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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3-00060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9-08 发布日期: 2023-09-08 文  号: 乐府办发〔2023〕26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发〔202326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资阳市医疗保障局 资阳市财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资医保发〔20233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4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从而确保辖区内城乡居民应参尽参被征地农转非超龄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农村低保救助对象、城镇低保救助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重度残疾(一、二级及精神三、四级)等政府资助参保对象应保尽保

二、参保政策

(一)参保范围及对象

1.具有本行政区域户籍的城乡居民

2.持有本行政区域居住证、暂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

3.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无本行政区域户籍的在校学生和幼儿。

4.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参保人员只选择一个档次参保。按照国家规定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医疗保险的,不得同时在本参保,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筹资标准

高档次510//,低档次380//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40//年。

(三)政府资助缴费标准

1.高档次全额资助。被征地农转非超龄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510//年。

2.低档次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城镇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一、二级及精神三、四级)、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减退休老职工(精减职工)、其他特殊救助对象(民政伤残民工),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380//年。

3.低档次部分资助。1城镇低保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救助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低档次缴费标准的75%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285//年。(2)一般残疾(三、四级)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低档次缴费标准的50%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190//年。(3)已稳定脱贫人口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低档次缴费标准的25%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95//年。

政府资助参保对象参保花名册由有关部门提供,乡镇(街道)组织参保、缴费。政府资助参保对象如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资助条件,只以一种条件(身份)享受政府资助,就高不就低。

集中筹资期

集中筹资期:202391日至2024229

三、参保登记与缴费方式

(一)参保登记

首次参保或暂停参保对象可以选择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1.线上办理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地方专区、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填写人员相关信息办理参保登记。

2.线下办理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外地户籍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办理参保登记

(二)缴费方式

1.代办点缴费。缴费人可到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缴费大中专、职高、技校等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代收。代收单位收缴医疗保险费后,按要求及时汇缴入库。

2.自助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资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办理缴费。

3.银行代收。缴费人可在代收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网银、移动终端、自助终端办理缴费。

4.多渠道缴费。各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城乡居民实际缴费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征收缴费渠道,在积极倡议、引导参保群众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参保缴费的同时,提供POS机终端刷卡、现金缴费等便民、适老化参保渠道,满足群众线下参保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事关全县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健康福祉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稳步推进,确保按时完成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提升工作质效。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强化业务协同,确保参保登记、缴费入库各环节顺畅有序;要加强对代办单位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水平;要加强数据共享,做好参保信息比对,杜绝漏保”“脱保”“误保等情况发生。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参保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单、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相关知识,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及时开展医保征缴宣传动员,投放宣传资料,对群众的疑虑做好政策讲解和思想疏导,切实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主动性。

(四)加强督查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县政府督查室、县税务局县医保局等部门要适时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完不成目标任务和因工作不力造成困难群众漏保、不能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引发信访矛盾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跟踪问效。同时,在征缴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虚报参保人数,套取、截留、挪用参保基金等行为,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收取手续费、管理费、代办费等,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工作考核,确保责任落实。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主动作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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