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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24-00054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05 发布日期: 2024-07-05 文  号: 资府发〔2024〕9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发〔20249

 

 

资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资阳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责任分工方案》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市标准化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9年,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市标准制定水平、实施水平、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围绕医疗器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清洁能源、食品轻纺等行业,力争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3项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70项以上,地方标准30项以上,在农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旅游、餐饮、养老服务、物业管理等领域创建80个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1.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化水平。积极探索标准引领产业发展、围绕创新成果进行创业等模式,深化“科技创新+标准化”发展理念,推动技术攻关、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齐头并进,及时将先进适用的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技术水平。鼓励我市优势、特色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标准机制。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拓宽科技成果标准化渠道。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水平。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提升产业高端发展的标准化水平

3.筑牢产业标准化发展基础。以标准作引领,深入开展标准助力质量提升行动,完善适应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工业体系,针对涉及提升资阳产业水平、推动技术创新、促进对外贸易、加强安全生产、推进节能减排等重要领域,加快建设产业共性技术平台。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促进企业向国际接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4.助力支柱产业优化升级。围绕医疗器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清洁能源、食品轻纺等支柱产业加快关键环节、领域、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以产业项目为集聚平台,以企业研发中心为骨干,以转变发展方式、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清洁安全生产和提高产品质量为重点,加大工业标准研制力度,积极推动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抢占核心话语权,主导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完善绿色发展的标准化保障

5.打牢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标准化基础。围绕服务“10+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针对农业标准短板弱项,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使用、适度规模养殖、循环型生态农业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大力支持乡村振兴、绿色农业、智慧农业等标准制定,着重推动高标准农田标准体系建设,编制农产品全产业链系列标准,推动农产品标准应用。严格执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标准,建立功能完整的水网体系,推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6.提升生态环境污染标准化治理能力。围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湖长制、水利信息化、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乡村水务等大力推进水利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水库、水闸、堤防、灌区、农村供水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定山水林田湖草沙多生态系统质量与经营利用标准。加快研究制定生态承载力、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标准,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强化污染物按标排放综合治理,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标准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节水减排。不断提升水生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7.构建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开展支撑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标准化专项研究,构建绿色社区、机关、学校、家庭、商场和建筑等绿色生活标准体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制定地方节能低碳技术规范和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四)加快城乡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8.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标准化社会治理格局。标准化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增强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标准化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大数据与产业融合标准。制定完善政务云、公共支撑平台、电子政务网络等数字政府基础设施标准,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一网通办”和“互联网+监管”标准化运行。推进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推进绿色建造、城市更新、智能建造、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公园城市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相关标准。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交易、物业服务等方面应用标准,提高城市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持续提升公共安全标准化水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完善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标准。织密筑牢食品、药品、农药、危爆、危化、烟花爆竹、粮食能源、水资源、生物、物资储备、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劳动防护、建筑、网络等领域安全标准网。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标准化融合,加大司法标准运用力度。应用防御工程标准,提升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质、地震、低温冰冻等自然灾害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构建公共服务优质高效标准化支撑。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和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方面,推动建立分级管理、保障适度、动态调整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着力打造和谐宜居、绿色生态城市,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开展地下管廊、地下空间、沿街立面整治规划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制定和实施废旧物品回收、公共厕所、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绿道(街心公园)养护等城市管理标准。探索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推动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立体交通网标准化体系的建立,提升公共出行效能。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优待抚恤标准,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满意度。加强公共体育运动和服务标准研究,推动全民健康活动开展。加快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改进信息获取方式,提供权威、准确、全面的标准化动态信息,面向社会提供标准化服务。制定并动态调整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清单,统一办理事项和服务标准,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  

(五)强化区域协同发展标准化支撑
  11.加强成德眉资标准化协同发展。推动企业、行业对标成德眉,积极按成德眉相关先进标准体系组织生产,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食品、口腔医药、纺织鞋服等领域的同城化合作,促进产品质量同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同城化发展工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12.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标准化合作。将资阳标准化工作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战略,探索建立标准化合作平台,积极参与“川渝标准”共商、共建、共享,聚焦交通、农业、文化、旅游、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推进资阳与潼南、大足等重庆毗邻地区共同开展标准研制、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社会团体、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等深度参与标准研制与推广应用,为构建开放一体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大市场发挥资阳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

13.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扩大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优化政府发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标准体系结构,强化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公益性和协调配套,支撑政府有效履行职责。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建立标准制定奖励机制深入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对标达标、团体标准“领先者”制度,鼓励企业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工业和信息化部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标准化良好行为单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

14.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推动建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引用标准制度和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进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15.强化标准制定与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标准全过程追溯与监督机制,积极运用信息化和标准效果评价等手段进行地方标准实施监督,形成对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复审、修订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完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对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执法力度,将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16.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突出示范引领,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努力提高服务业质量水平,打造服务品牌企业,带动全市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以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为突破口,大力开展标准化服务和标准化管理,提升服务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17.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标准化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适时建立标准化教育联合推进工作机制,逐步推动建立标准化职业技术序列,打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推进标准化相关学科建设,支持高等院校设立标准化相关专业、开设标准化相关课程,建立健全标准化课程教材体系,建立一批标准化实训基地,推动标准化普及教育。鼓励各类社会机构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标准化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各类标准化技能大赛等,提高在职人员标准化工作能力和水平。采用校园讲座、参观实践等教学形式,增强青少年标准化意识。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的专业人才,建立一支专业的标准化专家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18.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夯实标准化法治基础。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标准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组织标准化知识讲座、标准化优秀示范点参观、标准化知识竞赛等,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完善资阳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把标准化工作重大决策和发展的重大事项纳入联席会议商议。将重点标准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议事日程,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各自领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新局面。

(二)促进行业(联盟)和团体标准化发展。选择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增强其专业化发展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以推动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研究开发为突破口,共同创建标准研发创新基地,提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竞争实力。集合力量,分摊成本,共谋发展,将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团体标准,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形成产业竞争优势。

(三)加强宣传,增强社会标准化意识。利用各类媒体手段,建立标准化宣传栏目,增加宣传投入,完善宣传设施,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在各类职业教育体系中引入标准化课程,通过论坛、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标准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意义,培育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学标准、用标准、推标准的良好氛围。

(四)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拓展国际市场。积极鼓励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打破贸易技术壁垒,占领国际市场和国外高端市场,扩大销路,提高经济效益。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纳入行业龙头企业等政策评定条件,建立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评价考核要求,促进企业提升标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

(五)加大标准化资金吸引,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标准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确保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建立标准化工作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运用市场力量,吸引金融业、企业、社会团体共同支持标准化事业,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建立专项投资公司,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资金、风险投资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等多元化投资渠道,形成标准化投资产业。

(六)建立标准化奖励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推广应用的全过程都需要较大资金的投入,建立标准化专项奖励政策,有利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对承担国家专业标准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工作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参与制定并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国际间团体标准的第一承担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对参编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2万元;对修订标准的按相应制定标准奖励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获批国家标准验证点或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被授予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对获评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中级、初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单位通过确认达到AAAA级、AAA级、AA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对获得国家部委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商会团体标准“领先者”“天府名品”团体标准的,每个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对通过对标达标的,每个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各县(区)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政策,奖励在标准化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委员会、行业组织、企业和个人。

四、本实施意见自20247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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