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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25510382/2023-00015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成文日期: 2023-12-01 发布日期: 2023-12-01 文  号: 资高管发〔2023〕46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高管发〔202346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国牙谷科创园人才公寓租赁

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

 

松涛镇、狮子山街道,各分局、各部门,各中心

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中国牙谷科创园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121

 

 

 

中国牙谷科创园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人才聚集,充分发挥人才公寓服务人才作用,助力园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公寓,是指中国牙谷科创园人才公寓,分为ABC三类住房。

第三条  本办法面向入住中国牙谷科创园人才公寓且符合本办法补贴对象的人才,给予租赁补贴。

 

第二章  补贴对象

第四条  人才公寓优先面向企业各类人才供应:

(一)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二)企业引进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

(三)根据工作实际,经资阳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认定的其他人才。

 

第三章  补贴方式

第五条  人才公寓以个人名义申请租赁。由申请人填写《中国牙谷科创园人才公寓租赁补贴申请表》(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党群工作部。经科技经济局、投资促进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事务局等主管部门资格初审,资阳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资阳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根据人才类别和供应房源情况,提供相应的人才公寓。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指定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第六条  人才公寓坚持分配为主、统筹兼顾、梯次保障原则,结合个人意愿,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分配。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等人才原则上可申请A类住房;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等人才原则上可申请B类住房;企业引进的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等可申请C类住房。

第七条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在资阳市主城区(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政策性保障住房。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在高新区范围内仅保障1套人才公寓。

第八条  租赁押金、租金以及租住期间产生的水、电、气、讯、停车费等由承租人按要求自行缴纳。

 

第四章  补贴标准

第九条  A类住房补贴300/月,B类住房补贴200/月,C类住房补贴100/月。

第十条  该补贴条款与其他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原则进行补贴,不重复享受,每年年底集中申报,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第五章  管理监督

第十一条  资阳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人才公寓的统筹协调与监督工作。四川牙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才公寓的入住安排、日常管理、安全维护等工作。科技经济局、投资促进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事务局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条件审核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资阳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人才公寓居住情况及安全消防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有下列不符合人才公寓补助条件的情形,经审查,取消补助资格。

(一)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的;

(二)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赁人才公寓的,婚后未退出其中1套的;

(三)擅自将承租的住房转租、分租、出借、调换;

(四)未经审核擅自安排其他无关人员入住;

(五)利用租赁住房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其他违反租赁合同或信用承诺需要退出承租房的情形。

第十三条  对承租人有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情形的,取消承租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人才公寓。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或审核把关不严的,将被相关部门予以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资阳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41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附件:中国牙谷科创园人才公寓租赁补贴申请表

 

 

附件

 

中国牙谷科创园人才公寓租赁补贴申请表

申请

基本情况

(申请

填写)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务

 

学历

 

电话号码

 

职称、职业技能等级

 

荣誉称号

 

申请类别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等人才            

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等人才

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        其他人才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是否同住

 

子女姓名

 

身份证号

 

是否同住

 

子女姓名

 

身份证号

 

是否同住

 

申请补贴

A住房补贴    B住房补贴    C住房补贴

单位

核查意见

经核定,         (申请人)符合/符合《中国牙谷科创园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办法(试行)》中的补贴类别及条件。

(单位公章):                                     

       

主管部门

核查意见

经核定,         企业的人才符合/符合《中国牙谷科创园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办法(试行)》中的补贴类别及条件。

(单位公章):                                     

       

资阳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意见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国牙谷科创园人才公寓补贴条件

(单位公章):

                                                      

资阳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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