  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14

第三节  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15

第四节  优化律师法律服务…………………………………16

第五节  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17

第五章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18

  第一节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协调发展…………………18

  第二节  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20

  第三节  发展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22

第六章  加大保障措施…………………………………………22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22

第二节  加强资金投入………………………………………23

第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3

第四节  加强监督评估………………………………………24

第五节  加强宣传引导………………………………………24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资阳市雁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积极成效,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建成。实体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热线咨询数量快速增长,网络平台服务稳步提升。全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314个,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平台全覆盖。

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活力增强,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截止2020年,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达29家,法律服务人员约100人。“十三五”期间,共办理案件1.32万件;人民调解组织达341个,人民调解员1641名,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000余件,成功率达97.8%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截止2020年,全区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书屋)80余个,法治宣传栏200余个。“十三五”期间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861场(次),“全民普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覆盖人群18万余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动降槛扩面、提质增效,“十三五”期间,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93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665余万元。

“十三五”时期,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个别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识还不到位;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尚未建立,部门共同参与机制尚未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城乡差距明显;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不足,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匮乏;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滞后服务精准性有待提高。

“十四五”时期,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深刻复杂变化的发展环境对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发挥提出新要求。雁江底子薄,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经济总量不大、发展速度不快,产业支撑乏力,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近年来,雁江在全省各类区县城综合实力排位逐渐靠后,雁江发展中积累的矛盾问题亟待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推进社会治理、城乡形态重塑、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调整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赋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使命。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全区处于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雁江新征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等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法律服务护航。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出新期待。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新跨越。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更加充分、优质、便捷、高效。广泛应用的新技术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提供新支撑。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涌现,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能够有效提升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实现“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全业务、全时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加和优化服务供给,稳步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雁江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建设成资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系统推进,分类施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需求为主要目的,加强整体统筹、协调推进。立足区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促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人民至上,优质高效。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内容和供给模式的创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有效提升总体供给能力水平,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发展。

第三节  主要目标

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资阳市雁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指标

2020年情况

2025年目标

1.普法依法治理

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

镇(街道)宪法或民法典主题阵地覆盖率(%

25

100

村(社区)骨干“法律明白人”数量(人)

3

5

村民小组(小区楼栋)普通“法律明白人”培养率(%

30

100

2.法律援助

人均法律援助经费(元)

0.36

0.7

3.人民调解服务

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名)

10

50

4.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

每万人拥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名)

1

1.2

         

第三章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

推进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中心、站、室)建设,持续构建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支撑、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推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服务、统筹调配资源、对镇(街道)和村(社区)平台运行进行指导监管等职能,将其打造成区域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

深化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功能发挥。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试点探索司法所负责镇(街道)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机制,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将其打造成面向群众服务的主阵地和一线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撤并后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调整、巩固、提高,强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指引、咨询功能。

第二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对接“12348”四川法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业务办理系统深度对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数据对接、业务联动机制,优化沟通渠道。升级“法治雁江”微信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板块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

第三节  加快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

推动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深度融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运营管理,推动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提供服务的信息数据化,以数据集中和数据共享为桥梁,让数据在不同平台间流转,通过扁平化模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跨平台、跨层级、跨业务协同办理,形成“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反馈”的服务闭环,运用统一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标准对三大平台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动态监督,实现三大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推动基层实体平台与热线、网络深度融合,实现设备升级和功能优化。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互联互通。逐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公共安全服务、检察服务、诉源治理、基层综合治理、政务服务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的对接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平台的融合对接。适应互联网时代在线诉讼发展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诉讼服务的协同发展,探索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诉讼服务站、共享法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共通,探索形成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大数据供应链和在线诉讼统一数据技术标准。

第四节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建设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应用体系。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深化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远程会见、综合指挥等应用智慧化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电子证照库”“电子文书库”建设,实现律师、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指尖办、掌上办”,支持发展灵活多样的远程服务、自助服务、个性服务。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推进“区块链+法律服务”,为电子存证固化、行业诚信信息库共享等应用提供技术保障。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决策研判。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全面汇聚、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数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有效支撑各级业务应用之间业务协同。

加大科技信息化产品供给。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科技支撑技术,推广、应用公共法律服务自助设备、智慧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网上超市等智能化产品,建立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

专栏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化基础支撑提升工程。构建一体化网络资源体系,搭建“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应用工程。升级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公益平台、可视化调解平台等。

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运用工程。配合省、市司法部门建设大数据智能感知和决策支持平台,协助实施“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第一节  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效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全民普法工作方案。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实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一课”“宪法法律进学校”等活动。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推进政府部门、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单位)、网络、寺庙和行业依法治理。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促进全体公民树立法治理念、养成法治习惯、全社会形成法治风尚。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强化以案普法力度,提升智慧普法精度,完善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发展壮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力量,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加强法治文化传播和交流。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探索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管理使用长效机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活动,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机制,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力度,培养一批法治文化专业人才,组织创作一批具有雁江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深入开展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法治文艺作品征集展播等活动,丰富“指尖上的普法”。

专栏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效

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程。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至少一个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

民法典学习宣传工程。成立资阳市雁江区“八五”普法暨民法典普法宣讲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至少一个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

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组织编写“八五”普法系列读物,用好“学法考试平台”,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全覆盖。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到2025年全区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

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建立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充分利用“三下乡”和社区文化宣讲等活动,推动法治文艺下基层。依托新媒体普法平台,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的普法传播网络,实现法治文化浸润效果。

 

第二节  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

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法律援助责任。制定全区基本公共服务(法律援助)实施标准,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便捷。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助机制,建立省外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打造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示范工程。

抓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科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拓宽覆盖人群。建立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一站通办”“一线通办”“一网通办”。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打造一批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工作站。

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确定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质量安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等与民生、“三农”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充分运用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援助与政法系统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质量评估全程线上运行,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

第三节  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公安、法院、住建、民政、信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整合调解、公证、仲裁、裁决、复议等纠纷预防解决机制,多方参与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

加快组织提升。巩固规范村(社区)和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物业服务、知识产权、电子商务、金融、物流等新业态领域拓展。加快完善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推进队伍优化。大力加强专业化、专职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序推进在“五老”人员、乡贤中选聘人民调解员,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计划按标准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

加强品牌引领。积极推进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培育和打造优质调解品牌,打造一批信得过、叫得响、靠得住的品牌调解工作室,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调解员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室,具备条件的诉调、警调组织打造特色品牌调解室,推动人民调解组织服务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探索特色品牌调解室进驻项目工地。

专栏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工程: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品牌调解工作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计划按标准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培育10名金牌人民调解员。

 

第四节  优化律师法律服务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团、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党政机关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备案,优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管理、培育和使用,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

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智能化建设,支持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服务方式创新,培育发展法律科技产品。

 

第五节  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证认可。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创建通过国家级、省级资质认定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

推进司法鉴定人专业化、职业化。优化鉴定人队伍结构,加强鉴定人培养教育,提升鉴定人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鉴定人学历层次,建立符合鉴定行业长期健康发展需求的人才梯队。不断提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鉴定人比例,各鉴定机构形成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

提升司法鉴定服务功能。促进鉴定资源与鉴定需求的平衡,提升司法鉴定水平,为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普惠均等的服务。建立健全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扩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益服务的范围,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逐年上升机制,加强司法鉴定与办案机关的信息互通共享,加快智慧司鉴建设,升级优化司法鉴定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专栏4   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律师品牌能力提升工程。培育3名律师行业专业人才。争创1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高质量发展行动。 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创建通过国家级、省级资质认定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

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育工程。培养法律服务领军人才2名(律师1名,司法鉴定人1名),后备人才3名(律师2名,司法鉴定人1名)。

 

第五章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协调发展

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布局整体优化、功能体系整体完善、发展能级整体提升。服务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创建成德眉资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务综合试验区。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突出财产权益、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等同等保护。服务雁江临空制造配套产业新城、资阳医药食品产业新城、成渝·资阳商贸物流城、成渝职教创新发展基地、成资毗邻地区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代食品产业园、佛山橘海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等重点产业园区、重大建设项目,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渠道,帮助企业主动预防和化解生产、经营风险。

强化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坚持“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理念,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农村产业振兴,为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农村产权流转等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视频化”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推广配备“云律所”、法律服务机器人,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服务农民权益保障,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积极维护新就业形态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劳动保障权益。服务乡村人才振兴,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公益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力量。

服务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推行“微信+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制和管理考核制,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效覆盖率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比例。大力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鼓励智慧法治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统战治理能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应用场景项目,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争取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和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组织,培育一批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服务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探索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服务活动的优化整合和统一调度,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精准快捷、优质高效的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专栏5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协调发展

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升行动,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有效覆盖率提20%。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全省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创建至少5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第二节  拓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引入社会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加强安置帮教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配置。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安置帮教与监狱系统、社区矫正系统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系统,强化释放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

提升服务民营经济效能。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推进民营企业“法治讲堂”“法治体检”常态化。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健全完善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建设,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商(协)会建立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创建一批标准化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投诉申请受理、困难协助处理、法律政策咨询等集成服务,实现调解、裁决、复议、仲裁、诉讼有效衔接,打造涉企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强化创新源头保护,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探索在重点产业园区等创新资源集聚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围绕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保护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的各项权益。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同建立服务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服务中心,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法律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培育发展知识产权调解等组织,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健全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障一体化机制。

 

专栏6  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拓展工程。打造1个标准化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服务民营经济能力提升工程。组建1个“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

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扩容工程。建立1支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吸引30人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

第三节  发展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

加快成德眉资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配合市级部门促进成德眉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共建共享。打造成德眉资信息互联、资源共享、集中受理、一站式解决问题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一键接通”热线平台和“扫码可得”网络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共享,全域通办。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统一底线标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探索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基金,促进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融通。

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功能。探索建立公共法律“微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查找、预约、咨询服务,畅通应答渠道,提供“一键式”法律服务。深化专项法律服务,完善小微企业免费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建立“法治体检”常态化机制。加强纠纷解决集成,有效联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调解和诉讼、警务、检务资源,建设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提供商事纠纷解决便利。

 

六章  加大保障力度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推进雁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领域、全过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节  加强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资金保障机制,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统筹利用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各单位应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业务装备、工作经费等基础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应利于业务开展和方便群众,所需房屋可通过调剂、新建、改扩建、划拨、租赁等方式予以保障,所需设施设备应纳入业务装备保障范围。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作用,探索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水平。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指导制度,定期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持续提高专业化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职称评定、人才引进、专业评价等政策,推动建立健全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人才队伍均衡发展,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

第四节  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风险预警和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估。健全规划实施的绩效评估体系,跟踪督促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中期评估,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地落实。

第五节  加强宣传引导

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创新举措。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渠道的宣传力度,建立起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的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体系,不断提升公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理论研究,为建立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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