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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0-00030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2-27 发布日期: 2020-02-27 文  号: 安府发〔2020〕3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府发〔20203

 

 

安岳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资阳市安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

划定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要求,对资阳市安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进行了调整,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安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资阳市安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docx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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