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政策文件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资府办发
索 引 号: 008539043/2024-00026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24 发布日期: 2024-04-26 文  号: 资府办发〔2024〕7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发〔20247

 

 

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2024水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和资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资阳市2024年水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资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4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4日 

 

 

 

资阳市2024年水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2023年全市17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水环境质量变化程度位于全省第4,但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小流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完善、沿河种养殖面源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集中力量打好小流域环境治理攻坚战”要求,切实巩固提升小流域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全市17个国省考核断面优良率持续达100%,断面水质进一步稳定,水环境质量指数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单月不出现Ⅴ类及以下水质,水环境质量指数变化程度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二、重点工作措施

(一)基础设施补短行动

1.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短板以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断面所有河流沿途乡镇为重点,查明区域雨污分流情况,建立管道混接、破损渗漏、倒虹管堵塞、提升泵站停运等问题台账。5月底前开展汛前排水管网、雨水井清掏修复及化粪池清理,及时整治隐患问题,保障管网安全运行;6月底前制定工程清单和进度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分流改造,实现城区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2024年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率达65%,建制镇污水收集能力显著提升。9月底前启动龙台镇、石羊镇、林凤镇等生活污水管网新改建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4月底前县(区)住建部门结合区域人口、处理现状及雨天运行负荷等,开展城镇污水处理余量核算,建立余量清单。针对满负荷或基本满负荷污水处理厂,制定计划清单,采取增设一体化处理设施或扩容、新建调蓄池等措施,提升区域污水处理能力。6月底前完成安岳县石羊镇、龙台镇扩能项目试运行调试,年底前雁江区沱东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加强城镇面源污染管控6月底前以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建成区餐厨废水为重点,排查整治流域河岸垃圾随意倾倒、堆放,餐厨污水排入城市雨水管网等问题,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4.推进工业水污染治理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抓紧整改自查核查发现问题,4月起开展省、市园区验收销号。强化园区工业企业纳管水质监控,推进管网节点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及时掌握纳管水质情况,对违法排污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并追究环境损害赔偿责任。4月底前摸清园区外涉水分散企业排水量、排水浓度等情况,建立监管清单。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排水水质监测工作,引导具备条件企业实施工业废水纳管、深度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等,削减入河污染物总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确保已整治完成的麻柳河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工作,持续开展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新增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6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推进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落实。优化调整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严格落实依据土地消纳能力确定养殖规模的管控要求。推动种养循环,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6月底前建立健全运输和处理利用台账。重复计入配套土地且没有粪污输送设施的养殖场应制定整改措施。

加强粪污还田过程监管。指导种养主体完善田间粪污收集、储存、处理、输送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依法查处粪污偷排、散排、直排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7强化水产养殖尾水管控

优化水产养殖布局。合理规划产业布局,结合自然资源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将县级及以上河流干流沿河200米和重要支流100米范围设为池塘养殖重点管控区,持续巩固升级尾水治理成果,确保治理成效。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相关成果,梳理流域内违规开挖养殖清单,并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按时完成清退整改。

加强现有养殖塘监管。加强现有池塘养殖监管,4月底前摸清县级及以上河流200米范围内20亩以上池塘养殖情况底数,建立清单并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沿河200米范围内20亩以上水产养殖场“一场一策”,采取三池两坝、人工湿地、生物制剂改良等方式进行尾水治理,12月底前尾水治理率达70%。严格落实尾水排放申报制度,加强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管控,实现尾水达标错峰有序排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控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科学施肥、科学用药宣传培训,规范运行化肥农药使用监测点,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提高配方肥施用比例,减少不合理养分投入,推广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4月底前,制定流域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工作方案年底前,建立化肥减量增效施肥示范区3个,安装水肥一体化管网4500亩,推广“三新”技术 7万亩次,配方施肥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流域内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2%以上。

实施种植业面源污染拦截治理。4月底前制定重点流域沿河200米范围内高标准农田、种植大户和集中区农田、果园、旱地面源污染治理方案,削减农业源总氮、总磷入河量。

强化农业废弃物管控。严控秸秆、废弃农膜等沿河堆放,通过引进秸秆收储利用企业等措施充分利用秸秆,避免秸秆沿河堆放影响水质;探索沿河100米范围内农作物秸秆不直接还田、实现异地处理利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严格管控屠宰废水排放加强乡镇屠宰场管理,生产废水需纳管处理的经有效处理后方可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单独处理的必须确保达标排放。4月底前建立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去向清单,定期开展检查,重点关注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活性,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置并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0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持续实施“千村示范工程”,根据村庄格局、地形地貌等因素,科学确定污水收集模式和管网布设方案,2024年底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77%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1强化特色农产品污染治理4月底前更新完善安岳县柠檬、红薯加工,乐至县泡菜生产废水台账,强化生产废水管控,生产废水需纳管处理的经有效处理后方可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单独处理的必须确保达标排放。加强柠檬仓储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业主将废腐柠檬收集转运至柠檬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置。引导周礼镇红薯分散加工农户整合抱团发展,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借鉴其他地方加工废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探索红薯加工废水还田利用。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水资源保障能力行动

12强化水资源统筹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的统一配置。实施节水优先,推进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节水工作。扎实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相关项目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13加强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将需保障生态流量的河流纳入江河水量调度工作,达到保障目标。合理调配城镇供水、农业灌水用水、生态补水。开展流域内支流源头水库调查,4月底前各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水库水质及生态保障基础,更新全域水库台账,按规定全面开展各类水库水质检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4加快基础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动毗河二期、张老引水等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供给能力。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四)水生态修复与美丽河湖建设行动

15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不得在河道范围内种植妨碍行洪的高秆作物,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积极清理非法侵占河道种养殖行为,大力推进临河农作物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逐步恢复河流岸线径流和污染控制功能。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制定并实施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巩固小水电治理成效。实施沱江生态廊道建设,大力营造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态景观功能为主的水域生态岸线。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16建设美丽河湖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制定辖区内国省考核断面所在河流美丽河湖建设年度创建计划;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以点带面推动美丽河湖全面建设;2024年,力争成功创建1个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23个市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五)河湖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17建立一图两单三机制制作流域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作战图,建立流域水环境问题及风险点清单,动态更新水环境风险点位信息,注明所在位置、风险类型及风险时段,4月底前各县(区)完成流域作战图制作、问题、责任清单制定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每日通报水质情况,实时开展水质预警;每月调度、通报区县水环境质量及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市河长办、市环委办每季度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8.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督促河湖长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或者责任区的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责任。探索基层河长激励考核,强化镇、村级河长履职,及时开展清河护岸,切实走实“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市河长办、市水务局

19实施市域水生态环境补偿建立市域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编制《资阳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开展补偿,针对流域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定额奖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20.开展重点时段精细化环境管理

突出枯水期水质管控。重点管控城乡生活污水溢流,苕粉、柠檬、泡菜等农副产品加工行业生产废水,沿河水产养殖尾水、农田施肥和春灌退水。定期开展清河护河,及时打捞枯枝落叶等漂浮物,有效采取控藻除藻措施,防范藻类爆发。

落实汛期污染物削减。汛前排查污染源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监管对象水环境风险。对重点河段、场镇降雨汇水区域生活垃圾、秸秆等建立清理台账;落实重点污染源企业汛期监管,严防企业利用汛期偷排、直排;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和物资储备,做好防倒灌、供电等保障,妥善处置汛期水环境突发事件。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22.推进流域联防联控巩固已有川渝跨界流域河湖长制、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协作机制,持续深化高升河、龙台河、姚市河、蟠龙河等川渝跨界小流域水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以县级以上河流为重点,各县(区)主动加强与相邻县(市、区)联动,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实现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部门:市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1流域管控任务清单

2资阳市2024年水质巩固提升项目清单

 

附件1

流域管控任务清单

 

流域名称

断面

目标

重点关注月份

责任单位

管控措施

沱江干流

国考拱城铺渡口

全年达到Ⅱ类,COD12mg/L、总磷≤0.1mg/L

3月,

710

雁江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以城区为重点,加快推进资阳市雁江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13公里雨污管网改造。加快推进沱东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力争202412月底试运行。加强沿线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加大对运维单位的监督、考核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加强城镇面源污染防控开展城镇污水散排专项整治,排查废水直排河道、街面、雨水沟,着力解决餐饮服务业隔油设施缺失、沿河化粪池外溢、管网节点渗漏等问题。

(3)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高新区工业园区老旧管网排查,杜绝因管网破损导致工业废水直排入河的现象。加强企业排污监管,严防偷排、漏排情况。

(4)加强河道管护清漂以沱江城区段、南津驿电站、野人滩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及时清理河道漂浮物、油污及河岸垃圾。

沱江干流

国考幸福村

(河东元坝)

全年达到Ⅱ类,COD10mg/L、总磷≤0.1mg/L

710

雁江区人民政府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以南津镇、宝台镇段为重点,在5月底前完成生活污水明渠收集整治、沿河管网加固、破损管网修复。定期开展管网、检查井的巡查、清淤,及时修复管网、检查井破损,确保污水不溢流

(2)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管建立沿江200米范围内水产养殖清单,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开展20亩以上水产池塘尾水治理,尾水治理达标后错峰排放;暂不能治理的做到尾水资源化或循环利用。实行20亩以下池塘尾水排放申报制度,制定排放分区及分时段排放计划,避免集中排放。

(3)加强支流河道管护清漂以清水河、孔子溪河、球溪河等支流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及时清理河道漂浮物、油污及河岸垃圾。

老鹰水库

省考吉乐村

逐月稳定达Ⅲ类及以上水质,COD14mg/L、高锰酸盐指数≤3.5mg/L

48

雁江区人民政府,

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加强隔离设施管理加强老鹰水库二级保护区内隔离设施管理,及时修复损坏隔离设施,杜绝人为活动影响水库水质。

(2)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祥符镇二湾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生活污水处理后资源化利用,有效处理率达到100%。配备专门保洁人员负责保护区周边村庄清洁及库岸线垃圾打捞,建立村规民约,对村民乱扔乱倒行为进行约束,实现垃圾有偿清洁,让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加强小家禽养殖管控,防止进入库区,强化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入库。

(3)加强水资源保障推动张老引水工程加快建设,力争4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积极对接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毗河管理处,根据资阳中心城区及临空经济区、高新区等区域民生和社会经济发展水资源需求,合理确定调水量,确保水量满足取水要求,保障基本生态用水。

(4)深化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与简阳东部新区联防联控,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禁钓行为,密切关注共界河段水质状况,开展联合巡河、集中清河等专项行动,强化两岸污水处理厂排水管控,实现水文、水质变化、风险预警、涉河施工等数据共享。

阳化河

省考巷子口

逐月稳定达Ⅲ类水质,COD17mg/L、高锰酸盐指数≤5mg/L

510

雁江区人民政府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推进中和镇卓家坝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80%。以保和镇、中和镇为重点,定期开展管网、检查井的巡查、清淤,及时修复管网、检查井破损,确保污水不溢流。加强已建尾水湿地维护,充分发挥减排效应,提升流域水质。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阻控6月底前启动阳化河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通过建设生态沟渠、生态滤坝、饱和缓冲湿地及T型生态缓冲带,阻控净化面源污染退水,进一步净化削减污染物。

(3)加强畜禽粪污还田及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监管重点推进保和镇、老君镇阳化河沿线畜禽养殖粪污就地还田,杜绝临河200米范围内畜禽粪污还田行为,消除集中单点消纳和还田后沟渠粪水积存等现象。开展水产养殖塘补漏,以属地管理为基础落实养殖尾水申报制度,杜绝集中排放和直排现象。

(4)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加强中和工业园区四川旺鹭有限公司、桃屋榨菜等重点涉水企业工业废水预处理监管,不得直排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加强企业排污监管,不得出现偷排、漏排等情况。

(5)做好藻类应急处理和长效预防借助技术河长力量,加强预警监测,及时通报水质数据,作出预警提示,预防藻类爆发。常态化开展河道保洁,以村为单位,及时打捞水面藻类和漂浮物。

(6)深化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与简阳、乐至等地区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共界河段水质状况,开展联合巡河、集中清河等专项行动,强化两岸鱼塘、水产养殖排水管控,实现水文、水质变化、风险预警、涉河施工等数据共享。

九曲河

省考九曲河大桥

逐月稳定达Ⅲ类水质,COD15mg/L、总磷≤0.15mg/L

45

雁江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强化污水收集处理持续城区老旧管网排查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巡查管理,强化汛期管网、排污口巡查频次,杜绝污水管网破损溢流。加强流域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管网、检查井巡查、清淤,及时修复管网、检查井破损,确保污水不溢流。加强屠宰企业监管,严禁屠宰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2)加强河道管护清漂以祥符寺河、老鹰河等支流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及时清理河道漂浮物、油污及河岸垃圾。强化河湖长制监督考核,落实区、镇、村三级河长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镇、街道为单元,分段包干实施漂浮物打捞工作,形成常态化打捞,确保实现河清岸绿的工作成效。

(3)推进生态补水项目建设202412月底前完成资阳市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麻柳河生态流量,提升河流自净功能。

(4)深化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与简阳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入境河段水质状况,开展联合巡河、集中清河等专项行动。

大濛溪河

国考牛桥

(民心桥)

逐月稳定达Ⅲ类水质,COD16mg/L、高锰酸盐指数≤4.4mg/L

45

雁江区人民政府

(1)强化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以丹山镇、小院镇、堪嘉镇等场镇为重点,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加强场镇菜市活禽宰杀规范引导,严禁商贩随意将宰杀废水以及动物内脏倾倒至雨水管中。定期开展管网、检查井的巡查、清淤,及时修复管网、检查井破损,确保污水不溢流。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阻控加快推进濛溪河生态修复项目,12月底建成勘嘉镇胡家坝村民心桥河段旁路2500平方米人工湿地。

(3)加强畜禽粪污还田及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监管以徐堰河、小院河、丹山河为重点,实施畜禽养殖粪污就地还田,杜绝临河200米范围内畜禽粪污还田行为。开展水产养殖塘补漏,做好春节前后尾水管控,以属地管理为基础落实养殖尾水申报制度,杜绝集中排放和直排现象;加强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导服务,完善尾水治理设施设备,动员业主循环利用或农灌资源化利用养殖尾水。

(4)深化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与资中、安岳等地区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共界河段水质状况,开展联合巡河、集中清河等专项行动,强化两岸鱼塘、水产养殖排水管控,实现水文、水质变化、风险预警、涉河施工等数据共享。

大濛溪河

省考汪家坝

逐月稳定达Ⅲ类水质,COD15.5mg/L、高锰酸盐指数≤4.6mg/L

57

安岳县人民政府

(1)加强城镇生活污水设施监管与收集加强沿线华严镇、驯龙镇、朝阳镇等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加大对运维单位监督、考核力度,督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有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6月底前完成驯龙镇重要点位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4月底前开展驯龙、华严镇管网问题巡查,对污水管网堵塞、破损、渗漏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并常态化开展巡查。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以属地乡镇(街道)为主体,4月底前建立辖区范围内农田退水申报台账,按照“主体申报、村把关、镇审批”程序执行,杜绝不达标退水无序排放;督促涉及乡镇建立镇村包段包户负责制度,加强重点时节巡查管理,严禁在临河200米以内直接还田。

(3)规范基层河长履职强化河长制监督考核,落实县乡级河长管理责任,县级河长每月巡河1次、乡级河长每月巡河3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2次,巡河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实现河湖管护全覆盖。严格落实河道岸线管护,开展违规占用河道、滩涂种植、养殖行为排查,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做到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大濛溪河

省考肖家鼓堰码头

逐月稳定达Ⅲ类水质,COD19mg/L、高锰酸盐指数≤5.5mg/L

58月,

1012

乐至县人民政府

(1)加强涉水工程监管加快推动S401乐至县石湍至通旅(安岳界)段改建工程、濛溪河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明确时间节点,积极优化工序,防止工程施工大范围扰动底泥释放污染。做好流域工程建设期间管控监督,避免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等入河,全力保障生态基流,切实将工程施工影响降到最低。

(2)做好藻类应急处理和长效预防重点关注石湍镇场镇段、石湍镇玉峰山村段等藻类易爆发河段,通过调蓄河道流量降低藻类爆发风险。属地乡镇常态化开展河道保洁,以村为单位,有序开展控藻行动,及时打捞水面藻类和漂浮物。

(3)加强流域监测预警预报在观音河水库、赛老村支流、天宫堂码口等重点管控点位设置加密监测断面,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依据水质变化情况合理调整监测频次。及时将监测数据推送工作群,对水质恶化的及时提醒、督促管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积极响应,立即排查,快速处置。

小濛溪河

国考资安桥

全年达Ⅲ类。其中,14月、912月平均水质达Ⅲ类;58月平均水质达Ⅲ类,最高月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分别不超过22mg/L6.5mg/L

全年

安岳县人民政府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以周礼镇、镇子镇、拱桥乡、千佛乡场镇段为重点,6月底前完成生活污水明渠收集整治、沿河管网加固、破损管网修复。定期开展管网、检查井的巡查、清淤,及时修复管网、检查井破损,确保晴天不溢流。加强周礼镇、镇子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统筹调度流域内污水处理能力,提前做好应急处理设施和污水转运车辆准备工作;雨季前、中期开展设施检修维护,提高雨季处理量,减少污水溢流。

(2)系统整治农产品加工废水加强薯粉加工企业污水管网巡查维护,确保废水应收尽收。制定薯粉加工散户废水治理方案,建立薯粉加工散户台账和分布图,9月底前完善散户薯粉废水收集池建设和防渗措施,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禁止直排入河。

(3)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管建立流域20亩以上水产养殖台账和分布图,全面落实“一塘一责任人”,科学有序开展清塘排水,尾水采取循环使用或农灌资源化,确保15月及1112月养殖尾水不下河,其余月份落实申报制度后错峰排放。

(4)深化联防联控与内江市资中县建立小濛溪河共界河段联防联控机制,周礼镇、龙江镇每月开展镇级河长联合巡河。3月底前共同建立共界河段薯粉加工企业(散户)及沿河200米范围农村散户养殖、水产养殖台账,明确管控措施、责任人。排查资安桥上、下游各2千米范围类入河支流、沟渠水质,达不到III类水质的建立清单并于9月底前完成整治。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共界河段两岸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现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全面完成薯粉加工企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散户加工废水全收集、全回用。加强水文、水质变化、风险预警、涉河施工等数据共享。

姚市河

国考白沙

全年达Ⅲ类。其中,13月均值达到Ⅲ类水质;47月单月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浓度分别控制在20mg/L3.5mg/L以下;812月单月分别控制在18mg/L3.2mg/L以下;各月高锰酸盐指数稳定低于5.8mg/L

全年

安岳县人民政府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三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两套应急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安岳县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小雨(24 小时降水量≤10毫米或1小时内的雨量≤2.5毫米)条件下不出现污水溢流。202512月底前完成县城老城区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城南片区一期支路网配套排水管网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县城、通贤镇、长河源镇、姚市镇等城镇为重点开展管网修复及改造,减少污水管网破损溢流。加强已建尾水湿地维护,推进其他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

(2)加强农业种植面源污染阻控6月底前完成长河源镇灯虹村、桂香村柠檬种植区农业面源“纵改横”治理项目,建设2.5千米生态沟渠、720平方米生态沉淀池、0.75亩人工湿地。继续推进姚市河干流及重要支流生态缓冲带及生态沟渠建设,削减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对已建生态沟渠及缓冲带常态化开展维护管理,保证发挥效益。加快实施长河源镇、永顺镇等重点河段纵改横及水肥一体化项目建设,完成永顺河、通贤河“纵改横”3.3千米。生态湿地3700平方米,切实减少入河污染负荷。

(3)加强畜禽粪污还田及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监管重点推进姚市河、通贤河沿线畜禽养殖场粪污还田台账管理,杜绝临河200米范围内农田畜禽粪污还田行为,消除集中单点消纳和还田后沟渠粪水积存等现象。开展水产养殖塘补漏,做好春节前后尾水管控,落实申报制度和排放标准,杜绝集中排放;长河源镇、永顺镇、姚市镇等沿河未列入退出计划养殖场,配套完善尾水净化设施,4月底前完成姚市镇鱼塘配套尾水湿地4.5亩建设;加快实施养殖尾水治理,6月底完成姚市镇道林村水产养殖场水产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建设,12月底前完成930亩以上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4)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加强安岳龙台工业园矿物油等重点工业企业、姚市镇柠檬切片、加工等小作坊工业废水预处理监管,不得直排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加强企业排污监管,不得出现偷排、漏排等情况。

(5)做好藻类应急处理和长效预防密切关注长河源段等河段藻类变化情况,以村为单位,及时打捞水面藻类和漂浮物。6月底完成姚市段坝改闸工作,提高水体流动性

姚市河

市控解放堤

全年达Ⅲ类,Ⅳ类水质月份不超过1个。

全年

安岳县人民政府

姚市河

市控两河口

全年达Ⅳ类,单月Ⅲ类水质月份达到6个以上,单月不出现劣Ⅴ类水。

全年

安岳县人民政府

龙台河

国考两河

全年达Ⅲ类。其中,47月平均水质达到Ⅲ类,Ⅳ类水质月份不超过2个;13月及812月单月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控制在5.6mg/L18mg/L以下。

全年

安岳县人民政府

(1)强化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以龙台镇、石羊镇、林凤镇等场镇为重点,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彻底消除污水直排口。加强破损管网修复,杜绝餐饮店、洗车场、农贸市场、农家乐、施工工地等污水直接入河。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及应急处理设施运行,6月底前完成龙台镇污水处理厂2000/天、石羊镇污水处理厂2000/天调试。

(2)加强农业种植面源污染阻控推进龙台河、石羊河沿线生态缓冲带及生态沟渠建设,12月底完成龙台河饮用水源地下游生态沟渠10.72千米,生物滞留池20个,建设缓冲带10.72千米。在高标准农田退水末端,增加配套生态沟渠、湿地等面源阻控措施,杜绝施肥后的农田退水直接入河。

(3)加强畜禽粪污还田及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监管以龙台河、石羊河为重点,实施畜禽养殖场粪污还田台账管理,杜绝临河200米范围内农田畜禽粪污还田。开展水产养殖塘补漏,做好春节前后尾水排放管控,落实申报制度和排放标准,不得集中排放;未列入退出计划养殖塘配套完善尾水净化设施,无条件建设净化设施的,利用冬水田等进行资源化利用,2月底前完成安岳县林凤镇、龙台镇、石羊镇等2家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建设、4家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4)加强柠檬加工废水收集及预处理摸清柠檬全产业链污染底数,削减源头施肥、柠檬加工及固废处置环节污染。落实柠檬加工企业“一对一”污水管控措施,加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监督废水转运及粗加工废水综合利用监管,杜绝生产废水收集不彻底、跑冒滴漏等问题。加强龙台镇污水处理厂接纳柠檬深加工废水监管,确保生化系统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

(5)做好藻类应急处理和长效预防6月底前完成龙台河白水大桥、龙台大桥堤坝等点位堰改闸工作。利用现有水利工程开展补水。常态化开展河道保洁,藻类爆发后,以村为单位,及时打捞水面藻类和漂浮物。

大清流河

国考永福

 

全年达Ⅲ类,COD15.5mg/L、高锰酸盐指数≤4.6mg/L,Ⅳ类水质月份不超过1个。79月平均水质达到Ⅲ类

79

安岳县人民政府

 

(1)强化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维护,6月前完成兴隆镇老(新)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设备维护和提升改造。进一步完善沿河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12月底前完成大平镇九龙场加密管网项目建设,做到污水应收尽收,切实提高场镇生活污水收集率。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水产养殖:规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实行排水申报制度,制定分区分时段排放计划,避免集中无序排放,4月底前完成与沿河200米范围内的水产养殖户尾水有序、达标排放承诺书签订。建立“一包一”专人跟踪负责制,对一般养殖户每两天巡查1次,对重点养殖户每天巡查1次,5月底前完成清流镇明友养殖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杜绝尾水偷排、直排入河。藕塘退水:4月底前建立藕塘台账,断面上游5公里藕塘逐步退出。藕塘退水充分利用冬水田存储或资源化利用,实行排水申报制度,确需排放入河的,通过农田沟渠坑塘净化后排放。

(3)加强基层河湖管护督促乡、村两级加大日常巡河力度,重点关注枯枝落叶、垃圾聚集等河段,镇级河长每周开展一次巡河,村级河长每日开展一次巡河,及时组织力量打捞河面漂浮物、清理积存垃圾、农业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

高升河

国考红光村

 

全年达Ⅲ类,COD15.5mg/L、高锰酸盐指数≤5.3mg/L、总磷≤0.14mg/L68月平均水质达到Ⅲ类,Ⅳ类水质月份不超过1个。

28

安岳县人民政府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强忠义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外污水管网巡查管护,4月底前完成管网及检查井破损、堵塞、渗漏处修复与加固,减少污水管网破损溢流。6月底前新增200/天处理能力,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确保出水稳定达标。

(2)攻坚种植业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沿河村(社区)驻村镇干部和村社干部包片负责,开展科学施肥用药宣传,强化田块巡查,严格制止农户“抛施”。年底完成流域沿岸农业种植密集段建设生态沟渠5km、生态滞留池8个,完成忠义镇场镇段1.3km河道水域基底修复和水生植被修复,进一步削减流域入河污染量。

(3)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认真落实管河护河主体责任,优化管护队伍,细化管护清单,压实管护责任,加强县镇村三级河长巡河检查督促,以村界为单元设置漂浮物拦阻绳,建立每周河道漂浮物打捞清运台账。

(4)强化边界乡镇联防联控坚持上下游全面联动,着力加强与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对接,全面落实《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深化两地高升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协议》,定期开展县区、镇、村各层级的联合巡河、交流经验、商讨治理等工作,形成共防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

小清流河

省考韦家湾

全年达到Ⅲ类,COD18mg/L、高锰酸盐指数≤5mg/L,单月不出现Ⅴ类及以下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的月份占全年的80%以上。

57

安岳县人民政府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以李家镇、元坝镇场镇段为重点,4月底前完成污水管网问题摸排并建立清单台账,6月底前完成生活污水明渠收集整治,破损、渗漏和错接、漏接管网修复、加固,减少污水管网破损溢流。加强李家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重大节日期间提前清理调蓄池、检修处理设施,做好应急处理设施和污水转运车辆准备工作,统筹调度流域内污水处理;雨季前后开展设施检修维护,提高雨季处理量,减少污水溢流。

(2)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李家镇、元坝镇实施沿线农田退水生态拦截沟、生态护岸建设,元坝镇实施规模化水产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及达标排放,建立分散养殖尾水排放申报和监测制度,确保15月及1112月养殖尾水不下河。

(3)加强河道管护清漂以小清流河元坝镇、李家镇段以及段家堰河等支流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及时清理河道漂浮物、油污及河岸垃圾。

蟠龙河

国考元坝子

全年达到Ⅲ类,COD18mg/L、高锰酸盐指数≤4.8mg/L,达到Ⅲ类以上的月份占全年的80%以上。

48

乐至县人民政府

 

(1)强化流域风险管控以石佛镇场镇段、蟠龙镇场段为重点,开展流域全域加密监测,分析藻类易爆发河段位置,通过调蓄河道流量降低藻类爆发风险,以村为单位,有序开展控藻行动,及时打捞水面藻类和漂浮物4月底前以东门泵站段、蟠龙镇场镇段重点,开展污水管网问题摸排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护巡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能力,降低污水溢流风险。

(2)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做好蟠龙河重点管控区域的370余亩种植、680余亩水产养殖等尾水排放管理,杜绝无序排放;开展渗漏水产养殖场的整治,通过三池两坝等措施,实现水产养殖水循环利用,尽量不外排。

索溪河

国考谢家桥

全年达到Ⅲ类,COD18mg/L、高锰酸盐指数≤4.5mg/L,达到Ⅲ类以上的月份占全年的80%以上。

35月,

812

乐至县人民政府

(1)强化农业面源管控4月底前以盛池镇、大佛镇、高寺镇为重点,全面排查沿线农田施肥节点、放水规律等,建立清单,分类分区加强农田退水管控。10月底前盛池镇生态沟渠建设项目建设,阻控农业面源入河。

(2)加强河道管护清漂以大佛镇九洞桥断面、大佛镇源柏村、高寺镇谢家桥村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及时清理河道漂浮物、油污及河岸垃圾。

(3)加快治理项目建设加强索溪河(宝林镇段)河道综合治理、索溪河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力度,20252月底前完成建设,尽快发挥环境改善效益。

(4)深化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与简阳市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共界河段水质状况,开展联合巡河、集中清河等专项行动,强化两岸鱼塘、净化湿地排水管控,实现水文、水质变化、风险预警、涉河施工等数据共享。

小阳化河

省考万安桥

全年逐月稳定达Ⅲ类,COD18mg/L、高锰酸盐指数≤5.1mg/L

712

乐至县人民政府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三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沿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小雨时期不出现污水溢流。6月底前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佛星镇污水处理厂、童家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削减入河因子,为河道补充优质水源。

(2)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加强中天镇13家泡菜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厂区雨污分流,运行好污染治理设施,确保企业废水达标排放;采取全面巡查、日常督查与夜间突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监测,坚决杜绝污水超标排放和直排行为发生,切实从源头防止污染物直排入河。

(3)做好藻类应急处理和长效预防在高寺镇清水村段、中天镇万安桥段等藻类问题突出河段提高水体流动性。常态化开展河道保洁,以村为单位,有序开展控藻行动,及时打捞水面藻类和漂浮物。

 

 

 

 

 

 

 
附表2

 

资阳市2024年水质巩固提升项目清单

 

序号

(区)

流域名称

涉及断面

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计划

竣工时间

备注

1

雁江区

沱江

拱城铺

渡口

白沙湾

沱东污水处理厂二期

水污

染治理

扩建1.5m3/d,扩建后建设总规模为2.5m3/d污水处理厂一

8799.25

2024.12

 

2

雁江区

沱江

拱城铺

渡口

城区

老旧小区改造

雨污管网安装

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13公里

11000

2025.12

 

3

雁江区

阳化河

巷子口

保和镇

文龙村

阳化河防洪治理

(一期)工程

新建

综合治理河长11公里,新建右岸堤防3534米,防洪标准10年一 

7315.11

2025.12

 

4

雁江区

阳化河

巷子口

中和镇

卓家坝污水处理厂资阳市雁江区卓家坝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

水污染治理

改扩建中和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达4000吨)部分管

8575.55

2025.06

 

5

雁江区

濛溪河

牛桥

堪嘉镇

濛溪河(雁江段)生态修复项目

新建

堪嘉镇回龙桥上游区域成片养殖尾水入河治理,建设200㎡人工湿地,纳污管网229米;堪嘉镇民心桥左岸岸线生态修复,安高金属围栏81m;建设3级梯台湿地600㎡;堪嘉镇民心桥沿河旁路湿地建设,建设旁路人工湿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高桥村段支沟生态修复工程,勘嘉镇高桥村,建设人工湿地213平方米,岸线综合整治2963平方米,对堪嘉镇胡家坝村、五湖村等聚居点污水进行治

669

2024.12

 

6

雁江区

阳化河

巷子口

老君镇、保和镇

阳化河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新建

对阳化河沿线水产养殖、规模种植和非规模种植尾水进行治理,通过建设生态沟渠、生态滤坝、饱和缓冲湿地及T型生态缓冲带,阻控净化面源污染退水,进一步净化削减污染

1730

2024.12

 

7

安岳县

小濛溪河

资安桥

周礼镇、镇子镇

安岳县小濛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周礼镇田坝村、镇子镇桂园社区和治水村生态沟渠改造约6320米,生态湿地改造12

1435

2025.6.30

 

8

安岳县

小濛溪河

资安桥

千佛乡

污水管网支管网完善工程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完善场镇污水管网,做到场镇污水应收尽

29

2024.3.31

 

9

安岳县

姚市河

(岳阳河)

白沙

姚市镇、长河源镇、云峰乡

安岳县岳阳河(长河源至云峰段)水生态修复项目

水生态

保护

内遂高速天桥至永顺河入河口左岸段修建生态沟渠,长度约500米;永顺河入河口右岸段至黄家过沟段建生态沟渠,长度约700米。灯虹村2组、5组修建生态缓冲带44亩;玉莲村修建生态缓冲带15

1628

2024.12.31

 

10

安岳县

姚市河

(岳阳河)

白沙

长河源镇

资阳市安岳县姚市河长河源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水资源

保障

综合治理河道长度5.5km,新建堤防共2段,总长3782m,其中左岸12234m,右岸21548m,河道疏浚1.18km

4033

2024.12.31

 

11

安岳县

姚市河

(岳阳河)

白沙

岳阳镇、石桥街道、岳城街道

资阳市安岳县姚市河城区及下游段防洪治理工程

水资源

保障

综合治理河道长度8.34km,新建堤防共3段,总长4800m,其中左岸11442m,右岸23358m,河道疏浚1.75km

5692

2024.12.31

 

12

安岳县

姚市河

(岳阳河)

白沙

永顺镇、通贤镇、长河源镇

实施柠檬园生态沟渠建设项目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建设生态沟渠、生态湿地、生态驳岸、附属设施等

365.5

2024.6.30

 

13

安岳县

姚市河

(岳阳河)

白沙

姚市镇、永顺、长河源、通贤等乡镇

水肥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安装水肥一体化管网2533

455.94

2024.6.30

 

14

安岳县

姚市河

(岳阳河)

白沙

姚市镇

姚市河姚市镇堰改闸工程

水资源

保障

将姚市河姚市镇黄泥场拦河坝增加上下阐门

——

2024.12.31

 

15

安岳县

龙台河

两河

龙台镇

川渝跨界断面安岳县龙台河流域水质净化

及水生态保护项目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龙台河生态缓冲带及生态沟渠建设工程:龙台河饮用水源地下游沿线水稻种植、蔬菜基地、柠檬种植区域建设生态沟渠 10.72km,生物滞留池20个,建设缓冲带10.72km128.6

1999

2024.12.31

 

16

安岳县

龙台河

两河

龙台镇

安岳县龙台镇污水处理厂扩能项目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对龙台镇污水处理厂扩能2000/

726

2024.6.30

 

17

安岳县

龙台河

两河

石羊镇

安岳县石羊镇污水处理厂扩能项目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对石羊镇污水处理厂扩能2000/

765

2024.3.31

 

18

安岳县

龙台河

两河

龙台镇

龙台镇场镇龙台镇雨洪沟纳污问题整治项目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对龙台镇场镇雨洪沟纳污问题进行整治,完善收集管网,提升完善收集效

500

2026.12.31

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总投资待定,年度计划投资500

19

安岳县

龙台河

两河

龙台镇、林凤镇、石羊镇

2023年渔业绿色发展资金项目

水产养殖治理

10家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建设、15家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490.86

2024.2.29

 

20

安岳县

龙台河

两河

龙台镇

龙台河龙台镇堰改闸工程

水资源

保障

将龙台河龙台镇白水拦水坝增加上下阐门

——

2024.12.31

 

21

安岳县

大清流河

永福

清流镇

明友养殖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水产养殖治理

新建建设沉淀池、生态沟渠、水生植物、过滤砂石、净化池等尾水处理设施1

47.75

2024.5.31

 

22

安岳县

高升河

红光村

忠义镇

高升河流域治理项目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升河场镇至红光村断面沿岸农业种植密集段建设生态沟渠5km、生态滞留池8个;在高升河支流八方碑水库至场镇段沿岸农业种植密集段建设生态沟渠2.2km;在高升河支流袁家沟水库至场镇段沿岸农业种植密集段建设生态沟渠1.1km;对高升河忠义镇场镇段 1.3km 河道水域进行基底修复和水生植被修复

965

2024.12.31

 

23

安岳县

高升河

红光村

忠义镇

高升河忠义镇堰改闸工程

水资源保障

将高升河原有坝增加上下阐门3

40

2024.5.31

 

24

乐至县

小阳化河

万安桥

天池街道、童家镇、佛星镇

小阳化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

尾水治理

拟新建尾水湿地面积21000m2,其中仁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16000m2,童家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4000m2佛星污水处理厂站尾水湿地1000m2

1300

2024.12

 

25

乐至县

索溪河

谢家桥

宝林镇

索溪河(宝林段)综合治理项目

生态修复

拟建生态护坡长度2.7km(两岸),河道清淤长度4.2km、清淤方量4300m³;新建河道进水口生态湿地6块,面积6086㎡;河道套种沉水、浮叶植物长度0.9km、面积7166㎡;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250

2024.06

 

26

乐至县

索溪河

谢家桥

盛池镇

乐至县盛池镇伍家祠村种植尾水治理项目

尾水治理

拟新建生态滞留塘1口、好氧生态塘1口、生态滤池塘1口、表流湿地塘1口及生态塘内的配套设施

80

2024.09

 

27

乐至县

索溪河

谢家桥

盛池镇

索溪河生态提升及面源综合整治项目

生态修复

项目包括建设生态沟渠及人工湿地、河道水生态修复治理、岸带生态化改造提升四个方面。河道整治总长约5km,包括建设生态沟渠4180m、建设蓄滞池245m2、建设人工湿地5400m2、建设生态栏坝35m、进行水生态修复4470m2、生态岸坡改造17450m2、建设生态便道1950m

778

2025.06

 

28

高新区

麻柳河

九曲河大桥

高新区侯高路

资阳市再生水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再生水厂扩建项目

扩建再生水厂规模,新建清水池一座,2m3/d 抽水泵房高压泵两台,达到 3.5m3/d 处理能力,同时对再生水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Ⅲ类水标准,配套管网总长度约 20

22000

2024.12

 

29

临空经济区

九曲河

九曲河大桥

临空经济区大高寺

雁溪湖水生态项目

水生态改善项目

通过治污,治浊(蓄清),水生态构建,景观打造保障雁溪湖水质,使雁溪湖成为“水清(非汛期,透明度≥1m)、岸美,环境质量好,土地价值高”的城市生态湖泊。包括污染治理工程、水生态建设工程、智慧水务工

26900

2024.10

 

 

 

 

 

资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2024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完成2024年常态化管控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完成省下2024年常态化管控目标:优良天数控制在89.7%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0.1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重点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业源整治

1.推动砖瓦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6000万标砖/年(不含)以下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产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产能)参与整合。着力提升砖瓦行业技术装备水平,推进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鼓励砖瓦企业向绿色建材方向发展,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要求,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重点企业绩效水平。推动工业涂装、铸造、制鞋、塑料制品、汽修等重点行业开展绩效评级,分别于4月底、9月底提交评级申报材料,各区县、高新区至少创成B级或绩效引领型企业2家。绩效评级结果实施动态调整,对在后期抽查复核、生态环保督察、日常环境执法、监督帮扶等过程中被发现达不到相应绩效分级指标要求的企业,进行降级处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深入推进低(无)VOCs(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替代。落实《四川省工业领域重点行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实施方案》(川经信环资〔202425号),推动涉VOCs的先进工艺、技术的应用,大力推广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溶剂助剂等产品,完善供需对接机制,探索建立重点行业企业原辅料替代数据库,推动一批汽车制造、家具制造、钢结构、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原辅材料替代项目落地见效,提高整体替代效率。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移动源整治

4.开展重型货车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公安交管处罚、交通运输监督维修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移交尾气排放超标违法线索;公安部门严格查处排放超标违法行为,每月通报“6063”代码执行情况;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维修治理监管,将多次超标营运车辆纳入重点管理对象。持续开展老旧柴油货车排放抽测、国六重型燃气车后处理装置查验、车用尿素使用情况检查。柴油货车路查路检1500辆以上,入户抽测100辆以上,老旧车抽检比例不低于20%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5.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特别是建筑工地)不得使用或租用排放超标机械,对1年内使用超标机械超过5台次的施工单位实施信用处罚。严格执行机械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强化机械进出场登记和燃料使用情况台账管理,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四川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管理,加快推动工矿企业、施工工地、物流园区机械信息登记应登尽登,各县(区)登记率超过80%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6.开展汽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重点排查使用外挂设备篡改、伪造排放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问题,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公开曝光。加大部门联合检查和惩戒力度,发现使用外挂设备篡改、伪造排放检验数据的,严格查处并依法取消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路检路查等数据资源,开展超标车辆问题溯源,加大问题线索联动排查,提升监管质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7.加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强化车辆检验、维修、使用等多环节监管,推动老旧车淘汰5500辆以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8.开展“三黑”整治。持续保持打击“三黑”常态化高压态势,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以及加油站、油库通过非法运油车提供售油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9.强化油品质量监督。加大销售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扬尘源整治

10.创新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机制。落实《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学习借鉴《成都市绿色标杆施工工地技术标准(2023年修订)》先进经验,结合资阳实际,细化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控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控。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1.整治建筑工地扬尘。督促在建项目严格按照资阳市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封闭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大面积裸土减少车辆扰动并加强洒水作业等规范管理。加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数据运用,对问题突出的施工场地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强化管控区内每半月至少完成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令停工整改或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定点包片部门

12.强化商砼站、预拌砂浆扬尘管控。重点加强对商砼站、预拌砂浆物料储存、场地、出入口等扬尘防治情况的排查整治,推动创建绩效引领型企业。加强沥青拌合站物料储存、场地、出入口等扬尘防治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推动企业开展绩效升级。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13.加强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管制。严格渣土运输许可证运输路线和运输范围审核,严禁渣土车辆进入重点区域行驶。渣土运输实施闭环管理,鼓励使用国六及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密闭运输,加大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违规倾倒、偷运渣土等违法行为的打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渣土运输应急响应措施。

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14.加强路面清扫保洁。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每日冲洗不少于3次,其他支、辅路每天洒水、喷雾作业不少于1次,重污染应急期间加强清扫频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城郊道路清扫工作,采取人工清扫与机械化作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道路保洁工作,及时修补路面病害,清运边沟弃土,有效降低扬尘向主城区扩散。

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加强燃烧源整治

15.开展城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管控。重点整治国控站点周边经营性餐饮项目油烟,严肃查处经营性餐饮场所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的行为。严禁在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熏制腌腊制品和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定点包片部门

16.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贮存、销售、燃放全链条监管。明确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和时间,加强春节、元宵节等重点燃放风险时段宣传力度。不得在禁止燃放区许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清除禁止燃放区内烟花爆竹专卖标识,严查禁放区内储存、运输、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加大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销社

17.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全面落实禁烧秸秆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挥网格管理细致快速准确的优势。以春夏季油菜收割季节为重点,精准宣传和检查重点区域和人群,严肃查处露天焚烧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建设,拓展综合利用渠道,落实精准财持政策,落实好购置粉碎机械累加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组织化程度,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能力建设,加快产业体系建设,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五)加强大气基础设施建设

18.深入包装项目。分层级开展项目包装入库指导,邀请省厅相关处室、专业机构进部门、进县(区),解读中省生态环保资金支持政策,提升项目编制科学性、可行性,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省库。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附件:12024年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22024年各县(区)移动源排放监督抽测任务

 

附件1

2024年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区  域

优良天数率

PM2.5

(微克/立方米)

重污染天气

雁江区

89.9%

30.1

基本消除

安岳县

90.1%

30.0

基本消除

乐至县

90.4%

29.6

基本消除

高新区

90.0%

30.0

基本消除

临空经济区

90.2%

29.8

基本消除

 

说明:雁江区以市本级数据为考核数据;高新区以四三一厂国控站数据为考核数据;临空经济区以资阳中学国控站数据为考核数据。

 

 

附件2

 

2024年各县(区)移动源排放监督抽测任务

 

区  域

柴油车人工路检路查

(辆)

在用车入户检查

(辆)

尾气后处理装置抽查(台)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测(台)

雁江区

300

20

20

60

安岳县

400

20

20

60

乐至县

400

20

20

60

高新区

200

20

20

60

临空经济区

200

20

20

60

全市合计

1500

100

100

300

 

说明:1.人工路检路查应聚焦老旧车,其中注册登记时间为2018年以前的柴油车抽测比例应不低于50%

2.尾气后处理装置抽查特指国六重型燃气车;

3.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测时,同时开展编码登记查验,查验任务与抽测数量一致;

      4.按时序进度推进抽测任务。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